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主城区供热管网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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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主城区供热管网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二次公告

滨海县主城区供热管网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县主城区供热管网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以滨行审投资【202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滨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滨海县主城区供热管网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主城供热片区新建热电联产项目配套热网项目,将恒发热电厂生产的蒸汽通过本项目输送至主城供热片区热用户。项目新建蒸汽管网全长19748米,其中架空段16690米,地埋段3058米。蒸汽管道设计管径为DN500、DN400、DN350、DN300、DN250、DN100。

新建蒸汽管网走向:

南线:DN400供热主管道自恒发热电围墙东南角接出,沿北八滩渠北岸向西敷设,桥下穿过新安大道后继续沿北八滩渠北岸向西敷设至连盐铁路,自铁路桥桥下架空穿过连盐铁路以及东海大道,架空敷设至盘洋大道,桥下穿过盘洋大道后架空过北八滩渠,沿北八滩渠东岸向南敷设至沈海高速,桥下穿过沈海高速,敷设至沙浦河后主管道分为两根。考虑到远期热负荷增长,恒发热电至沙浦河段供热管道土建支墩按照DN400双管位设计,预留1个供热管位,作为后期建设备用。

1) (略) 线:DN250供热管道自北八滩渠东侧接出沿东海大道北侧敷设 (略) 北侧供热站附近,然后向西地埋过东海大道后 (略) 北围墙供热站位置结束。

2)至现代农业产业园线:DN350供热管道自北八滩渠东侧接出,桥下穿过东海大道,架空过北八滩渠后沿润港路南侧向西敷设至黄海大道,向西地埋过黄海大道后沿S327南侧敷设响坎路后变径为DN300后敷设至G204东侧,然后向北地埋过S327后架空过河与现代农业园内已建蒸汽管道对接后结束。

3)至城区线:DN250供热管道自响坎路西侧接出,沿响坎路西侧、富康路西侧向南地埋敷设至滨海县金陵国际大酒店结束。

北线(至医药产业园):DN350供热管道自恒发热电西北角接出,向西架空敷设至S327东侧,地埋过S327,然后沿茶安路南侧架空敷设至仲景路,沿仲景路西侧架空敷设至新安大道,架空过新安大道后沿新安大道南侧向西与医药产业园已建DN350供热管道对接后结束。考虑到医药产业园远期热负荷增长,恒发热电至医药产业园段供热管道土建支墩按照DN350双管位设计,预留1个供热管位,作为远期备用。

杜仲路沙埔河边至生物科技创新集聚区:自杜仲路西侧已建蒸汽管道接出DN100管道,地埋过无名道路后沿生物科技创新集聚区北围墙低架空敷设约264米进入生物科技创新集聚区,然后地埋敷设至各车间外一米结束。

华佗路至生物医药创新集聚区车间:自华佗路已建蒸汽管道接出DN100管道,沿玉竹路北侧向东低架空敷设约180米后至生物医药创新集聚区车间围墙外一米结束。

过河施工措施:热网管道过河均采用桁架架空通过。桁架底部高度需超过附近桥梁底部0.2米。

过路施工措施:蒸汽热网管道南线过主干道采用顶管或水平定向钻方式。过次要道路采用开挖直埋的方式。蒸汽热网管道北线除过S327采用顶管外其余过路均采用高架空方式。

(注:施工图设计时应根据任务书要求重新计算指标并统计)。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最终建设项目、规模和规划设计指标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执行。

2.1.3合同估算价:11361.42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注:设计40日历天;施工20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注:合同约定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勘查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 (略) 市现行规范文件和招标要求执行,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3)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国家“合格”标准,并按招标要求执行。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滨海县主城区供热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所需全过程管理及服务,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供热管网路径方案中管网起点至终点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工程调试、竣工验收以及总承包项目建设管理、专项工作等在内的一切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注:中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将勘察部分分包,由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能力的设单位完成,其成果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其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3.1.1 项、3.1.2 项、3.1.3 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2 或 GC2 及以上资质等级,或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 或 GC2 及以上资质等级;

3.1.3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的安装)GB2 或 GC2 及以上资质等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2 或 GC2 及以上资质等级。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可以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2)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

(3)专职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投标人。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3年8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3年8月 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 2024年7月 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 (略) 级建设主管部门、 (略) 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3.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合同中涉及供热管道部分金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

注:单项合同中非供热管道部分的金额不计入工程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 (略) 级有关部 (略) 市级、滨海县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仅需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提供从 2024 年 5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注:本工程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投标时,仅需提供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部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3.10评标前由 (略) 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 (略) 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 (略) 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http://**:880/#/login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880/#/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资格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设计文件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合格分:21分

2.2.1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 7名

2.2.2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

……

……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1.5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分值

2.3.2.1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6分

2.3.2.1

工程总承包报价

55分

2.3.2.1

项目管理机构

3分

2.3.2.1

方案设计文件

35分

2.3.2.1

工程业绩

1分

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工程总承包招标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 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3分

工程业绩:1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

(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

(35分)

1.设计说明(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

2.技术方案(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

4.环境影响分析。

3.设计深度(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5分之间酌情打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5.经济分析(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注: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方案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5分)

注: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本评标办法中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的有效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单位确定后,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废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3%、3.5%、4%、4.5%四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数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6分)

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除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以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5分。

(2)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具有土建或安装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的得1.5分。

注:(1)上述要求中同一人员具有多种类型证书的仅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

(2)以上所有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计分。

(3)投标人须提供上述加分人员均为本单位(或联合体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5月(含)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含)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5

工程业绩

1分

投标人具有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合同中涉及供热管道部分金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的得1分。

注:1.单项合同中非供热管道部分的金额不计入工程业绩。

2.投标人资格审查提供的业绩不参与本项计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1、投标人独立参加投标的(非组建联合体的):

(1)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8;

(2)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7;

(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牵头方的得满分;

(5)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参与方的得分乘0.6;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1)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牵头方的,得满分;

(2)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参与方的,得分乘0.6;

(3)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5)本次投标参与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本计分项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6。

6

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 (略) 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

1. 评审标准

1.1初步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详细评审标准

1.2.1 商务标主要由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等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2 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3技术标主要由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4 各评审因素的具体分值由招标人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细则制订。

2. 评标程序

评标前由 (略) 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1第一阶段评审

2.1.1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

(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一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三)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2.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3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2.1.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1.5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2.1.6 评标委员会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分及择优数量见本章前附表。

若第一阶段设计方案评审,招标文件明确入围单位数量末位出现得分并列时,应全部入围参加第二阶段评审。

2.1.7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执行。

2.1.8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2第二阶段评审

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

(一)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二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评标委员会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进行评审。

2.2.1初步评审

2.2.1.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1.2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2.2.1.4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2.4款的规定进行。

2.2.1.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不见面开标项目不要提供原件);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投标人以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2)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1)设计方案(或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2)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23)未按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针对本工程签字盖章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承诺函》的。

(2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5)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非有效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者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钢印除外);

(26)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记录为IP、MAC地址一致的);

(2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28)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29)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3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31)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的;

(3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2详细评审

2.2.2.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1款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2.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3.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4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2.4.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2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2.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 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依法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2.4.3定标要求

2.4.3.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2.4.3.2定标方法:

√票决法 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以及 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 同步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81/#/login

请统一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download# (略) );

3)□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的风险和损失(容缺预招标项目勾选)。

注:(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49.73.84.193:880/#/login (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GEB8 下载网址为:http://**#/download (略) ,)

(3)“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81/#/login

(4)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 国信CA 盐城专线: * CFCA盐城专线:*

(5)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张磊磊* 樊红丽* 薛工* 或 蔡工*

□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以及其他的风险和损失(容缺预招标项目勾选)。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 (略)

联系人:曹先生 封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育才西路166号)2楼2108室

联系人:谢先生 张女士

电话:* *

邮箱:*@*q.com

**日

滨海县主城区供热管网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县主城区供热管网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以滨行审投资【202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滨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滨海县主城区供热管网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主城供热片区新建热电联产项目配套热网项目,将恒发热电厂生产的蒸汽通过本项目输送至主城供热片区热用户。项目新建蒸汽管网全长19748米,其中架空段16690米,地埋段3058米。蒸汽管道设计管径为DN500、DN400、DN350、DN300、DN250、DN100。

新建蒸汽管网走向:

南线:DN400供热主管道自恒发热电围墙东南角接出,沿北八滩渠北岸向西敷设,桥下穿过新安大道后继续沿北八滩渠北岸向西敷设至连盐铁路,自铁路桥桥下架空穿过连盐铁路以及东海大道,架空敷设至盘洋大道,桥下穿过盘洋大道后架空过北八滩渠,沿北八滩渠东岸向南敷设至沈海高速,桥下穿过沈海高速,敷设至沙浦河后主管道分为两根。考虑到远期热负荷增长,恒发热电至沙浦河段供热管道土建支墩按照DN400双管位设计,预留1个供热管位,作为后期建设备用。

1) (略) 线:DN250供热管道自北八滩渠东侧接出沿东海大道北侧敷设 (略) 北侧供热站附近,然后向西地埋过东海大道后 (略) 北围墙供热站位置结束。

2)至现代农业产业园线:DN350供热管道自北八滩渠东侧接出,桥下穿过东海大道,架空过北八滩渠后沿润港路南侧向西敷设至黄海大道,向西地埋过黄海大道后沿S327南侧敷设响坎路后变径为DN300后敷设至G204东侧,然后向北地埋过S327后架空过河与现代农业园内已建蒸汽管道对接后结束。

3)至城区线:DN250供热管道自响坎路西侧接出,沿响坎路西侧、富康路西侧向南地埋敷设至滨海县金陵国际大酒店结束。

北线(至医药产业园):DN350供热管道自恒发热电西北角接出,向西架空敷设至S327东侧,地埋过S327,然后沿茶安路南侧架空敷设至仲景路,沿仲景路西侧架空敷设至新安大道,架空过新安大道后沿新安大道南侧向西与医药产业园已建DN350供热管道对接后结束。考虑到医药产业园远期热负荷增长,恒发热电至医药产业园段供热管道土建支墩按照DN350双管位设计,预留1个供热管位,作为远期备用。

杜仲路沙埔河边至生物科技创新集聚区:自杜仲路西侧已建蒸汽管道接出DN100管道,地埋过无名道路后沿生物科技创新集聚区北围墙低架空敷设约264米进入生物科技创新集聚区,然后地埋敷设至各车间外一米结束。

华佗路至生物医药创新集聚区车间:自华佗路已建蒸汽管道接出DN100管道,沿玉竹路北侧向东低架空敷设约180米后至生物医药创新集聚区车间围墙外一米结束。

过河施工措施:热网管道过河均采用桁架架空通过。桁架底部高度需超过附近桥梁底部0.2米。

过路施工措施:蒸汽热网管道南线过主干道采用顶管或水平定向钻方式。过次要道路采用开挖直埋的方式。蒸汽热网管道北线除过S327采用顶管外其余过路均采用高架空方式。

(注:施工图设计时应根据任务书要求重新计算指标并统计)。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最终建设项目、规模和规划设计指标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执行。

2.1.3合同估算价:11361.42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注:设计40日历天;施工20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注:合同约定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勘查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 (略) 市现行规范文件和招标要求执行,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3)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国家“合格”标准,并按招标要求执行。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滨海县主城区供热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所需全过程管理及服务,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供热管网路径方案中管网起点至终点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工程调试、竣工验收以及总承包项目建设管理、专项工作等在内的一切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注:中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将勘察部分分包,由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能力的设单位完成,其成果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其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3.1.1 项、3.1.2 项、3.1.3 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2 或 GC2 及以上资质等级,或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 或 GC2 及以上资质等级;

3.1.3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的安装)GB2 或 GC2 及以上资质等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2 或 GC2 及以上资质等级。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可以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2)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

(3)专职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投标人。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3年8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3年8月 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 2024年7月 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 (略) 级建设主管部门、 (略) 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3.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合同中涉及供热管道部分金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

注:单项合同中非供热管道部分的金额不计入工程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 (略) 级有关部 (略) 市级、滨海县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仅需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提供从 2024 年 5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注:本工程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投标时,仅需提供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部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3.10评标前由 (略) 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 (略) 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 (略) 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http://**:880/#/login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880/#/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资格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设计文件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合格分:21分

2.2.1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 7名

2.2.2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

……

……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1.5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分值

2.3.2.1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6分

2.3.2.1

工程总承包报价

55分

2.3.2.1

项目管理机构

3分

2.3.2.1

方案设计文件

35分

2.3.2.1

工程业绩

1分

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工程总承包招标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 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3分

工程业绩:1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

(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

(35分)

1.设计说明(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

2.技术方案(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

4.环境影响分析。

3.设计深度(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5分之间酌情打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5.经济分析(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注: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方案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5分)

注: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本评标办法中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的有效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单位确定后,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废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3%、3.5%、4%、4.5%四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数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6分)

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除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以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5分。

(2)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具有土建或安装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的得1.5分。

注:(1)上述要求中同一人员具有多种类型证书的仅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

(2)以上所有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计分。

(3)投标人须提供上述加分人员均为本单位(或联合体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5月(含)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含)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5

工程业绩

1分

投标人具有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合同中涉及供热管道部分金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的得1分。

注:1.单项合同中非供热管道部分的金额不计入工程业绩。

2.投标人资格审查提供的业绩不参与本项计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1、投标人独立参加投标的(非组建联合体的):

(1)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8;

(2)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7;

(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牵头方的得满分;

(5)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参与方的得分乘0.6;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1)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牵头方的,得满分;

(2)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参与方的,得分乘0.6;

(3)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5)本次投标参与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本计分项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6。

6

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 (略) 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

1. 评审标准

1.1初步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详细评审标准

1.2.1 商务标主要由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等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2 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3技术标主要由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4 各评审因素的具体分值由招标人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细则制订。

2. 评标程序

评标前由 (略) 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1第一阶段评审

2.1.1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

(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一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三)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2.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3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2.1.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1.5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2.1.6 评标委员会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分及择优数量见本章前附表。

若第一阶段设计方案评审,招标文件明确入围单位数量末位出现得分并列时,应全部入围参加第二阶段评审。

2.1.7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执行。

2.1.8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2第二阶段评审

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

(一)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二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评标委员会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进行评审。

2.2.1初步评审

2.2.1.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1.2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2.2.1.4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2.4款的规定进行。

2.2.1.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不见面开标项目不要提供原件);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投标人以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2)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1)设计方案(或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2)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23)未按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针对本工程签字盖章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承诺函》的。

(2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5)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非有效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者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钢印除外);

(26)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记录为IP、MAC地址一致的);

(2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28)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29)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3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31)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的;

(3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2详细评审

2.2.2.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1款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2.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3.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4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2.4.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2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2.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 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依法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2.4.3定标要求

2.4.3.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2.4.3.2定标方法:

√票决法 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以及 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 同步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81/#/login

请统一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download# (略) );

3)□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的风险和损失(容缺预招标项目勾选)。

注:(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49.73.84.193:880/#/login (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GEB8 下载网址为:http://**#/download (略) ,)

(3)“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81/#/login

(4)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 国信CA 盐城专线: * CFCA盐城专线:*

(5)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张磊磊* 樊红丽* 薛工* 或 蔡工*

□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以及其他的风险和损失(容缺预招标项目勾选)。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 (略)

联系人:曹先生 封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育才西路166号)2楼2108室

联系人:谢先生 张女士

电话:* *

邮箱:*@*q.com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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