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9破86号东莞兆安基础工程债权申报告知书
2024粤19破86号东莞兆安基础工程债权申报告知书
申报债权告知书
(2024)兆安破管字001号
(略) (略) 已于**日依法裁 (略)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日指定广东天健 (略) 担任破产管理人。现管理人依法向各债权人告知如下:
一、请债权人于**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根据《 (略) 破产清算组协会关于补充申报债权收费标准指引》,具体标准如下:
(1)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按500元/件收取;
(2)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总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100万元的,按1500元/件收取;
(3)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总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500万元的,按3000元/件收取;
(4)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总额超过500万元的,按6000元/件收取。
符合应当支付补充审查费用的补充申报债权让拒不支付费用的,管理人有权拒绝审核其所补充申报的债权。
二、申报债权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债权申报申请书》、《债权申报登记表》。
2、债权人主体资格资料:
(1)法人或者组织申报债权的,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自然人申报债权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3)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公函、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律师证或身份证。
3、债权凭证(证明债权存在的证据材料),并详细填写证据清单及证据说明;主张利息、违约金的,请提交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明细及主张依据。
4、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提交资料时的有关注意事项:
1、债权人提交资料时,请以快递的形式提交给管理人,待管理人审查债权时再根据实际情况通知债权人提供证据原件以供管理人核对。
2、以上资料均需以A4纸形式提交一式二份纸质版。
3、若债权人 (略) 申请退回诉讼费用,而选择将诉讼费用作为债权申报的,申报后视 (略) 申请退回诉讼费的权利;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对于债权人提交的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在复印件上签字。
5、申报债权时,必须详细填写准确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固定及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
四、下载以上相关文件格式, 请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搜索“ (略) (略) 债权申报告知书”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联系人:叶裕强*,卢立晃(律师)*
申报债权地址: (略) 南城区鸿福路108号中盛大厦10楼广东天健 (略)
申报债权告知书
(2024)兆安破管字001号
(略) (略) 已于**日依法裁 (略)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日指定广东天健 (略) 担任破产管理人。现管理人依法向各债权人告知如下:
一、请债权人于**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根据《 (略) 破产清算组协会关于补充申报债权收费标准指引》,具体标准如下:
(1)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按500元/件收取;
(2)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总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100万元的,按1500元/件收取;
(3)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总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500万元的,按3000元/件收取;
(4)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总额超过500万元的,按6000元/件收取。
符合应当支付补充审查费用的补充申报债权让拒不支付费用的,管理人有权拒绝审核其所补充申报的债权。
二、申报债权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债权申报申请书》、《债权申报登记表》。
2、债权人主体资格资料:
(1)法人或者组织申报债权的,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自然人申报债权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3)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公函、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律师证或身份证。
3、债权凭证(证明债权存在的证据材料),并详细填写证据清单及证据说明;主张利息、违约金的,请提交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明细及主张依据。
4、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提交资料时的有关注意事项:
1、债权人提交资料时,请以快递的形式提交给管理人,待管理人审查债权时再根据实际情况通知债权人提供证据原件以供管理人核对。
2、以上资料均需以A4纸形式提交一式二份纸质版。
3、若债权人 (略) 申请退回诉讼费用,而选择将诉讼费用作为债权申报的,申报后视 (略) 申请退回诉讼费的权利;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对于债权人提交的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在复印件上签字。
5、申报债权时,必须详细填写准确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固定及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
四、下载以上相关文件格式, 请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搜索“ (略) (略) 债权申报告知书”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联系人:叶裕强*,卢立晃(律师)*
申报债权地址: (略) 南城区鸿福路108号中盛大厦10楼广东天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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