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福州市晋安区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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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福州市晋安区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养老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晋安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2:15
开标时间 **日 23:59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沙万利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614
采购单位 (略) 晋安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晋安区长乐北路1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女士/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沙万利/0591-*-8614
附件:
附件1 8a1d1a4d*d9263bb24ee.doc
附件2 采购需求.pdf
附件3 采购方案.pdf

   (略) (略) 晋安区民政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略) 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略) 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K*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万利

项目联系电话:0591-*-861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晋安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晋安区长乐北路1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女士/05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沙万利/0591-*-8614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略) 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一、征集邀请

(略) 晋安区民政 (略) 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 (略) 晋安区民政局

2、联系人:陈女士

3、联系方式:0591-*

4、联系地址: (略) 晋安区长乐北路156号

三、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 (略) 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1

3、征集项目简介: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短板”工作,根据《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榕委发〔2017〕14号)、《 (略) 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 (略)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民〔2021〕271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现结合我区实际为扎实推进中央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规范提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具有晋安区户籍且常住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政府购买服务: 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4人); 2.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359人,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0人); 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150人,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0人); 4.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158人); 5.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脱贫不稳定人口中的老年人(0人); 6.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161人); 7.80周岁及以上未领取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金的老年人(1586人)。 以上共计2418人。(以上数据主要来自现服务机构截止**日在服务人员统计,实际服务对象人数以实际审批通过的数量为准) 服务标准:第1-6类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其中第2和3类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第7类老年人,按每人每月30元标准。 片区划分:本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是为我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服务,同时鉴于我区地域广阔,需确定多家供应商以实现老年群体就地、就近养老,拟按街(镇)行政区划分为九大片区。 (二)用途 解决了社会养老机构不足的困难,将大龄下岗女职工和缺乏生活照顾、需要居家看护的孤老这两个困难群体的需要相结合,调动社会和企业的力量出资建 (略) ,成为老人、养护员、政府和多方受益的良好模式。但如果长期采用大龄下岗女职工作为服务者,不引进年轻化的专业人才,居家养老将会很难发展到新的高度。全国各地高校已经*续开办与养老相关的专业,相关产业更应该及时引进专业人才,完善我国养老模式。 (三)采购必要性 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所属区划
1 (略) 晋安区所属采购单位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1 (略) 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养老服务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0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分包名称: (略) 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服务内容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1、“平安通”服务。(中标方需免费提供的基础性服务项目) (1)提供平安通服务智能化设备; (2)需设立24小时响应服务平台,老人紧急呼援后及时响应,并可完成关怀提醒、咨询转介、告警求助、定位查询等服务; (3)每周1次电话联系;其中独居老年人每日1次电话联系。采取技术手段掌握老人活动信息的,可适当减少电话互动。每月1次人工探访服务。 具体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平安通”服务试点工作要求执行。 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可依据老年人实际需求提供服务项目) 在《 (略)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性目录》框架下,开展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含每月上门探访、生日关怀、节日关怀等)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参照往年定价标准,具体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2 服务标准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承接主体是指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的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并至少按照以下要求开展服务。 1、在本行政区域内(晋安区内)为该项目配备800㎡以上与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相适应的养老服务场所,场所符合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相关要求;服务场所应按指定要求安装两路以上视频监控, (略) 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投标人需提供服务场所的租赁证明材料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 2.有与开展紧急救援服务相适应的信息化系统,以及相匹配的智能监测设备,设立24小时响应服务热线,具有24小时响应老年人服务需求的能力; 3.有开展居家上门服务相适应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便携移动式洗澡床、便携式护理包等照料护理设备; 4.有提供服务的专业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的养老服务或医疗、健康服务业从业经历和经验,服务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养老护理员等不少于15人。服务机构应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符合行业要求并具备相关资质,其中养老护理员同时需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老人照护专项证书、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近两年内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证书复印件; 5.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的,需具有开展上门医疗康复服务的资质; 6. (略) 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接受平台监管。
3 服务标准 服务流程及结算方式 1.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 (略) 养老服务网申请或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3)与申请身份相对应的资格证明材料;(4)能力评估证明(申请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补贴需提供)等。 2.受理。社区(村)要指导、协助老年人进行网上申请,指导老年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接到申请 (略)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受理补贴资格申请。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应对申请对象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保障范围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在社区(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在平台内上报街道(乡镇)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申请账户。 3.审核。乡镇(街道) (略)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对社区(村)的受理结果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平台内上报区民政局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社区(村)。 4.审批。区民政 (略)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对乡镇(街道)审核的结果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予以审批通过;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乡镇(街道)。 5.提供服务。审批通过后的次月,区民政局通过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将补贴额度发放到补贴对象的养老服务网账户,补贴对象登录补贴账户进入养老服务网向对应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6.结算方式。经过逐级审批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的服务补贴是以虚拟服务额度形式,每月 (略) 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服务对象个人帐户,由服务对象或者其委托人按规定选择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服务对象个人帐户实行季度清零制度,不结转、不继承,过期未发生和未使用的服务额度自动清零。 (略) 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进行监管,各乡镇(街道)根据服务情况据实结算。 7.付款方式。各乡镇(街道)选定供应商后, (略) 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自动生成的数据统计服务量、金额以及考核结果确认结算金额后报送区民政局审核,由区民政局统一向区政府请款下达乡镇(街道)后支付服务金额,每季度结算付费一次。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3)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 (略) 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晋安区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4) 违约责任:

1.考核及奖惩、退出措施:实行100分考核制, (略) 民政局对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通报及其他形式的批评(共40分,一次扣10分),区民政局和属地乡镇(街道) (略) 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抽查无效单、不完整服务单等方式(共40分,发现一单不合格扣1分)以及12345及通过电话等各类投诉此项目且经核实责任在服务机构的投诉情况(共20分,投诉1件扣5分)。考核80分为合格,得分低于80分的,每低1分,扣减结算服务费用人民币1000元。考核周期与结算周期一致。

2.退出机制:

承接主体存在以下行为的,解除合同:

(1)考核分低于70分;

(2)中标组织存在合同签订之后2个月无法正式开展服务的,或者服务对象通过审批可享受服务后连续三个月服务对象覆盖率未达到90%及以上的;

(3)一年内三次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核实责任在服务机构的;

(4)接到服务对象投诉拒绝处理的;

(5) (略) 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不按规定程序录入服务工单和结算的;

(6)发布虚假广告,造成不良影响的;

(7)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8)不再具备服务资格的;

(9)未经购买主体同意,擅自转包转让服务的;

(10)套取现金或间接套取服务补贴资金的;

(11)服务中出现事故,造成服务对象重伤或死亡,或者有虐待行为的;

(12)多次被服务对象投诉,民政部门采取约谈、督促整改、暂停资金结算等措施处理,仍不整改的;

(13)符合合同约定的其它解约条款。

此外,上级政府及部门关于此项目相关事项的有关政策规定如有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如中标供应商拒不执行的,则视为违约,合同终止执行。

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若中标方出现以上违约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尚未签订合同的不签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赔偿损失。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项目所 (略)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7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分包名称: (略) 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如需提供其他材料,需代理机构手动填写具体要求并关联相应格式要求,以下是样例: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包括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需要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如XX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XX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 (略) 章程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7 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8 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专门面向的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1.分包名称: (略) 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1)、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

(2)、资格审查标准:

8.1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收到申请文件后,征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征集公告的规定,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小组完成审核。 资格性审查 1.资格审查的依据是征集公告和申请文件。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文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征集公告规定提交响应函 未按照征集公告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明细 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完整、清晰。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否则申请文件审核不通过。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将废除入围供应商入围资格并追究入围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2、征集公告规定的其他申请文件审核不通过情形。 8.2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核; 1.申请文件的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核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1)审核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审核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原则。 (3)审核的依据是征集公告和申请文件。 2.审核程序 2.1审核前的准备工作 (1)审核小组认真审阅征集公告,了解审核小组应履行或遵守的原则和申请文件的审核要求。 (2)参加审核的征集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征集公告所述范围。 3.审查细则 (1)审核小组依据征集公告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文件进行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征集公告的要求。 (2)满足征集公告的要求指申请文件对征集公告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征集公告规定的框架协议范围、框架协议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征集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供应商的义务。 (4)审核小组审查判断申请文件是否满足征集公告的要求仅基于申请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征集公告要求的申请文件将被审核小组否决,即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查不通过。 (5)审核小组对所有供应商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查不通过: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 细 违反征集公告中载明申请文件“审核不通过”“响应无效”条款的规定; 未对本征集公告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的 未对征集公告的“商务条件”响应的 申请文件对征集公告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8.3入围供应商的确定; 1. 入围供应商的确定及框架协议授予 1.1 供应商的申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该供应商即被确定为入围供应商(不限制入围数量) 。申请文件的响应不满足本征集公告要求的,审核不通过。 2. 入围结果通知和退出通知 2.1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的申请文件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征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公告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付费标准,并动态更新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结果公告同时作为 (略) 通知除入围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入围的书面形式。 2.2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征集人将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 3. 签订框架协议 3.1 本项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在30日内签订框架协议。 8.4第二阶段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服务对象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注:征集人不负责保证入围供应商在框架协议期限内的服务量。 8.5澄清有关问题; (1)对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审核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供应商代表在审核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审核小组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申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规定向审核小组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审核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3)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申请文件实质性响应征集公告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申请文件的有效性。 ②审核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审核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审核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

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十三、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二) 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服务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

2、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

3、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三) 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

十四、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

十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 (略) 政府采购网”(http://**)首页供应商用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 (略) 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入围供应商支付。
①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入围供应商支付,采购包1每家入围供应
商应向 (略) 缴纳人民币3000元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②收取方式: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交纳。
③代理服务费缴纳信息:
联系人:沙万利 联系电话:0591-*-8614
账户名: (略)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号:**

本项目供应商如有响应文件编制问题,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征集人: (略) 晋安区民政局

**日

二、开标时间:**日 23:59

三、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邮 编:*

电 话:0591-*-8614

联系人:沙万利

电子信箱:*@*q.com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养老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晋安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2:15
开标时间 **日 23:59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沙万利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614
采购单位 (略) 晋安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晋安区长乐北路1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女士/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沙万利/0591-*-8614
附件:
附件1 8a1d1a4d*d9263bb24ee.doc
附件2 采购需求.pdf
附件3 采购方案.pdf

   (略) (略) 晋安区民政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略) 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略) 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K*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万利

项目联系电话:0591-*-861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晋安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晋安区长乐北路1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女士/05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沙万利/0591-*-8614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略) 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一、征集邀请

(略) 晋安区民政 (略) 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 (略) 晋安区民政局

2、联系人:陈女士

3、联系方式:0591-*

4、联系地址: (略) 晋安区长乐北路156号

三、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 (略) 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1

3、征集项目简介: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短板”工作,根据《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榕委发〔2017〕14号)、《 (略) 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 (略)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民〔2021〕271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现结合我区实际为扎实推进中央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规范提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具有晋安区户籍且常住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政府购买服务: 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4人); 2.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359人,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0人); 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150人,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0人); 4.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158人); 5.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脱贫不稳定人口中的老年人(0人); 6.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161人); 7.80周岁及以上未领取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金的老年人(1586人)。 以上共计2418人。(以上数据主要来自现服务机构截止**日在服务人员统计,实际服务对象人数以实际审批通过的数量为准) 服务标准:第1-6类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其中第2和3类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第7类老年人,按每人每月30元标准。 片区划分:本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是为我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服务,同时鉴于我区地域广阔,需确定多家供应商以实现老年群体就地、就近养老,拟按街(镇)行政区划分为九大片区。 (二)用途 解决了社会养老机构不足的困难,将大龄下岗女职工和缺乏生活照顾、需要居家看护的孤老这两个困难群体的需要相结合,调动社会和企业的力量出资建 (略) ,成为老人、养护员、政府和多方受益的良好模式。但如果长期采用大龄下岗女职工作为服务者,不引进年轻化的专业人才,居家养老将会很难发展到新的高度。全国各地高校已经*续开办与养老相关的专业,相关产业更应该及时引进专业人才,完善我国养老模式。 (三)采购必要性 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所属区划
1 (略) 晋安区所属采购单位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1 (略) 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养老服务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0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分包名称: (略) 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服务内容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1、“平安通”服务。(中标方需免费提供的基础性服务项目) (1)提供平安通服务智能化设备; (2)需设立24小时响应服务平台,老人紧急呼援后及时响应,并可完成关怀提醒、咨询转介、告警求助、定位查询等服务; (3)每周1次电话联系;其中独居老年人每日1次电话联系。采取技术手段掌握老人活动信息的,可适当减少电话互动。每月1次人工探访服务。 具体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平安通”服务试点工作要求执行。 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可依据老年人实际需求提供服务项目) 在《 (略)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性目录》框架下,开展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含每月上门探访、生日关怀、节日关怀等)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参照往年定价标准,具体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2 服务标准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承接主体是指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的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并至少按照以下要求开展服务。 1、在本行政区域内(晋安区内)为该项目配备800㎡以上与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相适应的养老服务场所,场所符合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相关要求;服务场所应按指定要求安装两路以上视频监控, (略) 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投标人需提供服务场所的租赁证明材料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 2.有与开展紧急救援服务相适应的信息化系统,以及相匹配的智能监测设备,设立24小时响应服务热线,具有24小时响应老年人服务需求的能力; 3.有开展居家上门服务相适应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便携移动式洗澡床、便携式护理包等照料护理设备; 4.有提供服务的专业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的养老服务或医疗、健康服务业从业经历和经验,服务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养老护理员等不少于15人。服务机构应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符合行业要求并具备相关资质,其中养老护理员同时需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老人照护专项证书、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近两年内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证书复印件; 5.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的,需具有开展上门医疗康复服务的资质; 6. (略) 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接受平台监管。
3 服务标准 服务流程及结算方式 1.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 (略) 养老服务网申请或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3)与申请身份相对应的资格证明材料;(4)能力评估证明(申请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补贴需提供)等。 2.受理。社区(村)要指导、协助老年人进行网上申请,指导老年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接到申请 (略)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受理补贴资格申请。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应对申请对象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保障范围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在社区(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在平台内上报街道(乡镇)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申请账户。 3.审核。乡镇(街道) (略)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对社区(村)的受理结果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平台内上报区民政局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社区(村)。 4.审批。区民政 (略)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对乡镇(街道)审核的结果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予以审批通过;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乡镇(街道)。 5.提供服务。审批通过后的次月,区民政局通过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将补贴额度发放到补贴对象的养老服务网账户,补贴对象登录补贴账户进入养老服务网向对应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6.结算方式。经过逐级审批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的服务补贴是以虚拟服务额度形式,每月 (略) 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服务对象个人帐户,由服务对象或者其委托人按规定选择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服务对象个人帐户实行季度清零制度,不结转、不继承,过期未发生和未使用的服务额度自动清零。 (略) 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进行监管,各乡镇(街道)根据服务情况据实结算。 7.付款方式。各乡镇(街道)选定供应商后, (略) 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自动生成的数据统计服务量、金额以及考核结果确认结算金额后报送区民政局审核,由区民政局统一向区政府请款下达乡镇(街道)后支付服务金额,每季度结算付费一次。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3)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 (略) 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晋安区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4) 违约责任:

1.考核及奖惩、退出措施:实行100分考核制, (略) 民政局对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通报及其他形式的批评(共40分,一次扣10分),区民政局和属地乡镇(街道) (略) 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抽查无效单、不完整服务单等方式(共40分,发现一单不合格扣1分)以及12345及通过电话等各类投诉此项目且经核实责任在服务机构的投诉情况(共20分,投诉1件扣5分)。考核80分为合格,得分低于80分的,每低1分,扣减结算服务费用人民币1000元。考核周期与结算周期一致。

2.退出机制:

承接主体存在以下行为的,解除合同:

(1)考核分低于70分;

(2)中标组织存在合同签订之后2个月无法正式开展服务的,或者服务对象通过审批可享受服务后连续三个月服务对象覆盖率未达到90%及以上的;

(3)一年内三次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核实责任在服务机构的;

(4)接到服务对象投诉拒绝处理的;

(5) (略) 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不按规定程序录入服务工单和结算的;

(6)发布虚假广告,造成不良影响的;

(7)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8)不再具备服务资格的;

(9)未经购买主体同意,擅自转包转让服务的;

(10)套取现金或间接套取服务补贴资金的;

(11)服务中出现事故,造成服务对象重伤或死亡,或者有虐待行为的;

(12)多次被服务对象投诉,民政部门采取约谈、督促整改、暂停资金结算等措施处理,仍不整改的;

(13)符合合同约定的其它解约条款。

此外,上级政府及部门关于此项目相关事项的有关政策规定如有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如中标供应商拒不执行的,则视为违约,合同终止执行。

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若中标方出现以上违约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尚未签订合同的不签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赔偿损失。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项目所 (略)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7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分包名称: (略) 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如需提供其他材料,需代理机构手动填写具体要求并关联相应格式要求,以下是样例: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包括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需要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如XX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XX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 (略) 章程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7 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8 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专门面向的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1.分包名称: (略) 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1)、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

(2)、资格审查标准:

8.1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收到申请文件后,征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征集公告的规定,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小组完成审核。 资格性审查 1.资格审查的依据是征集公告和申请文件。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文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征集公告规定提交响应函 未按照征集公告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明细 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完整、清晰。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否则申请文件审核不通过。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将废除入围供应商入围资格并追究入围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2、征集公告规定的其他申请文件审核不通过情形。 8.2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核; 1.申请文件的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核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1)审核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审核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原则。 (3)审核的依据是征集公告和申请文件。 2.审核程序 2.1审核前的准备工作 (1)审核小组认真审阅征集公告,了解审核小组应履行或遵守的原则和申请文件的审核要求。 (2)参加审核的征集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征集公告所述范围。 3.审查细则 (1)审核小组依据征集公告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文件进行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征集公告的要求。 (2)满足征集公告的要求指申请文件对征集公告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征集公告规定的框架协议范围、框架协议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征集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供应商的义务。 (4)审核小组审查判断申请文件是否满足征集公告的要求仅基于申请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征集公告要求的申请文件将被审核小组否决,即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查不通过。 (5)审核小组对所有供应商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条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审查不通过: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 细 违反征集公告中载明申请文件“审核不通过”“响应无效”条款的规定; 未对本征集公告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的 未对征集公告的“商务条件”响应的 申请文件对征集公告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8.3入围供应商的确定; 1. 入围供应商的确定及框架协议授予 1.1 供应商的申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该供应商即被确定为入围供应商(不限制入围数量) 。申请文件的响应不满足本征集公告要求的,审核不通过。 2. 入围结果通知和退出通知 2.1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的申请文件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征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公告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付费标准,并动态更新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结果公告同时作为 (略) 通知除入围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入围的书面形式。 2.2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征集人将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 3. 签订框架协议 3.1 本项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在30日内签订框架协议。 8.4第二阶段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服务对象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注:征集人不负责保证入围供应商在框架协议期限内的服务量。 8.5澄清有关问题; (1)对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审核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供应商代表在审核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审核小组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申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规定向审核小组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审核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3)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申请文件实质性响应征集公告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申请文件的有效性。 ②审核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审核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审核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

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十三、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二) 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服务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

2、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

3、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三) 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

十四、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

十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 (略) 政府采购网”(http://**)首页供应商用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 (略) 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入围供应商支付。
①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入围供应商支付,采购包1每家入围供应
商应向 (略) 缴纳人民币3000元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②收取方式: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交纳。
③代理服务费缴纳信息:
联系人:沙万利 联系电话:0591-*-8614
账户名: (略)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号:**

本项目供应商如有响应文件编制问题,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征集人: (略) 晋安区民政局

**日

二、开标时间:**日 23:59

三、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邮 编:*

电 话:0591-*-8614

联系人:沙万利

电子信箱:*@*q.com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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