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蕉城区三都坪岗陆岛交通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蕉城区三都坪岗陆岛交通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对《蕉城区三都坪岗*岛交通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用海位于蕉城区三都镇坪岗村东侧近岸海域,根据《海域使用分类》,本工程用海类型一级类为“交通运输用海”;二级类为“港口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及“港池用海”,申请用海总面积为0.1687公顷。申请用海年限为40年。

  二、海域使用申请人

  海域使用申请人: (略) 顺程 (略)

  地址: (略) 蕉城区万安 (略) 商务局8楼

  三、编制主体名称

  编制主体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湖里区海山路16号703室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内,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可与本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传真到本单位或直接到本单位反映意见。征求的主要事项为: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和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公示日期:**日~**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 (略) 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陈红

  电话:0593-*

  传真:0593-*

  邮箱:*@*63.com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对《蕉城区三都坪岗*岛交通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用海位于蕉城区三都镇坪岗村东侧近岸海域,根据《海域使用分类》,本工程用海类型一级类为“交通运输用海”;二级类为“港口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及“港池用海”,申请用海总面积为0.1687公顷。申请用海年限为40年。

  二、海域使用申请人

  海域使用申请人: (略) 顺程 (略)

  地址: (略) 蕉城区万安 (略) 商务局8楼

  三、编制主体名称

  编制主体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湖里区海山路16号703室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内,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可与本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传真到本单位或直接到本单位反映意见。征求的主要事项为: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和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公示日期:**日~**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 (略) 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陈红

  电话:0593-*

  传真:0593-*

  邮箱:*@*63.com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