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佛湖镇司法所改造工程
万佛湖镇司法所改造工程
信息时间:** 15:10
发包公告 | |||||
项目编号 | AHSY** | ||||
发布日期 | **日 | ||||
一、发包条件 | |||||
万佛湖镇司法所改造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舒公管〔2023〕1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 |||||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
1、工程名称 | 万佛湖镇司法所改造工程 | ||||
2、发包人 | 舒城县万佛湖人民政府 | ||||
3、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
4、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境内 | ||||
5、项目类型 | t工程类 ¨服务类 ¨货物类 | ||||
6、发包方式 | 固定价随机摇号 | ||||
7、建设规模 | 控制价为99672.10元。 | ||||
8、计划工期 | 30个日历天 | ||||
9、发包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 | ||||
10、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三、承包人资格要求 | |||||
1、承包人资质要求 | 无限制 (略) 。 | ||||
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 |||||
四、报名及发包文件的获取、发包会时间 | |||||
1、报名时间、发包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安徽舒禹 (略)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三里河路金墩小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发包人开具的推荐函购买发包文件。 | ||||
2、项目发包会地点及时间 | 地点:舒城县万佛湖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时间:**日下午3:00 | ||||
五、联系方式 | |||||
发包人: | 舒城县万佛湖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安徽舒禹 (略) | ||
地址: | 舒城县万佛湖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三里河路金墩小区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宋先生 | 联系人: | 王工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六、备注 | |||||
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报名时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推荐函、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被授权人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以上资料报名时由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场提交原件查验,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单位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4、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发包会开始日前向发包代理机构提出。 5、本工程承包保证金不作要求。 6、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不作要求。 7、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发包文件的所有条款。 | |||||
七、公告发布媒体 |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 |
信息时间:** 15:10
发包公告 | |||||
项目编号 | AHSY** | ||||
发布日期 | **日 | ||||
一、发包条件 | |||||
万佛湖镇司法所改造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舒公管〔2023〕1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 |||||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
1、工程名称 | 万佛湖镇司法所改造工程 | ||||
2、发包人 | 舒城县万佛湖人民政府 | ||||
3、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
4、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境内 | ||||
5、项目类型 | t工程类 ¨服务类 ¨货物类 | ||||
6、发包方式 | 固定价随机摇号 | ||||
7、建设规模 | 控制价为99672.10元。 | ||||
8、计划工期 | 30个日历天 | ||||
9、发包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 | ||||
10、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三、承包人资格要求 | |||||
1、承包人资质要求 | 无限制 (略) 。 | ||||
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 |||||
四、报名及发包文件的获取、发包会时间 | |||||
1、报名时间、发包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安徽舒禹 (略)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三里河路金墩小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发包人开具的推荐函购买发包文件。 | ||||
2、项目发包会地点及时间 | 地点:舒城县万佛湖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时间:**日下午3:00 | ||||
五、联系方式 | |||||
发包人: | 舒城县万佛湖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安徽舒禹 (略) | ||
地址: | 舒城县万佛湖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三里河路金墩小区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宋先生 | 联系人: | 王工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六、备注 | |||||
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报名时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推荐函、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被授权人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以上资料报名时由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场提交原件查验,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单位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4、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发包会开始日前向发包代理机构提出。 5、本工程承包保证金不作要求。 6、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不作要求。 7、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发包文件的所有条款。 | |||||
七、公告发布媒体 |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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