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对象关心关爱服务”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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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对象关心关爱服务”项目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保康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对象关心关爱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保康县民政局
行政区域 保康县 公告时间 **日 17: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提交,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布络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上传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网上提交,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布络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上传响应文件。"
预算金额 ¥18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10-*
采购单位 保康县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3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10-*
代理机构名称 保康楚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保康县河西路7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10-*
保康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对象关心关爱服务”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 17:51:44|发布单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09:00:00|项目监管地:|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保康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对象关心关爱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35;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保康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对象关心关爱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0187.5(万元)

6、最高限价:187.5(万元)

7、采购需求:

对保康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重病、重残、高龄、未成年人(重点是孤儿及实事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施关心关爱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供应商必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按照操作提示在线获取或在供应商客户端选择已发布公告的项目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提交,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布络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

1、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开启(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布络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监督管理信息公示:监督管理部门:保康县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710-*,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凌云大厦12层。2、注意事项:(1)本项目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2)供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网址:http://**)。(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 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未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合同融资等政策。4、公告媒体: (略) 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康县民政局

地 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375号

联系方式:0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康楚信 (略)

地 址:保康县河西路70号

联系方式: 0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先生

电 话:071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保康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对象关心关爱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保康县民政局
行政区域 保康县 公告时间 **日 17: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提交,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布络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上传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网上提交,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布络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上传响应文件。"
预算金额 ¥18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10-*
采购单位 保康县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3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10-*
代理机构名称 保康楚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保康县河西路7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10-*
保康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对象关心关爱服务”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 17:51:44|发布单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09:00:00|项目监管地:|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保康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对象关心关爱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35;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保康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对象关心关爱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0187.5(万元)

6、最高限价:187.5(万元)

7、采购需求:

对保康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重病、重残、高龄、未成年人(重点是孤儿及实事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施关心关爱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供应商必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按照操作提示在线获取或在供应商客户端选择已发布公告的项目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提交,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布络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

1、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开启(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布络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监督管理信息公示:监督管理部门:保康县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710-*,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凌云大厦12层。2、注意事项:(1)本项目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2)供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网址:http://**)。(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 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未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合同融资等政策。4、公告媒体: (略) 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康县民政局

地 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375号

联系方式:0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康楚信 (略)

地 址:保康县河西路70号

联系方式: 0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先生

电 话: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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