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4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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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2024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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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2024 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SF-2024-01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2024 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8 万元,招 (略) 财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00 元(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2024 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2024 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提供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供应商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即 2021—2023 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
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或收入费用表)、现金流
量表)或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
时间不足 1 年或无上述材料的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01 月至今任意 2 个月的税务
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
明扫描件和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
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成立不足 1 年的供应商,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
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6.2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关于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供
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
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由经办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云南申梵 (略) ( (略) 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申梵 (略) ( (略) 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申梵 (略) ( (略) 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SF-2024-019
2、项目名称: (略) 2024 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项目。
4、预算金额:¥*.00 元(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5、最高限价:¥*.00 元(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6、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提供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供应商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即 2021—2023 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
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或收入费用表)、现金流
量表)或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
时间不足 1 年或无上述材料的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01 月至今任意 2 个月的税务
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
明扫描件和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
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成立不足 1 年的供应商,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
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6.2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关于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供
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
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07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9 日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申梵 (略) ( (略) 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由经办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云南申梵 (略) ( (略) 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600.00 元,售后不退。 (注:所有发票的开具,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必须公对
公汇款。户名:云南申梵 (略) ;开户行: (略)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
*2)。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4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申梵 (略) ( (略) 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
五、开启
时间: 2024 年 07 月 24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申梵 (略) ( (略) 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本次项目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我公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大屯 (略) 1 号宁湖大楼 7 楼
联系方式:陈薇/0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申梵 (略)
地 址: (略) 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
联系方式:李工/0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87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大屯 (略) 1 号宁湖大楼 7 楼
联 系 人:陈薇
电 话:08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申梵 (略)
地 址: (略) 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87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2024 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SF-2024-01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2024 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8 万元,招 (略) 财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00 元(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2024 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2024 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提供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供应商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即 2021—2023 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
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或收入费用表)、现金流
量表)或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
时间不足 1 年或无上述材料的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01 月至今任意 2 个月的税务
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
明扫描件和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
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成立不足 1 年的供应商,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
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6.2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关于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供
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
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由经办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云南申梵 (略) ( (略) 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申梵 (略) ( (略) 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申梵 (略) ( (略) 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SF-2024-019
2、项目名称: (略) 2024 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项目。
4、预算金额:¥*.00 元(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5、最高限价:¥*.00 元(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6、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提供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供应商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即 2021—2023 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
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或收入费用表)、现金流
量表)或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
时间不足 1 年或无上述材料的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01 月至今任意 2 个月的税务
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
明扫描件和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
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成立不足 1 年的供应商,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
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6.2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关于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供
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
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07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9 日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申梵 (略) ( (略) 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由经办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云南申梵 (略) ( (略) 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600.00 元,售后不退。 (注:所有发票的开具,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必须公对
公汇款。户名:云南申梵 (略) ;开户行: (略)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
*2)。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4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申梵 (略) ( (略) 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
五、开启
时间: 2024 年 07 月 24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申梵 (略) ( (略) 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本次项目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我公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大屯 (略) 1 号宁湖大楼 7 楼
联系方式:陈薇/0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申梵 (略)
地 址: (略) 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
联系方式:李工/0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87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大屯 (略) 1 号宁湖大楼 7 楼
联 系 人:陈薇
电 话:08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申梵 (略)
地 址: (略) 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87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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