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端板式H型钢梁与矩形管柱对拉螺栓连接节点”专利普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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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端板式H型钢梁与矩形管柱对拉螺栓连接节点”专利普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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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一种“端板式H型钢梁与矩形管柱对拉螺栓连接节点”专利普通许可 | 项目编号 | Z* |
项目类型 | 技术许可 | 交易专板 | |
挂牌起始日 | ** | 挂牌截止日 | ** |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 否 | 技术成果数量 | 1 |
标的名称 | 一种“端板式H型钢梁与矩形管柱对拉螺栓连接节点”专利 |
技术领域 | 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 |
标的权证类型 | |
权证编号 | 序号 | 名称 | 权证编号 | 申请日 | 授权日 | 失效日 |
1 | 端板式H型钢梁与矩形管柱对拉螺栓连接节点 | ZL*.7 | ** | ** | ** |
项目阶段 | |
技术成熟度(TRL) | TRL4 | 进行了基本部件集成,但与最终产品系统相比,并非真正的集成。 |
样品/样机 | 无 |
是否有试用报告 | 否 |
项目简介 | 本项目涉及一种端板式H型钢梁与矩形管柱对拉螺栓连接节点,包括矩形管柱、多根H型钢梁、与H型钢梁端部连接的端板和螺栓,所述矩形管柱包括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管壁,所述H型钢梁包括第一、第二、第三、第四H型钢梁,所述端板包括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端板,第一端板和第一H型钢梁的端部连接,第二端板和第二H型钢梁的端部连接,第三端板和第三H型钢梁的端部连接,第四端板和第四H型钢梁的端部连接,所述螺栓包括第一螺栓和第二螺栓,第一螺栓穿过第一端板、第一管壁、第三管壁、第三端板,第二螺栓穿过第二端板、第二管壁、第四管壁、第四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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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效果与指标 | 本项目端板式H型钢梁与矩形管柱对拉螺栓连接 (略) 原材料,连接时不需要现场焊接,施工简单方便且能更好地满足住宅建筑的预制装配式钢结构特点。 |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 本项目涉及的端板式H型钢梁与矩形管柱对拉螺栓连接节点能很好地满足住宅建筑的预制装配式钢结构,不需要现场焊接,现场连接阶段施工简单易行,提高施工效率,且该连接节点不会影响矩形管柱的外缘尺寸。该发明在原材料用 (略) 钢用量,更加经济可行。 |
技术评估内容 |
技术团队名称 | 同济大学 (略) 李国强团队 |
技术团队人数 | 10人以下 |
技术团队简介 | 本项目团队研究方向:多高层钢结构;钢结构抗震、钢结构抗火;工程抗爆与防恐安全 |
技术负责人姓名 | 李国强 |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 *@*ttp://** |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 1978.10~1982.7 天津大学 结构工程 本科 1982.9~1985.9 重庆 (略) 结构工程 硕士 1985.12~1988.12 同济大学 结构工程 博士 |
重要信息披露 |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 是 |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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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类型 | 法人 |
基本情况 | 法人名称 | 同济大学 |
注册地(地址) | (略) 四平路1239号 |
注册资本(万元) | *.* |
企业类型 | 其他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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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型 | 许可 |
许可交易条件 | 交易金额 |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 5.00 |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 |
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付款要求 | |
许可类型 | 普通许可 |
许可期限 | 以合同约定为准 |
许可地域范围 | 以合同约定为准 |
许可技术领域 | 以合同约定为准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面议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事项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 5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 在线竞价 |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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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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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一种“端板式H型钢梁与矩形管柱对拉螺栓连接节点”专利普通许可 | 项目编号 | Z* |
项目类型 | 技术许可 | 交易专板 | |
挂牌起始日 | ** | 挂牌截止日 | ** |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 否 | 技术成果数量 | 1 |
标的名称 | 一种“端板式H型钢梁与矩形管柱对拉螺栓连接节点”专利 |
技术领域 | 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 |
标的权证类型 | |
权证编号 | 序号 | 名称 | 权证编号 | 申请日 | 授权日 | 失效日 |
1 | 端板式H型钢梁与矩形管柱对拉螺栓连接节点 | ZL*.7 | ** | ** | ** |
项目阶段 | |
技术成熟度(TRL) | TRL4 | 进行了基本部件集成,但与最终产品系统相比,并非真正的集成。 |
样品/样机 | 无 |
是否有试用报告 | 否 |
项目简介 | 本项目涉及一种端板式H型钢梁与矩形管柱对拉螺栓连接节点,包括矩形管柱、多根H型钢梁、与H型钢梁端部连接的端板和螺栓,所述矩形管柱包括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管壁,所述H型钢梁包括第一、第二、第三、第四H型钢梁,所述端板包括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端板,第一端板和第一H型钢梁的端部连接,第二端板和第二H型钢梁的端部连接,第三端板和第三H型钢梁的端部连接,第四端板和第四H型钢梁的端部连接,所述螺栓包括第一螺栓和第二螺栓,第一螺栓穿过第一端板、第一管壁、第三管壁、第三端板,第二螺栓穿过第二端板、第二管壁、第四管壁、第四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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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效果与指标 | 本项目端板式H型钢梁与矩形管柱对拉螺栓连接 (略) 原材料,连接时不需要现场焊接,施工简单方便且能更好地满足住宅建筑的预制装配式钢结构特点。 |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 本项目涉及的端板式H型钢梁与矩形管柱对拉螺栓连接节点能很好地满足住宅建筑的预制装配式钢结构,不需要现场焊接,现场连接阶段施工简单易行,提高施工效率,且该连接节点不会影响矩形管柱的外缘尺寸。该发明在原材料用 (略) 钢用量,更加经济可行。 |
技术评估内容 |
技术团队名称 | 同济大学 (略) 李国强团队 |
技术团队人数 | 10人以下 |
技术团队简介 | 本项目团队研究方向:多高层钢结构;钢结构抗震、钢结构抗火;工程抗爆与防恐安全 |
技术负责人姓名 | 李国强 |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 *@*ttp://** |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 1978.10~1982.7 天津大学 结构工程 本科 1982.9~1985.9 重庆 (略) 结构工程 硕士 1985.12~1988.12 同济大学 结构工程 博士 |
重要信息披露 |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 是 |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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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类型 | 法人 |
基本情况 | 法人名称 | 同济大学 |
注册地(地址) | (略) 四平路1239号 |
注册资本(万元) | *.* |
企业类型 | 其他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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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型 | 许可 |
许可交易条件 | 交易金额 |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 5.00 |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 |
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付款要求 | |
许可类型 | 普通许可 |
许可期限 | 以合同约定为准 |
许可地域范围 | 以合同约定为准 |
许可技术领域 | 以合同约定为准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面议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事项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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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 5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 在线竞价 |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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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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