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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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拥有对山东寿农 (略) (曾用名:山东东方誉源现代 (略) )债权,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请投资者登*中国中信金融 (略) 网站(http://**)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具体债权信息如下:

公告资产清单

基准日:**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地区 本金 利息 其他债权 担保人 担保物
1 山东寿农 (略) (曾用名:山东东方誉源现代 (略) ) 潍坊寿光 130,000,000.00 70,063,527.31 639,033.00 利丰 (略) 、山 (略) 、 (略) 农圣 (略) 、 (略) 泰丰 (略) 、刘爱武,李乃家 (略) 名下工业房地产、山 (略) 名下工业房地产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其他债权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如清单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处置方式:按照《 (略) 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挂牌转让、公开竞价、拍卖等。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联系。

  联系人:贾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0531-*,0531-*

  电子邮件:*@*ttp://**,*@*ttp://**

  分公司地址: (略) 市中区经三路89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0531-*(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纪检监察部门)

  0531-*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审计部门)

  监管部门:

  053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山东监管局)

  053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日

,山东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拥有对山东寿农 (略) (曾用名:山东东方誉源现代 (略) )债权,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请投资者登*中国中信金融 (略) 网站(http://**)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具体债权信息如下:

公告资产清单

基准日:**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地区 本金 利息 其他债权 担保人 担保物
1 山东寿农 (略) (曾用名:山东东方誉源现代 (略) ) 潍坊寿光 130,000,000.00 70,063,527.31 639,033.00 利丰 (略) 、山 (略) 、 (略) 农圣 (略) 、 (略) 泰丰 (略) 、刘爱武,李乃家 (略) 名下工业房地产、山 (略) 名下工业房地产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其他债权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如清单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处置方式:按照《 (略) 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挂牌转让、公开竞价、拍卖等。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联系。

  联系人:贾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0531-*,0531-*

  电子邮件:*@*ttp://**,*@*ttp://**

  分公司地址: (略) 市中区经三路89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0531-*(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纪检监察部门)

  0531-*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审计部门)

  监管部门:

  053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山东监管局)

  053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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