青铜峡市公安局109线、110线交通设施安装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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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公安局109线、110线交通设施安装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

项目编号: 2024-JYZFCG-HW-CS-0621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109 线、110 线交通设施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 1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 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4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 20.6 条);2.5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1.7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注 1:1.3、1.4、1.5、1.6 条款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7 条款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在开标现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其响应无效。 注 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或过 分缩印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00:00:00 至 **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0: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止不得少于10;)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 10: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起3个工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 (略) 政务大厅三楼 134 号窗口,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23 层 2305 号4.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 进行咨询。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略) 汉坝东街1号
联系方式: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兴源路192号宁夏科技成果转化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 0951-*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刘立君
电话: 095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程蓓蓓
电话: 0951-*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pdf

代理机构:宁夏 (略)

发布期: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

项目编号: 2024-JYZFCG-HW-CS-0621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109 线、110 线交通设施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 1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 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4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 20.6 条);2.5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1.7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注 1:1.3、1.4、1.5、1.6 条款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7 条款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在开标现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其响应无效。 注 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或过 分缩印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00:00:00 至 **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0: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止不得少于10;)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 10: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起3个工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 (略) 政务大厅三楼 134 号窗口,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23 层 2305 号4.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 进行咨询。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略) 汉坝东街1号
联系方式: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兴源路192号宁夏科技成果转化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 0951-*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刘立君
电话: 095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程蓓蓓
电话: 0951-*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pdf

代理机构:宁夏 (略)

发布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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