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合作及标识制作定点单位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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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合作及标识制作定点单位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图文合作及标识制作定点单位项目招标公告(2024-JQ53-F102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图文合作及标识制作定点单位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Q53-F102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标包1( (略) 区)

图文合作及标识制作定点单位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指定

有服务需求时,任务下达7日内交付

标包2( (略) 区)

图文合作及标识制作定点单位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指定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服务、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预算金额:据实结算;

3.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投标;

4.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标包1包( (略) 区)、标包2包( (略) 区)。考虑到项目服务时限性,各标包兼投限中,投标人可以参加全部标包,但按照标包顺序最多中标1个标包(即在标包1中已推荐为预中标供应商,其在标包2中不再推荐其为预中标供应商),中标份额按100%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固定单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军队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www.http://**)完成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应网站注册截图。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日至07月19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通过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获取招标文件。

(三)发售方式: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一套(网上报名),逾期不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26.com,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回复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注:1.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任何未在采购代理机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 (略) 崂山区秦岭路18号国展财富中心(丽达购物广场)1号楼406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

(二)开 (略) 崂山区秦岭路18号国展财富中心(丽达购物广场)1号楼406室。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 同开标时间 。

(二)提交样品地点: 同开标地点 。

(三)提交样品数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样品要求 。

(四)提交样品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样品要求。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十、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苏航、刘彩良、仇国超、陈彬、陈赟

移动电话:*、*

邮 箱:*@*26.com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崂山区秦岭路18号国展财富中心(丽达购物广场)1号楼406室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车建涛

办公电话: 0535-*

采购机构: (略)

, (略) ,崂山区,青岛,烟台,威海,0535-

图文合作及标识制作定点单位项目招标公告(2024-JQ53-F102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图文合作及标识制作定点单位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Q53-F102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标包1( (略) 区)

图文合作及标识制作定点单位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指定

有服务需求时,任务下达7日内交付

标包2( (略) 区)

图文合作及标识制作定点单位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指定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服务、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预算金额:据实结算;

3.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投标;

4.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标包1包( (略) 区)、标包2包( (略) 区)。考虑到项目服务时限性,各标包兼投限中,投标人可以参加全部标包,但按照标包顺序最多中标1个标包(即在标包1中已推荐为预中标供应商,其在标包2中不再推荐其为预中标供应商),中标份额按100%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固定单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军队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www.http://**)完成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应网站注册截图。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日至07月19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通过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获取招标文件。

(三)发售方式: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一套(网上报名),逾期不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26.com,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回复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注:1.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任何未在采购代理机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 (略) 崂山区秦岭路18号国展财富中心(丽达购物广场)1号楼406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

(二)开 (略) 崂山区秦岭路18号国展财富中心(丽达购物广场)1号楼406室。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 同开标时间 。

(二)提交样品地点: 同开标地点 。

(三)提交样品数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样品要求 。

(四)提交样品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样品要求。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十、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苏航、刘彩良、仇国超、陈彬、陈赟

移动电话:*、*

邮 箱:*@*26.com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崂山区秦岭路18号国展财富中心(丽达购物广场)1号楼406室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车建涛

办公电话: 0535-*

采购机构: (略)

, (略) ,崂山区,青岛,烟台,威海,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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