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无障碍设施样板项目片区一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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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无障碍设施样板项目片区一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无障碍设施样板项目(片区一)(二次招标)已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文件以顺发改审批(2024)12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顺昌县双溪街道中解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顺昌县双溪街道中解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顺昌县双溪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9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顺林小区;县政府小区;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东安驿; (略) ;中解社区服务中心;城市道路:中山路;东门大桥;公园绿地:中山公园、;索桥巷公园、滨水慢道分段A;交通站场等处无障碍整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材料;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 2500 (略) 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含暂列金90081元,暂估价*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3.7.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 (略) (略) 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筑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7.3.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 (略) 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3.7.4.根据闽建筑[2018]29号文规定,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②.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③.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3.7.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号)自**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00至** 09:00:00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9095/sc/)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日 17: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仟元(¥3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银行保函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9095/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双溪街道中解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顺昌县双溪街道中山中路23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谢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33-2、33-3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9095/sc/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顺昌县城南路16号

联系电话: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

联系电话:0599-*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无障碍设施样板项目(片区一)(二次招标)已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文件以顺发改审批(2024)12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顺昌县双溪街道中解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顺昌县双溪街道中解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顺昌县双溪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9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顺林小区;县政府小区;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东安驿; (略) ;中解社区服务中心;城市道路:中山路;东门大桥;公园绿地:中山公园、;索桥巷公园、滨水慢道分段A;交通站场等处无障碍整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材料;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 2500 (略) 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含暂列金90081元,暂估价*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3.7.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 (略) (略) 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筑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7.3.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 (略) 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3.7.4.根据闽建筑[2018]29号文规定,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②.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③.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3.7.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号)自**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00至** 09:00:00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9095/sc/)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日 17: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仟元(¥3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银行保函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9095/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双溪街道中解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顺昌县双溪街道中山中路23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谢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33-2、33-3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9095/sc/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顺昌县城南路16号

联系电话: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

联系电话: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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