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办公用房功能完善项目电梯改造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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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办公用房功能完善项目电梯改造采购公示

长江武汉航道局拟 (略) 江岸区洞庭街50号(办公用房)的电梯改造工作进行采购,诚邀各潜在供应商于2024年7月12日上午09:00至2024年7月17日下午17:00期间参与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机关办公用房功能完善项目电梯改造

项目地点: (略) 江岸区洞庭街50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7 万元

采购需求:拟对办公用房内1部电梯进行更新改造,不改变电梯井道、上下端基坑等基础,更换电梯轿厢、轨道、曳引机、控制柜、门机、限速器、安全钳以及缓冲器等。详细采购内容和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提供拟投本项目电梯品牌制造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获准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供 (略) 级以上质量技 (略) 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获准安装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 提供电梯的6大核心部件(曳引机、控制柜、门机、限速器、安全钳以及缓冲器)须为同一厂家生产。且必须 (略) 场验证的一线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牌:日立、奥的斯、三菱、通力、迅达、蒂升、富士达、东芝等。

4.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需提交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由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或两个或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只保留首次报价更低一方。

5.供应商须对原有旧电梯进行拆除并回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v)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 (略) ”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09:00时至2024年7月17日下午17:00时;

获取地点: (略) 江岸区洞庭街50号(长江武汉航道局资产装备处)301室;

获取方式: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现场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下午14:30时;

地点: (略) 江岸区洞庭街50号(长江武汉航道局资产装备处)301室。

五、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4年7月23日下午14:30时;

评审地点: (略) 江 (略) 13号君安大厦20层(长江武汉航道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景睿

联系电话:027-*

监管电话:027-*

附件: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长江武汉航道局拟 (略) 江岸区洞庭街50号(办公用房)的电梯改造工作进行采购,诚邀各潜在供应商于2024年7月12日上午09:00至2024年7月17日下午17:00期间参与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机关办公用房功能完善项目电梯改造

项目地点: (略) 江岸区洞庭街50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7 万元

采购需求:拟对办公用房内1部电梯进行更新改造,不改变电梯井道、上下端基坑等基础,更换电梯轿厢、轨道、曳引机、控制柜、门机、限速器、安全钳以及缓冲器等。详细采购内容和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提供拟投本项目电梯品牌制造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获准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供 (略) 级以上质量技 (略) 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获准安装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 提供电梯的6大核心部件(曳引机、控制柜、门机、限速器、安全钳以及缓冲器)须为同一厂家生产。且必须 (略) 场验证的一线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牌:日立、奥的斯、三菱、通力、迅达、蒂升、富士达、东芝等。

4.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需提交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由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或两个或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只保留首次报价更低一方。

5.供应商须对原有旧电梯进行拆除并回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v)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 (略) ”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09:00时至2024年7月17日下午17:00时;

获取地点: (略) 江岸区洞庭街50号(长江武汉航道局资产装备处)301室;

获取方式: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现场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下午14:30时;

地点: (略) 江岸区洞庭街50号(长江武汉航道局资产装备处)301室。

五、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4年7月23日下午14:30时;

评审地点: (略) 江 (略) 13号君安大厦20层(长江武汉航道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景睿

联系电话:027-*

监管电话: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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