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国泰达鸣挡墙护坡工程监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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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国泰达鸣挡墙护坡工程监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国泰达鸣挡墙护坡工程监测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安溪县 公告时间 **日 15:1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9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安溪县龙门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大洲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张、*

项目概况

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国泰达鸣挡墙护坡工程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SJTP24003

项目名称: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国泰达鸣挡墙护坡工程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投标邀请

大洲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采购人)的委托对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国泰达鸣挡墙护坡工程监测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欢迎受邀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采购编号:DZSJTP24003

二、项目名称: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国泰达鸣挡墙护坡工程监测项目

三、项目内容:详见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最高控制价: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元整(¥:*元),凡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条件:

1.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日起至**日截止。

受邀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9楼)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10:00 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日10:00 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9楼

方式:受邀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9楼)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溪县龙门镇        

联系方式:谢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洲 (略)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9楼             

联系方式:小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国泰达鸣挡墙护坡工程监测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安溪县 公告时间 **日 15:1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9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安溪县龙门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大洲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张、*

项目概况

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国泰达鸣挡墙护坡工程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SJTP24003

项目名称: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国泰达鸣挡墙护坡工程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投标邀请

大洲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采购人)的委托对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国泰达鸣挡墙护坡工程监测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欢迎受邀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采购编号:DZSJTP24003

二、项目名称: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国泰达鸣挡墙护坡工程监测项目

三、项目内容:详见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最高控制价: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元整(¥:*元),凡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条件:

1.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日起至**日截止。

受邀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9楼)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10:00 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日10:00 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9楼

方式:受邀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9楼)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溪县龙门镇        

联系方式:谢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洲 (略)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9楼             

联系方式:小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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