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 (略) 名牌及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S*FJSZ*)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略) ,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略) 名牌及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 356.*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 (略) 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区社会发展 (略) 名称批复文件, (略) 名牌对既有不符合国标的道
路名牌进行统一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略) 名牌及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略) 名牌及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登录吉林省公 (略)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在“ (略) 交易系统”
(http://**)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 (略) 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二楼【209】开标
室
七、其他
2024 (略) 名牌及改造工程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CS*FJS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 (略) 名牌及改造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以长净党政办〔2024〕1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
术 (略) 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 (略) 名牌及改造工程。
2.2 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根据区社会发展 (略) 名称批复文件, (略) 名牌对既有
不符合 (略) 名牌进行统一改造。
2.3 招标范围:2024 (略) 名牌及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建设地点: (略)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 工期:2024 年 8 月 12 日起至 2025 年 08 月 11 日。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74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1.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有效期
延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2.吉林省住建厅、 (略) 建委、延边州住建局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续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发布的准予延期
的文 (略) 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 (略) 上打印的电子证书
( (略) 址),且不得在其他未完工的项目中任职。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次招标
业绩认定: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
(略) (略)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
(略) 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 (略) (略) 查询得
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 (略) 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
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 (略) (略) 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
员的监督下对 (略) 或工程所在地 (略) (略) 核
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
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 (略) ”(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
知》(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
资项目投标。外埠单位须执行当地信用评价相关要求。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 (略) (网址
http://**,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
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4 年 7 月 12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7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登录吉林省
公 (略)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
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
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 (略) 南关区华新街 700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105 室,技术
服务 CA 办理咨询电话:*,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 (略)
http://**)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
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
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8 月 2 日 09 时 00 分,投标文件
在“ (略) 交易系统”
(http://**)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本 (略) 上招标、网上投标、CA 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略) )”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等)符合
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 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
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
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
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
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6.2 项目评标方式为: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方式定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 (略) 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 (略) 公共资
(略) 、吉林省公共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 (略) 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1572 号
联系人:陈莹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丰汇 (略)
地址: (略) 南关区垠禄新界写字楼 701 室
联系人:张恒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0431-*
9、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26.com
地址: (略) 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63.com
地址: (略) 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邮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 (略) 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1572 号
联 系 人:陈莹
电 话:04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丰汇 (略)
地 址: (略) 南关区垠禄新界写字楼 701 室
联 系 人: 张恒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 (略) 名牌及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S*FJSZ*)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略) ,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略) 名牌及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 356.*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 (略) 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区社会发展 (略) 名称批复文件, (略) 名牌对既有不符合国标的道
路名牌进行统一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略) 名牌及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略) 名牌及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登录吉林省公 (略)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在“ (略) 交易系统”
(http://**)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 (略) 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二楼【209】开标
室
七、其他
2024 (略) 名牌及改造工程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CS*FJS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 (略) 名牌及改造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以长净党政办〔2024〕1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
术 (略) 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 (略) 名牌及改造工程。
2.2 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根据区社会发展 (略) 名称批复文件, (略) 名牌对既有
不符合 (略) 名牌进行统一改造。
2.3 招标范围:2024 (略) 名牌及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建设地点: (略)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 工期:2024 年 8 月 12 日起至 2025 年 08 月 11 日。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74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1.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有效期
延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2.吉林省住建厅、 (略) 建委、延边州住建局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续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发布的准予延期
的文 (略) 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 (略) 上打印的电子证书
( (略) 址),且不得在其他未完工的项目中任职。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次招标
业绩认定: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
(略) (略)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
(略) 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 (略) (略) 查询得
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 (略) 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
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 (略) (略) 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
员的监督下对 (略) 或工程所在地 (略) (略) 核
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
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 (略) ”(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
知》(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
资项目投标。外埠单位须执行当地信用评价相关要求。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 (略) (网址
http://**,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
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4 年 7 月 12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7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登录吉林省
公 (略)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
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
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 (略) 南关区华新街 700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105 室,技术
服务 CA 办理咨询电话:*,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 (略)
http://**)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
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
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8 月 2 日 09 时 00 分,投标文件
在“ (略) 交易系统”
(http://**)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本 (略) 上招标、网上投标、CA 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略) )”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等)符合
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 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
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
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
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
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6.2 项目评标方式为: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方式定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 (略) 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 (略) 公共资
(略) 、吉林省公共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 (略) 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1572 号
联系人:陈莹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丰汇 (略)
地址: (略) 南关区垠禄新界写字楼 701 室
联系人:张恒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0431-*
9、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26.com
地址: (略) 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63.com
地址: (略) 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邮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 (略) 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1572 号
联 系 人:陈莹
电 话:04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丰汇 (略)
地 址: (略) 南关区垠禄新界写字楼 701 室
联 系 人: 张恒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