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2024年长春路临时营业厅等4处网点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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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2024年长春路临时营业厅等4处网点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略) 202 (略) 临时营业 (略) 点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10

   (略) (略) 202 (略) 临时营业 (略) 点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ZZB-SG*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中正 (略) 受业主委托对 (略) (略) 202 (略) 临时营业 (略) 点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业主为 (略) (略) ,欢迎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采购内容: (略) (略) 临时营业厅改造工程、 (略) (略) 临时营业厅改造工程、 (略) 吉林大街临时营业厅改造工程、 (略) (略) 临时营业厅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2项目地点:*方指定地点。

  2.3工期:20日历天。

  2.4资金自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2.投标人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①与招标人和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其他岗位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②投标人被列入 (略) 、 (略)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近三年(2021-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略) 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 (略) 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3.10.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 (略) 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3.1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级及以上资质。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12.提供“中国 (略) ”(http://**.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网站截图、“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网站截图。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1)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许可证(3)资质证书(4)授权人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中国 (略) ”(wenshu:court.gov.sn) (略) (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贿罪)网站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为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站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吉林省中正 (略) ( (略) (略) 119-15号)四楼获取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吉林省中正 (略) ( (略) (略) 119-15号)四楼会议室。

  5.2投标申请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磋商保证金。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邮 (略) 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昌邑 (略) 2号

  联系人:王建华 联系电话:043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正 (略)

  地址: (略) (略) 119-15号(银龙大厦西侧)四楼

  联系人:闫朋 联系电话:0432-*

,吉林, (略) ,吉林

(略) (略) 202 (略) 临时营业 (略) 点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10

   (略) (略) 202 (略) 临时营业 (略) 点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ZZB-SG*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中正 (略) 受业主委托对 (略) (略) 202 (略) 临时营业 (略) 点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业主为 (略) (略) ,欢迎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采购内容: (略) (略) 临时营业厅改造工程、 (略) (略) 临时营业厅改造工程、 (略) 吉林大街临时营业厅改造工程、 (略) (略) 临时营业厅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2项目地点:*方指定地点。

  2.3工期:20日历天。

  2.4资金自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2.投标人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①与招标人和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其他岗位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②投标人被列入 (略) 、 (略)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近三年(2021-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略) 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 (略) 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3.10.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 (略) 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3.1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级及以上资质。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12.提供“中国 (略) ”(http://**.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网站截图、“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网站截图。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1)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许可证(3)资质证书(4)授权人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中国 (略) ”(wenshu:court.gov.sn) (略) (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贿罪)网站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为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站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吉林省中正 (略) ( (略) (略) 119-15号)四楼获取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吉林省中正 (略) ( (略) (略) 119-15号)四楼会议室。

  5.2投标申请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磋商保证金。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邮 (略) 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昌邑 (略) 2号

  联系人:王建华 联系电话:043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正 (略)

  地址: (略) (略) 119-15号(银龙大厦西侧)四楼

  联系人:闫朋 联系电话: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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