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宁夏公司2024年银川地区智能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宁夏公司2024年银川地区智能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1.1 项目名称: (略) 2024年银川地区智能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NXYD*
1.3 招标内容:采购银川地区智能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包括:摄像机共5686台,迁移改材料6600件,1套流媒体转发及图片存储扩容、1套社会化资源接入平台等27项产品。
1.4 供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具体地点由*方指定)。
1.5 服务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36个月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订单累计金额达到上限止。
1.6 供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0日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1.7 质保期:自交维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1.8 预估采购规模:1997.07938万元(不含税)。
1.9 标包划分: 共划分1个标包。
1.10 ★本项目在未含税单价基础上统一报折扣系数,投标折扣系数不得高于100%,超出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未含税单价详见第六章《价格清单》。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计算型服务器-C1(非标产品) | 套 | 6 |
标包1 | 视频监控摄像头 | 台 | 5686 |
标包1 | 以太网交换机(非标产品) | 台 | 11 |
标包1 | 光纤辅件(非标产品) | 个 | 72 |
标包1 | 均衡型服务器1档(非标产品) | 套 | 39 |
标包1 | 视频监控设备配件 | 台 | 2200 |
标包1 | 一体化综合接入箱 | 台 | 2200 |
标包1 | 存储设备及部件(非标产品) | 套 | 48 |
标包1 | 全闪存存储(非标产品) | 套 | 55 |
标包1 | 存储型服务器1档(非标产品) | 套 | 12 |
标包1 | 监控杆 | 根 | 2200 |
标包1 | 计算型服务器1档(非标产品) | 套 | 3 |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
2.2、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信誉要求: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中标(中选)资格(不受地域限制);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核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行政处罚”、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 行政处罚信息”,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工信部网站:http://**,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未被中国 (略) 或中国移动 (略) 在相应产品列入并处于禁止合作期;针对以上内容,须提供投标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2.4、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投标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自**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或同一框架协议下订单累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视频监控设备供货类项目业绩。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接受原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投标;
同一原生产厂商就同一型号产品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同一型号产品的原生产厂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若为原生产厂商须提供原生产厂商资格声明;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和原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资格声明或授权证明文件中须体现所投全部产品类型及型号。
本项目不涉及
11.1本项目将实施远程线上开标。届时,线上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http://**)登录供应商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开标相关内容。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请于开标后一小时内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http://**)提出相关异议(逾期未操作,则视为认可开标结果)。具体的系统操作流程详见公告附件。
11.2 **日起,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的供应商CA证书服务全面切换为CMCA证书,原北京 (略) (BJCA)证书不再支持。供应商若因未使用CMCA证书而影响到投标响应、标书澄清、签署廉洁承诺书等业务操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1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上传签字盖章扫描件。
11.4本项目为ES系统结构化项目,应答人需要使用“应答辅助工具”或“辅助标书编制-投标工具”进行应答文件编制。“应答辅助工具”请登*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在供应商页面中进行下载,应答辅助工具的使用说明可在工具中点击“帮助”查看。;“辅助标书编制-投标工具”下载地址: http://** 提取码:VY1J ,“辅助标书编制-投标工具”功能简介详见公告附件。如使用过程中遇到操作问题,可拨打*进行咨询。
11.5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公告附件。
1.1 项目名称: (略) 2024年银川地区智能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NXYD*
1.3 招标内容:采购银川地区智能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包括:摄像机共5686台,迁移改材料6600件,1套流媒体转发及图片存储扩容、1套社会化资源接入平台等27项产品。
1.4 供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具体地点由*方指定)。
1.5 服务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36个月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订单累计金额达到上限止。
1.6 供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0日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1.7 质保期:自交维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1.8 预估采购规模:1997.07938万元(不含税)。
1.9 标包划分: 共划分1个标包。
1.10 ★本项目在未含税单价基础上统一报折扣系数,投标折扣系数不得高于100%,超出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未含税单价详见第六章《价格清单》。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计算型服务器-C1(非标产品) | 套 | 6 |
标包1 | 视频监控摄像头 | 台 | 5686 |
标包1 | 以太网交换机(非标产品) | 台 | 11 |
标包1 | 光纤辅件(非标产品) | 个 | 72 |
标包1 | 均衡型服务器1档(非标产品) | 套 | 39 |
标包1 | 视频监控设备配件 | 台 | 2200 |
标包1 | 一体化综合接入箱 | 台 | 2200 |
标包1 | 存储设备及部件(非标产品) | 套 | 48 |
标包1 | 全闪存存储(非标产品) | 套 | 55 |
标包1 | 存储型服务器1档(非标产品) | 套 | 12 |
标包1 | 监控杆 | 根 | 2200 |
标包1 | 计算型服务器1档(非标产品) | 套 | 3 |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
2.2、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信誉要求: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中标(中选)资格(不受地域限制);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核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行政处罚”、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 行政处罚信息”,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工信部网站:http://**,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未被中国 (略) 或中国移动 (略) 在相应产品列入并处于禁止合作期;针对以上内容,须提供投标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2.4、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投标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自**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或同一框架协议下订单累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视频监控设备供货类项目业绩。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接受原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投标;
同一原生产厂商就同一型号产品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同一型号产品的原生产厂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若为原生产厂商须提供原生产厂商资格声明;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和原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资格声明或授权证明文件中须体现所投全部产品类型及型号。
本项目不涉及
11.1本项目将实施远程线上开标。届时,线上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http://**)登录供应商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开标相关内容。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请于开标后一小时内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http://**)提出相关异议(逾期未操作,则视为认可开标结果)。具体的系统操作流程详见公告附件。
11.2 **日起,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的供应商CA证书服务全面切换为CMCA证书,原北京 (略) (BJCA)证书不再支持。供应商若因未使用CMCA证书而影响到投标响应、标书澄清、签署廉洁承诺书等业务操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1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上传签字盖章扫描件。
11.4本项目为ES系统结构化项目,应答人需要使用“应答辅助工具”或“辅助标书编制-投标工具”进行应答文件编制。“应答辅助工具”请登*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在供应商页面中进行下载,应答辅助工具的使用说明可在工具中点击“帮助”查看。;“辅助标书编制-投标工具”下载地址: http://** 提取码:VY1J ,“辅助标书编制-投标工具”功能简介详见公告附件。如使用过程中遇到操作问题,可拨打*进行咨询。
11.5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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