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工作人员工作服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工作人员工作服招标公告

为规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队*管理,提升队*对外形象,宝安区司法局就选聘1家供应商开展2024年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工作人员工作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宝安区司法局2024年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工作服采购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服男、女款共150套,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以下数量服装和配件:西服外套150件、夏款西裤300条、冬款西裤300条、短袖衬衣300件、长袖衬衣300件、执勤马*150件、领带(结)150条、徽章300个、工作证卡套150个;

(二)供应商须确保工作服符合工作人员尺码要求,必要时按照人员身型进行后期修改;

(三)服装的质量保证期为3个月,自货物经双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之日起计,若工作服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72小时内提供无条件免费维修或换货服务。质量问题范围包括且不限于:布料质量降低,颜色与色版不符,不合体,线路不平整,纽扣歪斜,衣袋不正或有烂口,纽扣订线不稳,衣袖、裤脚线路不稳,肩板不平,1个月内出现褪色、掉色等;

三、项目控制价及支付方式

宝安区司法局2024年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工作人员工作服采购项目报价上限为人民币45万元(含税);

支付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款的70%,工作服验收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合同余额。

四、经费来源

区财政资金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截至开标时间为止, (略) 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六、报价文件及递交方式

(一)报价文件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简介及服务方案、报价单;

3.参与政府制服供应等领域的业务情况;

4.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其他可以说明业务能力的材料;

6.面料样版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按报价文件要求及报价样品提供面料样版(面料样版要求见附件)。

(二)递交方式及要求

1.报价文件一式*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所有报价文件必须进行密封(加盖公章);

2.文件提交地址: (略) 宝安区前进一路86号深信泰丰大厦一楼宝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1室;

3.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通过邮政EMS邮寄提交, (略) 快递的任何材料。

七、公告起止时间

**日至**日。(接收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八、项目评审

由宝安区司法局相关科室组成评审小组,对报价、资质、相关业绩、服务方案等进行评审比较,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本项目承接单位,报局党组会审核通过后,与其签订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 (略) 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有关本次选聘相关事宜,可以向我局咨询。

咨询电话:075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承诺函

2.面料样版要求


为规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队*管理,提升队*对外形象,宝安区司法局就选聘1家供应商开展2024年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工作人员工作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宝安区司法局2024年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工作服采购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服男、女款共150套,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以下数量服装和配件:西服外套150件、夏款西裤300条、冬款西裤300条、短袖衬衣300件、长袖衬衣300件、执勤马*150件、领带(结)150条、徽章300个、工作证卡套150个;

(二)供应商须确保工作服符合工作人员尺码要求,必要时按照人员身型进行后期修改;

(三)服装的质量保证期为3个月,自货物经双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之日起计,若工作服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72小时内提供无条件免费维修或换货服务。质量问题范围包括且不限于:布料质量降低,颜色与色版不符,不合体,线路不平整,纽扣歪斜,衣袋不正或有烂口,纽扣订线不稳,衣袖、裤脚线路不稳,肩板不平,1个月内出现褪色、掉色等;

三、项目控制价及支付方式

宝安区司法局2024年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工作人员工作服采购项目报价上限为人民币45万元(含税);

支付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款的70%,工作服验收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合同余额。

四、经费来源

区财政资金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截至开标时间为止, (略) 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六、报价文件及递交方式

(一)报价文件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简介及服务方案、报价单;

3.参与政府制服供应等领域的业务情况;

4.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其他可以说明业务能力的材料;

6.面料样版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按报价文件要求及报价样品提供面料样版(面料样版要求见附件)。

(二)递交方式及要求

1.报价文件一式*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所有报价文件必须进行密封(加盖公章);

2.文件提交地址: (略) 宝安区前进一路86号深信泰丰大厦一楼宝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1室;

3.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通过邮政EMS邮寄提交, (略) 快递的任何材料。

七、公告起止时间

**日至**日。(接收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八、项目评审

由宝安区司法局相关科室组成评审小组,对报价、资质、相关业绩、服务方案等进行评审比较,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本项目承接单位,报局党组会审核通过后,与其签订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 (略) 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有关本次选聘相关事宜,可以向我局咨询。

咨询电话:075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承诺函

2.面料样版要求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