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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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略) 烈山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烈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烈山区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编号无

1.4 招标人: (略) (略)

1.5 项目业主: (略) (略)

1.6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略) 烈山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 AHSCDL-*

2.3 标段划分: 本次共 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AHSCDL-*

2.5 建设地点: (略) 烈山区梧桐南路与五宋路交口

2.6 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50亩,建设规模为2万吨/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包括17座单体工程、室外工程及配套的设备安装工程等。建安费约9000万元。

2.7 项目投资估算: 监理费约79.92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带负荷联动调试期、验收阶段、审计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建设周期暂定420日历天(含带负荷联动调试期,并达到出水水质合格),本招标文件所述计划施工工期仅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同实际施工工期。

2.9 招标范围:本次监理工程主要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带负荷联动调试期、验收阶段、审计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10 项目类别: 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 监理费约79.92万元;

2.1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住建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或*级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监理业绩。

3.1.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含子公司)需满足存在以下最低要求,否则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6)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7 本招标项目 / 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2 其他要求: /

3.3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 7 月 12 日至2024年 7 月 16 日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前联系安徽世诚工 (略) (地址: (略) 相山北路60-7号财体楼四楼,联系电话:*)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投标人必须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投标,否则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1 日15: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东会议室( (略) 相山区相山北路4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 1 日15:00时(北京时间)

8.2 开标地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东会议室( (略) 相山区相山北路4号)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11.1 和 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网站、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相山区南黎路75号

邮 编:*

联 系 人:宋科长

电 话:056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世诚工 (略)

地 址: (略) 相山北路60-7号财体楼四楼

邮 编:*

联 系 人:刘宏伟

电 话: *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2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13.1是否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13.2、投标保证金金额:0万元

13.3、投标保证金形式:无

13.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无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略) 烈山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烈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烈山区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编号无

1.4 招标人: (略) (略)

1.5 项目业主: (略) (略)

1.6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略) 烈山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 AHSCDL-*

2.3 标段划分: 本次共 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AHSCDL-*

2.5 建设地点: (略) 烈山区梧桐南路与五宋路交口

2.6 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50亩,建设规模为2万吨/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包括17座单体工程、室外工程及配套的设备安装工程等。建安费约9000万元。

2.7 项目投资估算: 监理费约79.92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带负荷联动调试期、验收阶段、审计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建设周期暂定420日历天(含带负荷联动调试期,并达到出水水质合格),本招标文件所述计划施工工期仅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同实际施工工期。

2.9 招标范围:本次监理工程主要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带负荷联动调试期、验收阶段、审计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10 项目类别: 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 监理费约79.92万元;

2.1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住建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或*级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监理业绩。

3.1.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含子公司)需满足存在以下最低要求,否则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6)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7 本招标项目 / 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2 其他要求: /

3.3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 7 月 12 日至2024年 7 月 16 日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前联系安徽世诚工 (略) (地址: (略) 相山北路60-7号财体楼四楼,联系电话:*)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投标人必须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投标,否则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1 日15: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东会议室( (略) 相山区相山北路4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 1 日15:00时(北京时间)

8.2 开标地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东会议室( (略) 相山区相山北路4号)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11.1 和 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网站、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相山区南黎路75号

邮 编:*

联 系 人:宋科长

电 话:056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世诚工 (略)

地 址: (略) 相山北路60-7号财体楼四楼

邮 编:*

联 系 人:刘宏伟

电 话: *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2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13.1是否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13.2、投标保证金金额:0万元

13.3、投标保证金形式:无

13.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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