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全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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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全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镇平县全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镇平县全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1;

2、项目名称:镇平县全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200万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最低限价(元)

1

01

镇平县全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一标段

*.00

*.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县全域新能源洗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特许经营权采购;

5.2、特许经营权出让金:4200.00万元;

5.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5.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服务期限:30年(其中新建部分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5.6、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5.7、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主要为新建项目,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综合考虑本项目特点、投资规模、回报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以及融资需求等因素,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进行运作。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本项目涉及全部充电设施设备,并负责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工作。合作期内通过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取相应的充电服务费, (略) 将项目设施按照移交标准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6、合同履行期限:30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

业、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备参与资格的 (略) 或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使用其资格、资质、人员、业绩案例等参与投标, (略) 的资格授权文件。 (略) 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 (略) 提供基本户的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相应的注册资本、经营资金、设备、设施:具有相应的注册资本、经营资金、设备、设施的承诺(格式自拟);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提供针对本项目履行出资责任的承诺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技术、经营负责人具有相应从业经历和业绩,关键岗位人员具有相应的从业能力;技术、经营负责人提供具有相应从业经历和业绩的承诺(格式自拟)作为证明材料,关键岗位人员提供具有相应的从业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管理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免税和免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须提供依法免缴纳证明,或以本户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为证明材料),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且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供应商须提供在相关网页查询结果。

3.9、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加投标的单位只能出现在一个联合体中;

(2)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 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3)组成联合体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投标以及成交后签订合同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程工作的,如有资质和能力要求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

(6)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各项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营业执照、资质、业绩、人员、财务、证书等内容, (略) 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通过http://**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详见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专区《3.0投标人操作手册》)。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的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该项目需要使用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到达现场参与投标。各供应商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手册地址(首页资料下载—文件下载中下载)

(2)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投标时间截止后才可以签到,签到时间段系统设定为20分钟,错过签到时间段,由此产生的后果,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3)因供应商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答疑,严重问题可拨打现场技术电话:*/*。

(4)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因供应商准备不到位或网络问题造成未能及时解密的情况导致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时间段截止后不再执行投标文件解密。

(5)监督人信息:镇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37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镇平县涅阳街道银都兰庭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宛城区汉冶街道袁庄社区建业森林半岛二期17号楼东单元

联系人:张文杰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人信息:

项目联系人:张文杰

电话:*

,镇平县

镇平县全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镇平县全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1;

2、项目名称:镇平县全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200万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最低限价(元)

1

01

镇平县全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一标段

*.00

*.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县全域新能源洗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特许经营权采购;

5.2、特许经营权出让金:4200.00万元;

5.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5.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服务期限:30年(其中新建部分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5.6、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5.7、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主要为新建项目,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综合考虑本项目特点、投资规模、回报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以及融资需求等因素,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进行运作。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本项目涉及全部充电设施设备,并负责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工作。合作期内通过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取相应的充电服务费, (略) 将项目设施按照移交标准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6、合同履行期限:30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

业、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备参与资格的 (略) 或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使用其资格、资质、人员、业绩案例等参与投标, (略) 的资格授权文件。 (略) 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 (略) 提供基本户的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相应的注册资本、经营资金、设备、设施:具有相应的注册资本、经营资金、设备、设施的承诺(格式自拟);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提供针对本项目履行出资责任的承诺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技术、经营负责人具有相应从业经历和业绩,关键岗位人员具有相应的从业能力;技术、经营负责人提供具有相应从业经历和业绩的承诺(格式自拟)作为证明材料,关键岗位人员提供具有相应的从业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管理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免税和免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须提供依法免缴纳证明,或以本户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为证明材料),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且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供应商须提供在相关网页查询结果。

3.9、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加投标的单位只能出现在一个联合体中;

(2)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 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3)组成联合体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投标以及成交后签订合同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程工作的,如有资质和能力要求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

(6)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各项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营业执照、资质、业绩、人员、财务、证书等内容, (略) 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通过http://**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详见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专区《3.0投标人操作手册》)。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的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该项目需要使用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到达现场参与投标。各供应商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手册地址(首页资料下载—文件下载中下载)

(2)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投标时间截止后才可以签到,签到时间段系统设定为20分钟,错过签到时间段,由此产生的后果,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3)因供应商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答疑,严重问题可拨打现场技术电话:*/*。

(4)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因供应商准备不到位或网络问题造成未能及时解密的情况导致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时间段截止后不再执行投标文件解密。

(5)监督人信息:镇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37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镇平县涅阳街道银都兰庭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宛城区汉冶街道袁庄社区建业森林半岛二期17号楼东单元

联系人:张文杰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人信息:

项目联系人:张文杰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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