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资溪县城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溪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中等专业学校城关校区综合楼项目教学设备采购及弱电智能化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江西鑫安 (略) 关于资溪县城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资溪
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中等专业学校城关校区综合楼项目教学设备采购及弱电
智能化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XXA-ZX-2024-04)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略) ,资溪县
一、招标条件
本资溪县城西教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资溪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中等专业学校城
关校区综合楼项目教学设备采购及弱电智能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日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59.*万元,招标人为 (略) 。本项日
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资溪县城西教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资溪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日、中等专业学校
城关校区综合楼项目教学设备采购及弱电智能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资溪县城西教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资溪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中等专业学校
城关校区综合楼项目教学设备采购及弱电智能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开 (略) 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法(试行)>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征信
备案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4)同一总公 (略) 只能允许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如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②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无。
注: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格式-4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
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1日00时00分到2024年07月18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以邮件形式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10时00分
递交方 (略) 开标厅(资溪县鹤城镇城西 (略) 口自然资源
局七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开标厅(资溪县鹤城镇城西 (略) 口自然资源
局七楼)
七、其他
1.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投标保证金: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购
[2020]22号)和《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抚财购[2022]12号)文件的
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资溪县飞鹤大道新办公楼二幢三楼(靠近资溪县公安消防大队旁)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q.c0m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鑫安 (略)
地址:资溪县飞鹤大道新办公楼二幢五楼
联系人:封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q.com
军林
印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江西鑫安 (略) 关于资溪县城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资溪
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中等专业学校城关校区综合楼项目教学设备采购及弱电
智能化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XXA-ZX-2024-04)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略) ,资溪县
一、招标条件
本资溪县城西教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资溪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中等专业学校城
关校区综合楼项目教学设备采购及弱电智能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日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59.*万元,招标人为 (略) 。本项日
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资溪县城西教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资溪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日、中等专业学校
城关校区综合楼项目教学设备采购及弱电智能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资溪县城西教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资溪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中等专业学校
城关校区综合楼项目教学设备采购及弱电智能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开 (略) 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法(试行)>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征信
备案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4)同一总公 (略) 只能允许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如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②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无。
注: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格式-4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
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1日00时00分到2024年07月18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以邮件形式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10时00分
递交方 (略) 开标厅(资溪县鹤城镇城西 (略) 口自然资源
局七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开标厅(资溪县鹤城镇城西 (略) 口自然资源
局七楼)
七、其他
1.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投标保证金: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购
[2020]22号)和《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抚财购[2022]12号)文件的
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资溪县飞鹤大道新办公楼二幢三楼(靠近资溪县公安消防大队旁)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q.c0m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鑫安 (略)
地址:资溪县飞鹤大道新办公楼二幢五楼
联系人:封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q.com
军林
印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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