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第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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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第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委托,浙江协力 (略) (略)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第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XLCG(YH)-2024-019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规模:本次招标为玉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第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共1个标段。教职员工430余人,在校生5000余人。食堂总体三层,一层8个窗口(提供学生常规快餐)、二层8个窗口(5个品类的风味档口)、三层2个教师窗口。食堂服务内容包括:食堂托管、食谱制定、食品加工、卫生管理等内容。

(二)委托管理方式(劳务外包)年预算价:食堂年营业额的33%。

参考数值:近一年的食堂年营业额约1100万元。

供应商须做到食堂年纯利润达到食堂年营业额的3%以内(不得为负数),不得亏损。食堂易耗品、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费用控制在年度总营业额的1.8%以内(年度核算为准),如有超出的,超出部分由供应商承担。

(三)服务期限:1+1年,根据服务质量,由学校决定是否续签。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食堂经营管理服务;

2.具有餐饮行业服务资质, (略) 校食堂餐饮经营管理经验;

3.自**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它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以邮箱的形式发送。

2.报名时间:**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3.地点: (略) 泰安路312号财富中心11楼

4.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1)报名申请表;(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报名则不需要)及有效身份证。

备注: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q.com)或邮寄报名资料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日14: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日14:00(北京时间)。
本次招标将于**日星期五 下午14:00 (略)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8楼会议室( (略) 经济开发区银湖大道56号)开标,请在开标当日13:30至14:00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相关注意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采购文件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协力 (略)

项目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0576-*

地址: (略) 泰安路312号财富中心5号楼11层

(二)采购人: (略)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人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银湖大道56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6-*



附件信息: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委托,浙江协力 (略) (略)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第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XLCG(YH)-2024-019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规模:本次招标为玉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第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共1个标段。教职员工430余人,在校生5000余人。食堂总体三层,一层8个窗口(提供学生常规快餐)、二层8个窗口(5个品类的风味档口)、三层2个教师窗口。食堂服务内容包括:食堂托管、食谱制定、食品加工、卫生管理等内容。

(二)委托管理方式(劳务外包)年预算价:食堂年营业额的33%。

参考数值:近一年的食堂年营业额约1100万元。

供应商须做到食堂年纯利润达到食堂年营业额的3%以内(不得为负数),不得亏损。食堂易耗品、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费用控制在年度总营业额的1.8%以内(年度核算为准),如有超出的,超出部分由供应商承担。

(三)服务期限:1+1年,根据服务质量,由学校决定是否续签。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食堂经营管理服务;

2.具有餐饮行业服务资质, (略) 校食堂餐饮经营管理经验;

3.自**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它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以邮箱的形式发送。

2.报名时间:**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3.地点: (略) 泰安路312号财富中心11楼

4.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1)报名申请表;(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报名则不需要)及有效身份证。

备注: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q.com)或邮寄报名资料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日14: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日14:00(北京时间)。
本次招标将于**日星期五 下午14:00 (略)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8楼会议室( (略) 经济开发区银湖大道56号)开标,请在开标当日13:30至14:00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相关注意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采购文件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协力 (略)

项目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0576-*

地址: (略) 泰安路312号财富中心5号楼11层

(二)采购人: (略)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人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银湖大道56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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