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荒漠化综合防治项目-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及草湖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岳普湖部分EPC标段、监理标段、三检标段、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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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荒漠化综合防治项目-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及草湖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岳普湖部分EPC标段、监理标段、三检标段、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

岳普湖县荒漠化综合防治项目-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及草湖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岳普湖部分)EPC标段、监理标段、三检标段、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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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荒漠化综合防治项目-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及草湖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岳普湖部分)EPC标段、监理标段、三检标段、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普湖县荒漠化综合防治项目-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及草湖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岳普湖部分)已由以喀发改农经(2024)355号、岳发改备案(2024)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王文斌,招标人为岳普湖县农业水利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岳普湖县、疏勒县、四十一团草湖镇
2.项目规模:设计水平年2030年供水规模为9.24万立方米/天,其中岳普湖县4.4万立方米/天、草湖4.84万立方米/天、年均取水量2793.92万立方米/年,其中岳普湖县1332.89万立方米/年、草湖1461.03万立方米/年。本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工程类型为Ⅰ型供水工程,水力定期冲洗式条形沉沙池、60万立方米调节沉沙池、超越管工程、总水厂工程、输水干管、草湖支管,其主要建筑物级别均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中本项目含输水干管约78km、支管约52km、6座分水厂改扩建及附属配套。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
岳普湖县荒漠化综合防治项目-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及草湖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岳普湖部分)监理标段
608
650.0
对岳普湖县荒漠化综合防治项目-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及草湖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岳普湖部分)EPC标段全过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含平行检测)。
E**
岳普湖县荒漠化综合防治项目-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及草湖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岳普湖部分)三检标段
608
68.0
对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提供合格的检测成果、报告以及提供后续服务等相关工作。
E**
岳普湖县荒漠化综合防治项目-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及草湖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岳普湖部分)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
608
116.0
为岳普湖县荒漠化综合防治项目-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及草湖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岳普湖部分)EPC标段提供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结算阶段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E**
岳普湖县荒漠化综合防治项目-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及草湖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岳普湖部分)EPC标段
608
37331.28
对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竣工交付及可靠性运行、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全过程的设代服务,出具符合相关规定的竣工图纸。2、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准备、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工艺、竣工验收等)3、采购范围包括:与本工程范围内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工程设备材料、配套材料的采购(合同约定的*供设备除外)、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等全部采购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EPC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及施工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级】(含)以上资质。 2.监理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三检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混凝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类*级及以上资质,检测范围满足岩土工程、混凝土、金属结构要求,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类似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绩,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 4.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EPC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应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类似水利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可与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是同一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含),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三检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类似工程试验检测项目负责人。 4.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并满足以下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项目的投标;②联合体成员之间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2)本项目监理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并满足以下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项目的投标;②联合体成员之间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3)本项目三检标段及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标段不能兼中兼得。 (5) (略) 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 (略) 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在全 (略) 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限制列入水利部全 (略) 场监管平台“黑名单” (略) 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6)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地区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岳普湖县农业水利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鼎胜工程 (略) 监管机构: 喀什地区水利局
联 系 人: 王伟 联 系 人: 卓小璐 联系人: /
电 话: * 电 话: * 电 话: 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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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荒漠化综合防治项目-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及草湖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岳普湖部分)EPC标段、监理标段、三检标段、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普湖县荒漠化综合防治项目-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及草湖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岳普湖部分)已由以喀发改农经(2024)355号、岳发改备案(2024)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王文斌,招标人为岳普湖县农业水利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岳普湖县、疏勒县、四十一团草湖镇
2.项目规模:设计水平年2030年供水规模为9.24万立方米/天,其中岳普湖县4.4万立方米/天、草湖4.84万立方米/天、年均取水量2793.92万立方米/年,其中岳普湖县1332.89万立方米/年、草湖1461.03万立方米/年。本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工程类型为Ⅰ型供水工程,水力定期冲洗式条形沉沙池、60万立方米调节沉沙池、超越管工程、总水厂工程、输水干管、草湖支管,其主要建筑物级别均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中本项目含输水干管约78km、支管约52km、6座分水厂改扩建及附属配套。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
岳普湖县荒漠化综合防治项目-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及草湖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岳普湖部分)监理标段
608
650.0
对岳普湖县荒漠化综合防治项目-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及草湖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岳普湖部分)EPC标段全过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含平行检测)。
E**
岳普湖县荒漠化综合防治项目-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及草湖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岳普湖部分)三检标段
608
68.0
对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提供合格的检测成果、报告以及提供后续服务等相关工作。
E**
岳普湖县荒漠化综合防治项目-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及草湖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岳普湖部分)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
608
116.0
为岳普湖县荒漠化综合防治项目-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及草湖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岳普湖部分)EPC标段提供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结算阶段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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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荒漠化综合防治项目-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及草湖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岳普湖部分)EPC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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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31.28
对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竣工交付及可靠性运行、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全过程的设代服务,出具符合相关规定的竣工图纸。2、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准备、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工艺、竣工验收等)3、采购范围包括:与本工程范围内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工程设备材料、配套材料的采购(合同约定的*供设备除外)、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等全部采购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EPC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及施工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级】(含)以上资质。 2.监理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三检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混凝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类*级及以上资质,检测范围满足岩土工程、混凝土、金属结构要求,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类似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绩,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 4.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EPC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应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类似水利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可与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是同一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含),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三检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类似工程试验检测项目负责人。 4.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并满足以下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项目的投标;②联合体成员之间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2)本项目监理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并满足以下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项目的投标;②联合体成员之间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3)本项目三检标段及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标段不能兼中兼得。 (5) (略) 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 (略) 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在全 (略) 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限制列入水利部全 (略) 场监管平台“黑名单” (略) 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6)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地区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岳普湖县农业水利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鼎胜工程 (略) 监管机构: 喀什地区水利局
联 系 人: 王伟 联 系 人: 卓小璐 联系人: /
电 话: * 电 话: * 电 话: 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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