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五施工分部水稳层碎石第二批材料采购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采购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五施工分部水稳层碎石第二批材料采购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采购公告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五施工分部水稳层碎石(第二批)材料采购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采购公告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1000分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湖南 (略) 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五施工分部水稳层碎石(第二批)材料采购已由湖南 (略) 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水稳层碎石(第二批)材料 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略) 湘潭县 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采购范围:项目起点K72+900, (略) 湘潭县,终 (略) K106+920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为河岭互通、射埠互通、乌石互通、湘乡南互通;主线全长33.02公里。

本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共分为 4 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

设备(材料)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交货期限

供货周期

备注

标段1

碎石

0~31.5mm

*

醴娄十五施工分部1#水稳站

2024年7月

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的1-2日内送达或按照采购人通知规定的时间送达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预计12个月)

标段2

碎石

0~31.5mm

*

醴娄十五施工分部1#水稳站

2024年7月

标段3

碎石

0~31.5mm

*

醴娄十五施工分部2#水稳站

2024年7月

标段4

碎石

0~31.5mm

*

醴娄十五施工分部2#水稳站

2024年7月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响应人为制造商或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若响应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材料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合法授权书。提供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检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并同时具备响应文件中响应须知附录1、附录2、附录3、附录4、附录5中规定的资质、业绩等相关要求。(3)若为联合体响应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碎石材料制造商或有授权资格的碎石材料制造商的代理商,联合体其他成员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经营许可证。

3.2 本次采购 接受 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且牵头人必须为碎石材料制造商或有授权资格的碎石材料制造商的代理商。若响应人为碎石材料的代理商,需提供碎石材料制造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进行联合体响应的响应人,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该联合体协议书需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3)若中选,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派人承担。

(4)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及向采购人递交的所有文件,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选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及相关协议,为履行合同及相关协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名义再单独响应,若出现该种情况,其响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响应均将被否决。

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

3.4每个响应人最多可在本次采购中对 4 个标段响应,每个响应人最多允许中 1 个标。可响应且已响应多个标段的供应商,应在响应函中明确第3条;未在响应函中明确的,若供应商响应的多个标段排序均为第一,评审委员会将按照组合成交报价总价最低的原则确定其保留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标段,其余标段视其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略) (略) 采购交易平台评为上一年度AA级的响应人,可在本次采购中给予增加1个标段响应的奖励,奖励后的可响应标段数不得超过本次采购的标段总数。 (略) (略) 采购交易平台评为D级的响应人,在信用等级适用期内不允许其参与报名。对响应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略) (略) 采购交易平台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6 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7采购人不接受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8 其他: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登录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12500/)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 (略) 数字 (略) 办理单位CA数字证书。各供应商可选择性办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个人数字证书,如办理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个人数字证书,在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时,采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数字证书签章;如未办理,在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时,可采用手写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湖南CA统一客服热线:*,湖南CA企业QQ:*,湖南CA微信公众号:微信客户端搜索“ (略) 数字 (略) ”,具体流程详见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注册完成后,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后下载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采购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响应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4.4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的注册、采购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交、开标流程详见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手册(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客服热线:0731-*,技术支持QQ:*)。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不召开响应预备会,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日9:00-18:00。踏勘地点: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五施工分部,现场踏勘联系人杨先生,联系方式*。

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见外网采购公告。

递交方式: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 (略) (略) 湘潭县射埠镇醴娄醴娄高速十五施工分部杨先生联系电话*。逾期递交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人将在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五施工分部项目部组织线下开标,请各响应人准时参加。

5.3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第1 标段 5 万元

第2 标段 5 万元

第3 标段 5 万元

第4 标段 5 万元

(1)响应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响应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响应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采购标段:湖南 (略) 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五施工分部水稳层碎石(第二批)材料采购项目

户 名:湖南 (略) 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五施工分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湘潭县支行

账 号:*93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响应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联合体响应的,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采购人允许响应人将响应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日下午17:00前交 (略) 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不含节假日),邮寄地址: (略) 湘潭县射埠镇醴娄高速公路十五施工分部材料部杨先生收(联系电话 * )。

6. 评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审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审办法)

附件3:采购项目标段上限价一览表以及相关说明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 (略)

地 址: (略) 芙 (略) 高速公 (略) 办公楼14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监督部门:湖南 (略) 党群综合部

地 址: (略) 芙 (略) 高速公 (略) 办公楼15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谭女士

电 话:0731-*(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答疑)

电子邮件:*@*q.com

异议受理部门:湖南 (略) 工程质安部

地 址: (略) 芙蓉区嘉雨路128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31-*

电子邮件:*@*q.com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五施工分部水稳层碎石(第二批)材料采购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采购公告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1000分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湖南 (略) 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五施工分部水稳层碎石(第二批)材料采购已由湖南 (略) 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水稳层碎石(第二批)材料 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略) 湘潭县 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采购范围:项目起点K72+900, (略) 湘潭县,终 (略) K106+920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为河岭互通、射埠互通、乌石互通、湘乡南互通;主线全长33.02公里。

本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共分为 4 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

设备(材料)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交货期限

供货周期

备注

标段1

碎石

0~31.5mm

*

醴娄十五施工分部1#水稳站

2024年7月

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的1-2日内送达或按照采购人通知规定的时间送达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预计12个月)

标段2

碎石

0~31.5mm

*

醴娄十五施工分部1#水稳站

2024年7月

标段3

碎石

0~31.5mm

*

醴娄十五施工分部2#水稳站

2024年7月

标段4

碎石

0~31.5mm

*

醴娄十五施工分部2#水稳站

2024年7月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响应人为制造商或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若响应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材料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合法授权书。提供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检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并同时具备响应文件中响应须知附录1、附录2、附录3、附录4、附录5中规定的资质、业绩等相关要求。(3)若为联合体响应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碎石材料制造商或有授权资格的碎石材料制造商的代理商,联合体其他成员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经营许可证。

3.2 本次采购 接受 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且牵头人必须为碎石材料制造商或有授权资格的碎石材料制造商的代理商。若响应人为碎石材料的代理商,需提供碎石材料制造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进行联合体响应的响应人,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该联合体协议书需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3)若中选,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派人承担。

(4)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及向采购人递交的所有文件,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选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及相关协议,为履行合同及相关协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名义再单独响应,若出现该种情况,其响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响应均将被否决。

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

3.4每个响应人最多可在本次采购中对 4 个标段响应,每个响应人最多允许中 1 个标。可响应且已响应多个标段的供应商,应在响应函中明确第3条;未在响应函中明确的,若供应商响应的多个标段排序均为第一,评审委员会将按照组合成交报价总价最低的原则确定其保留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标段,其余标段视其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略) (略) 采购交易平台评为上一年度AA级的响应人,可在本次采购中给予增加1个标段响应的奖励,奖励后的可响应标段数不得超过本次采购的标段总数。 (略) (略) 采购交易平台评为D级的响应人,在信用等级适用期内不允许其参与报名。对响应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略) (略) 采购交易平台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6 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7采购人不接受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8 其他: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登录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12500/)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 (略) 数字 (略) 办理单位CA数字证书。各供应商可选择性办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个人数字证书,如办理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个人数字证书,在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时,采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数字证书签章;如未办理,在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时,可采用手写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湖南CA统一客服热线:*,湖南CA企业QQ:*,湖南CA微信公众号:微信客户端搜索“ (略) 数字 (略) ”,具体流程详见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注册完成后,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后下载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采购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响应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4.4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的注册、采购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交、开标流程详见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手册(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客服热线:0731-*,技术支持QQ:*)。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不召开响应预备会,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日9:00-18:00。踏勘地点: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五施工分部,现场踏勘联系人杨先生,联系方式*。

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见外网采购公告。

递交方式: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 (略) (略) 湘潭县射埠镇醴娄醴娄高速十五施工分部杨先生联系电话*。逾期递交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人将在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五施工分部项目部组织线下开标,请各响应人准时参加。

5.3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第1 标段 5 万元

第2 标段 5 万元

第3 标段 5 万元

第4 标段 5 万元

(1)响应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响应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响应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采购标段:湖南 (略) 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五施工分部水稳层碎石(第二批)材料采购项目

户 名:湖南 (略) 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五施工分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湘潭县支行

账 号:*93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响应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联合体响应的,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采购人允许响应人将响应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日下午17:00前交 (略) 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不含节假日),邮寄地址: (略) 湘潭县射埠镇醴娄高速公路十五施工分部材料部杨先生收(联系电话 * )。

6. 评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审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审办法)

附件3:采购项目标段上限价一览表以及相关说明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 (略)

地 址: (略) 芙 (略) 高速公 (略) 办公楼14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监督部门:湖南 (略) 党群综合部

地 址: (略) 芙 (略) 高速公 (略) 办公楼15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谭女士

电 话:0731-*(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答疑)

电子邮件:*@*q.com

异议受理部门:湖南 (略) 工程质安部

地 址: (略) 芙蓉区嘉雨路128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31-*

电子邮件:*@*q.com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