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办公垃圾清运服务比质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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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办公垃圾清运服务比质比价公告

苏能(锡林郭勒) (略) 生活、办公垃圾清运服务
比质比价公告

1.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苏能(锡林郭勒) (略)

1.2 项目名称:生活、办公垃圾清运服务;

1.3 项目编码:B**

1.4 项目地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能(锡林郭勒) (略) 项目部;

1.5 项目内容:苏能(锡林郭勒) (略) ( (略) 、工程中心、安教中心、一排房、二排房、各门岗,以及即将启用的新厂区)产生的生活、办公垃圾,中标方自行配备运输车辆,自行装车,将垃圾运输至垃圾场。

1.6 项目期限:一年

2.招标内容

2.1 生活、办公垃圾清运服务;

2.2 清运范围:苏能(锡林郭勒) (略) (略) 、工程中心、安教中心、一排房、二排房、各门岗等产生的垃圾,新厂区产生的生活、办公垃圾。

3.技术要求

3.1 将招标方所有区域内的生活、办公垃圾装车、运输至垃圾场。

3.2 清运频次和时间:每天清运一至两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上午9:00前完成或下午16:00前完成。

3.3 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运送至垃圾场,按照符合环保和城管等政府相关部门的规范标准落实,不得随意倾倒,中标方负责协调所有外部关系。

3.4 投标方每次清运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桶归位或放置在指定位置,投标方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跑冒滴漏。

3.5 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清运,投标方应及时告知招标方延迟清运原因,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3.6 投标方在清运过程中如有损坏垃圾桶、垃圾箱及其他设施的,投标方负责照价赔偿。

3.5 垃圾清运过程中,投标方须无条件接受招标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3.6 投标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招标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严禁夹带其他物品出厂。投标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7 投标方自行踏勘现场,招标方不负担任何费用。

3.8 采购方式:比质比价。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 投标人营业执照中应具备物业管理或生活垃圾服务等经营项目;

4.4 近4年(自**日起至今)至少具有1个相关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 投标报名、报价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起 _10_工作日内;

5.2. 报名证明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5.3. 报名方式:须先在徐矿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工作,经审核通过后在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投标”;

5.4. 提醒事项:

5.4.1关于“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在报价截止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63.com

5.4.2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未发送相关证明材料或其他原因影响报名及投标报价的,责任自负。

6.结算及其他

6.1 结算:服务费用按照月度结算,投标方根据招标方要求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收到发票后10日内,以转账方式向投标方结算。

6.2 其他:参与投标即认为同意本公告全部内容;中标后本公告相关内容将列入供需合同。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报价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 ;

7.2.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8、联系事项

商务联系人:曹工 电 话:*

技术联系人:王工 电 话:*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硕镇

苏能(锡林郭勒) (略)

**日

,锡林郭勒

苏能(锡林郭勒) (略) 生活、办公垃圾清运服务
比质比价公告

1.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苏能(锡林郭勒) (略)

1.2 项目名称:生活、办公垃圾清运服务;

1.3 项目编码:B**

1.4 项目地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能(锡林郭勒) (略) 项目部;

1.5 项目内容:苏能(锡林郭勒) (略) ( (略) 、工程中心、安教中心、一排房、二排房、各门岗,以及即将启用的新厂区)产生的生活、办公垃圾,中标方自行配备运输车辆,自行装车,将垃圾运输至垃圾场。

1.6 项目期限:一年

2.招标内容

2.1 生活、办公垃圾清运服务;

2.2 清运范围:苏能(锡林郭勒) (略) (略) 、工程中心、安教中心、一排房、二排房、各门岗等产生的垃圾,新厂区产生的生活、办公垃圾。

3.技术要求

3.1 将招标方所有区域内的生活、办公垃圾装车、运输至垃圾场。

3.2 清运频次和时间:每天清运一至两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上午9:00前完成或下午16:00前完成。

3.3 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运送至垃圾场,按照符合环保和城管等政府相关部门的规范标准落实,不得随意倾倒,中标方负责协调所有外部关系。

3.4 投标方每次清运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桶归位或放置在指定位置,投标方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跑冒滴漏。

3.5 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清运,投标方应及时告知招标方延迟清运原因,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3.6 投标方在清运过程中如有损坏垃圾桶、垃圾箱及其他设施的,投标方负责照价赔偿。

3.5 垃圾清运过程中,投标方须无条件接受招标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3.6 投标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招标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严禁夹带其他物品出厂。投标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7 投标方自行踏勘现场,招标方不负担任何费用。

3.8 采购方式:比质比价。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 投标人营业执照中应具备物业管理或生活垃圾服务等经营项目;

4.4 近4年(自**日起至今)至少具有1个相关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 投标报名、报价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起 _10_工作日内;

5.2. 报名证明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5.3. 报名方式:须先在徐矿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工作,经审核通过后在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投标”;

5.4. 提醒事项:

5.4.1关于“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在报价截止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63.com

5.4.2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未发送相关证明材料或其他原因影响报名及投标报价的,责任自负。

6.结算及其他

6.1 结算:服务费用按照月度结算,投标方根据招标方要求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收到发票后10日内,以转账方式向投标方结算。

6.2 其他:参与投标即认为同意本公告全部内容;中标后本公告相关内容将列入供需合同。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报价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 ;

7.2.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8、联系事项

商务联系人:曹工 电 话:*

技术联系人:王工 电 话:*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硕镇

苏能(锡林郭勒)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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