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采购2024年执法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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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采购2024年执法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采购2024年执法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LZZD-2024-002

甘 (略) 受甘肃 (略) 路政执法总队委托,对甘肃 (略) 路政执法总队采购2024年执法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车辆保险具体险种:1、车辆损失险;2、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元);3、医保外用药*;4、车上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身故/伤残/医疗费用*元;5、交强险;6、车船税等。

1.2服务期:1年。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1.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1.2依法成立的经营财产保险和责 (略) 或依法成立的经营财产保险和责 (略) 省级分公司;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1.3具有经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车辆保险条款及费率;

2.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1.5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2.1.6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位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2.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1.8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信用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2.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请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3获取时间:2024年 7 月 12 日至2024 年7 月 18 日,每日 08:30 时至17:30时均可。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甘 (略)

开户银行:兰州农村 (略) 雁滩支行

银行账号:*231

5、磋商时间及地点:

5.1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22日 09时00分,供应商须于当日 09时0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甘 (略) 四楼开标厅。

5.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逾期未送达,将不予接收。

6、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 (略) 发布(http://**), (略) 站转载内容如有出入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甘肃 (略) 路政执法总队

地址: (略) 城关 (略) 206号

联 系 人:韩 毅

电话:0931-*

代理机构:甘 (略)

地址: (略) 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联 系 人:骆薇

电话:*

电子邮箱:* @qq.com

甘 (略)

2024年 7 月 11日


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采购2024年执法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LZZD-2024-002

甘 (略) 受甘肃 (略) 路政执法总队委托,对甘肃 (略) 路政执法总队采购2024年执法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车辆保险具体险种:1、车辆损失险;2、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元);3、医保外用药*;4、车上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身故/伤残/医疗费用*元;5、交强险;6、车船税等。

1.2服务期:1年。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1.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1.2依法成立的经营财产保险和责 (略) 或依法成立的经营财产保险和责 (略) 省级分公司;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1.3具有经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车辆保险条款及费率;

2.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1.5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2.1.6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位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2.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1.8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信用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2.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请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3获取时间:2024年 7 月 12 日至2024 年7 月 18 日,每日 08:30 时至17:30时均可。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甘 (略)

开户银行:兰州农村 (略) 雁滩支行

银行账号:*231

5、磋商时间及地点:

5.1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22日 09时00分,供应商须于当日 09时0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甘 (略) 四楼开标厅。

5.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逾期未送达,将不予接收。

6、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 (略) 发布(http://**), (略) 站转载内容如有出入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甘肃 (略) 路政执法总队

地址: (略) 城关 (略) 206号

联 系 人:韩 毅

电话:0931-*

代理机构:甘 (略)

地址: (略) 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联 系 人:骆薇

电话:*

电子邮箱:* @qq.com

甘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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