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非机动车棚建设工程招标公告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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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非机动车棚建设工程招标公告第1包

某单位非机动车棚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

2024-JYAIIC-G1011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非机动车棚建设工程,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某单位非机动车棚建设工程

2.招标编号:2024-JYAIIC-G1011

3.项目地点: (略)

4.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建设2座膜结构非机动车棚,本项目含土建、电气、弱电工程,主要包括车棚自身及充电、照明、电力引接、监控等设施建设安装。(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

5.招标项目建设规模:人民币*.78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角*分),按照国家和军队的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建设工程清单中全部建设工程。

6.工程内容:

①工程招标: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

②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内全部工程施工安装内容,竣工验收合格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淮,并移交使用。完成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③报批报建:由承包人配合办理本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施工报批报建、核准或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手续(含临水临电)、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注册、工程验收等需要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

8.合作期限:从本项目施工合同生效开始,到招标范围内质保期满,且无条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上级单位抽查复审项目竣工结算。

9.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10.质保期: 两年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4.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与项目经理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4年 7 月 15 日至2024年 7 月 19 日,每日09:00至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文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报名前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原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无在施承诺书);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企业与项目经理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9.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

10.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1.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注:*@*63.com电子邮箱,邮件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命名,同时邮箱正文留言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和开票信息。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文件依据,凡领取文件的单位,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三)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7 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 (略) 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A座9楼911室(中科 (略) 西部分公司)。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报名前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原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 7 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A座9楼911室(中科 (略) 西部分公司)。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八、发布公告、公示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网址:《军队采购网》(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地 址: (略) 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A座9楼911室(中科 (略) 西部分公司)

邮 编:*

联 系 人:李老师、张老师、胡风英、尤怡玮

电 话:029-8958 9882 /177 9153 5326 /182 2058 7680

传 真:029-8958 9883

电子信箱:*@*63.com

2.招 标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邱先生

联系方式: 029-8476 4043

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岳先生

联系电话: 029-8476 4042

,陕西, (略) ,雁塔区,西安,029-8

某单位非机动车棚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

2024-JYAIIC-G1011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非机动车棚建设工程,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某单位非机动车棚建设工程

2.招标编号:2024-JYAIIC-G1011

3.项目地点: (略)

4.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建设2座膜结构非机动车棚,本项目含土建、电气、弱电工程,主要包括车棚自身及充电、照明、电力引接、监控等设施建设安装。(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

5.招标项目建设规模:人民币*.78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角*分),按照国家和军队的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建设工程清单中全部建设工程。

6.工程内容:

①工程招标: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

②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内全部工程施工安装内容,竣工验收合格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淮,并移交使用。完成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③报批报建:由承包人配合办理本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施工报批报建、核准或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手续(含临水临电)、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注册、工程验收等需要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

8.合作期限:从本项目施工合同生效开始,到招标范围内质保期满,且无条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上级单位抽查复审项目竣工结算。

9.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10.质保期: 两年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4.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与项目经理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4年 7 月 15 日至2024年 7 月 19 日,每日09:00至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文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报名前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原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无在施承诺书);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企业与项目经理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9.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

10.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1.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注:*@*63.com电子邮箱,邮件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命名,同时邮箱正文留言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和开票信息。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文件依据,凡领取文件的单位,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三)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7 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 (略) 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A座9楼911室(中科 (略) 西部分公司)。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报名前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原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 7 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A座9楼911室(中科 (略) 西部分公司)。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八、发布公告、公示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网址:《军队采购网》(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地 址: (略) 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A座9楼911室(中科 (略) 西部分公司)

邮 编:*

联 系 人:李老师、张老师、胡风英、尤怡玮

电 话:029-8958 9882 /177 9153 5326 /182 2058 7680

传 真:029-8958 9883

电子信箱:*@*63.com

2.招 标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邱先生

联系方式: 029-8476 4043

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岳先生

联系电话: 029-8476 4042

,陕西, (略) ,雁塔区,西安,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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