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应用系统天线及电子装备产业基地二期高功率微波调试实验室1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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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应用系统天线及电子装备产业基地二期高功率微波调试实验室1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卫星应用系统天线及电子装备产业基地二期高功率微波调试实验室1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卫星应用系统天线及电子装备产业基地二期项目已由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陕科工备字[2020])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略) 第三十九研究所,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草堂基地秦岭大道以南,秦岭四路以北,草堂五路以东,草堂六路以西。

2.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130m2,地上1层,消防高度:13.95m(室外地坪至屋面面层),其中钢结构屋面檐口高度为:14.15m,建筑高度为:14.6米(室外地坪至屋面面层平均高度),混凝土结构屋面建筑高度为14.40m(室外地坪至屋面面层);规划高度:15.30m(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最大单跨跨度14.9m。

2.3 招标范围:卫星应用系统天线及电子装备产业基地二期高功率微波调试实验室1施工项目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及发包人现场管理要求。

2.4 项目总投资额:约80000.00万元(本次招标估算额约1300万元)。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项目标段名称:卫星应用系统天线及电子装备产业基地二期高功率微波调试实验室1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外省企业要求:外省企业应提供“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

5.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日00时00分开始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等媒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09时30分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9.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09时30分前,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9.2 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编标工具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9.3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电子版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10. 其他

10.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0.2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提供监理工作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0.3 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10.4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

10.5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 (略) 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

10.6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0.7 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第三十九研究所

地 址: (略) 雁塔区丈八三路30号

联系人:张秦

电 话:029-*

邮编:/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人:南书豪、高若翔、白国锋

电 话:029-*

邮 编:*

电子邮箱:*@*q.com

卫星应用系统天线及电子装备产业基地二期高功率微波调试实验室1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卫星应用系统天线及电子装备产业基地二期项目已由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陕科工备字[2020])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略) 第三十九研究所,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草堂基地秦岭大道以南,秦岭四路以北,草堂五路以东,草堂六路以西。

2.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130m2,地上1层,消防高度:13.95m(室外地坪至屋面面层),其中钢结构屋面檐口高度为:14.15m,建筑高度为:14.6米(室外地坪至屋面面层平均高度),混凝土结构屋面建筑高度为14.40m(室外地坪至屋面面层);规划高度:15.30m(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最大单跨跨度14.9m。

2.3 招标范围:卫星应用系统天线及电子装备产业基地二期高功率微波调试实验室1施工项目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及发包人现场管理要求。

2.4 项目总投资额:约80000.00万元(本次招标估算额约1300万元)。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项目标段名称:卫星应用系统天线及电子装备产业基地二期高功率微波调试实验室1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外省企业要求:外省企业应提供“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

5.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日00时00分开始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等媒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09时30分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9.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09时30分前,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9.2 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编标工具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9.3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电子版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10. 其他

10.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0.2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提供监理工作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0.3 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10.4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

10.5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 (略) 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

10.6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0.7 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第三十九研究所

地 址: (略) 雁塔区丈八三路30号

联系人:张秦

电 话:029-*

邮编:/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人:南书豪、高若翔、白国锋

电 话:029-*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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