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变压器送电试验、直流屏UPS电源电池更换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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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变压器送电试验、直流屏UPS电源电池更换招标公告

根据《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及限额以下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工作规则(试行)》规定,拟采取比选方式委托一家有资质的机构,对1250kVA变压器做送电试验并出具报告、更换18块(12V65Ah)直流屏UPS电源电池组,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服务名称:变压器送电试验、直流屏UPS电源电池更换。

(二)委托单位:呼伦贝尔 (略)

(三)服务地点: (略) 工 (略) 院内。

二、服务内容:

(一) (略) 变压器高低压直流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开关、避雷器、电缆绝缘电阻,地网接地电阻等,并保留影像资料出具试验报告并完成送电审批。

(二)更换18块(12V65Ah)直流屏UPS电源电池。

三、服务范围

(一)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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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

(三)服务价格:最高限价2.7万元。(含专票、材料、机械、人工等一切工作中所产生的费用)

一、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具有电力电器设施检测的相关资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业绩。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具 (略) 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七)完成送电审批后结算全部款项,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21年以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1.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

2.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

3.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六)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浮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六、报名截止时间、地点、联系人

(一)截止时间:**日下午17点。

(二)报名地点:呼伦贝尔 (略) 。

(三)报名联系人:刘瑞捷,联系电话:*。

(四)凡有意参与者,*@*q.com。(报名材料封面注明参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七、比选方式

(一)从报名的符合条件单位中,由我公司发布邀请函。

(二)比选单位持邀请函、比选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和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邀请函需加盖公章)。

(三)呼伦贝尔 (略) 评审组经过比选评分后,评分最高的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

(四)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中选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项目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呼伦贝尔 (略) 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 (略) “黑名单”。

八、具体比选时间和地点详见发布的邀请函。

九、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呼伦贝尔 (略) 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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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及限额以下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工作规则(试行)》规定,拟采取比选方式委托一家有资质的机构,对1250kVA变压器做送电试验并出具报告、更换18块(12V65Ah)直流屏UPS电源电池组,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服务名称:变压器送电试验、直流屏UPS电源电池更换。

(二)委托单位:呼伦贝尔 (略)

(三)服务地点: (略) 工 (略) 院内。

二、服务内容:

(一) (略) 变压器高低压直流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开关、避雷器、电缆绝缘电阻,地网接地电阻等,并保留影像资料出具试验报告并完成送电审批。

(二)更换18块(12V65Ah)直流屏UPS电源电池。

三、服务范围

(一)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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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

(三)服务价格:最高限价2.7万元。(含专票、材料、机械、人工等一切工作中所产生的费用)

一、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具有电力电器设施检测的相关资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业绩。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具 (略) 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七)完成送电审批后结算全部款项,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21年以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1.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

2.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

3.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六)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浮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六、报名截止时间、地点、联系人

(一)截止时间:**日下午17点。

(二)报名地点:呼伦贝尔 (略) 。

(三)报名联系人:刘瑞捷,联系电话:*。

(四)凡有意参与者,*@*q.com。(报名材料封面注明参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七、比选方式

(一)从报名的符合条件单位中,由我公司发布邀请函。

(二)比选单位持邀请函、比选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和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邀请函需加盖公章)。

(三)呼伦贝尔 (略) 评审组经过比选评分后,评分最高的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

(四)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中选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项目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呼伦贝尔 (略) 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 (略) “黑名单”。

八、具体比选时间和地点详见发布的邀请函。

九、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呼伦贝尔 (略) 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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