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公安处机关东院办案区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公安处机关东院办案区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公 (略) 办案区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办公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 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公安处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碑林区和平路71号(和平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20米)综合楼5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碑林区和平路71号(和平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20米)综合楼5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2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贾雅楠、张杰
项目联系电话 029-*
采购单位 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公安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新城区西八路8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方帅伟/029-*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碑林区和平路71号综合楼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贾雅楠、张杰/029-*

项目概况

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公 (略) 办案区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碑林区和平路71号(和平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20米)综合楼5楼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CG2024-162

项目名称: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公 (略) 办案区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楼部分房屋进行维修改造,增加办案区房间数量。(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监狱企业应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 (略)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磋商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6)书面声明:(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二)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三)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碑林区和平路71号(和平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20米)综合楼5楼505室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碑林区和平路71号(和平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20米)综合楼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碑林区和平路71号(和平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20米)综合楼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公安处     

地址: (略) 新城区西八路82号        

联系方式:方帅伟/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 (略)             

地 址: (略) 碑林区和平路71号综合楼5楼            

联系方式:贾雅楠、张杰/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雅楠、张杰

电 话:  02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公 (略) 办案区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办公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 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公安处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碑林区和平路71号(和平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20米)综合楼5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碑林区和平路71号(和平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20米)综合楼5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2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贾雅楠、张杰
项目联系电话 029-*
采购单位 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公安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新城区西八路8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方帅伟/029-*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碑林区和平路71号综合楼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贾雅楠、张杰/029-*

项目概况

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公 (略) 办案区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碑林区和平路71号(和平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20米)综合楼5楼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CG2024-162

项目名称: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公 (略) 办案区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楼部分房屋进行维修改造,增加办案区房间数量。(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监狱企业应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 (略)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磋商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6)书面声明:(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二)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三)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碑林区和平路71号(和平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20米)综合楼5楼505室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碑林区和平路71号(和平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20米)综合楼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碑林区和平路71号(和平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20米)综合楼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公安处     

地址: (略) 新城区西八路82号        

联系方式:方帅伟/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 (略)             

地 址: (略) 碑林区和平路71号综合楼5楼            

联系方式:贾雅楠、张杰/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雅楠、张杰

电 话:  029-*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