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院史展厅设计施工布展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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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院史展厅设计施工布展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史展厅设计施工布展一体化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6: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9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雯倩 包智培 胡辰桦
项目联系电话 021-*-8008/8016/8012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民星路46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毅,021-*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雯倩 包智培 胡辰桦,021-*-8008/8016/8012
附件:
附件1 购买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略) (略) 史展厅设计施工布展一体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C*S

项目名称: (略) (略) 史展厅设计施工布展一体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略) 史展厅设计施工布展一体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全部设计、施工、布展、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2)报价人须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4)报价人与招标人或潜在报价人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益关系;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6)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即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人员:①提供报价人与之签订的聘用合同;②报价人为其办理有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报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上述时间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供应商同时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
2.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民星路465号        

联系方式:张毅,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黄雯倩 包智培 胡辰桦,021-*-8008/8016/8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雯倩 包智培 胡辰桦

电 话:  021-*-8008/8016/801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史展厅设计施工布展一体化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6: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9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雯倩 包智培 胡辰桦
项目联系电话 021-*-8008/8016/8012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民星路46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毅,021-*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雯倩 包智培 胡辰桦,021-*-8008/8016/8012
附件:
附件1 购买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略) (略) 史展厅设计施工布展一体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C*S

项目名称: (略) (略) 史展厅设计施工布展一体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略) 史展厅设计施工布展一体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全部设计、施工、布展、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2)报价人须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4)报价人与招标人或潜在报价人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益关系;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6)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即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人员:①提供报价人与之签订的聘用合同;②报价人为其办理有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报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上述时间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供应商同时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
2.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民星路465号        

联系方式:张毅,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黄雯倩 包智培 胡辰桦,021-*-8008/8016/8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雯倩 包智培 胡辰桦

电 话:  021-*-8008/8016/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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