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基础设施改造招标公告
渤海大学基础设施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渤海大学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 08月 01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18609
项目名称:渤海大学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3,24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240,000.00元
采购需求: 计划改造130间多媒体教室、14间阶梯教室。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渤海大学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 (略) 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07月12日08:00至 2024 年07 月18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 年08 月01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U盘提交至锦州百 (略) ( (略) 凌河区解放东路22-5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项目概况
(渤海大学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 08月 01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18609
项目名称:渤海大学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3,24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240,000.00元
采购需求: 计划改造130间多媒体教室、14间阶梯教室。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渤海大学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 (略) 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07月12日08:00至 2024 年07 月18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 年08 月01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U盘提交至锦州百 (略) ( (略) 凌河区解放东路22-5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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