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招标公告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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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招标公告第1包

关于莲花县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2024-VGBMIF-F3001)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莲花县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二、招标编号: 2024-VGBMIF-F3001

三、项目概况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1.56万元

最高限价:41.56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上材料或者根据“赣财购[2023]8号”文件承诺制的方式提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 ”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的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五、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略) 安源区萍乡学员斜对面。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的原色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①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书;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本人身份证。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莲花县文体中心一楼)。

七、开启

时间:**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莲花县文体中心一楼)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莲花县某单位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萍乡成信 (略)

地  址: (略) 安 (略) 斜对面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0799-*

十、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吴先生

电话:*

,莲花县

关于莲花县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2024-VGBMIF-F3001)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莲花县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二、招标编号: 2024-VGBMIF-F3001

三、项目概况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1.56万元

最高限价:41.56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上材料或者根据“赣财购[2023]8号”文件承诺制的方式提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 ”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的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五、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略) 安源区萍乡学员斜对面。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的原色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①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书;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本人身份证。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莲花县文体中心一楼)。

七、开启

时间:**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莲花县文体中心一楼)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莲花县某单位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萍乡成信 (略)

地  址: (略) 安 (略) 斜对面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0799-*

十、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吴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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