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兴隆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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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兴隆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 (略)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略) (略) 能源局关于天 (略)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核准的批复黔能源审〔2024〕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天 (略) ,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非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天柱县 天柱县联山街道联山村产城互动区5号路东面 。
2.2 建设规模:建设容积为10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储罐2个、容积为9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残液储罐1个及所需附属设施。
2.3 合同估算价:*元。
2.4 计划工期:365天 。
2.5 标段划分:天 (略)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2.6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级及以上;(2)勘察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级及以上;(3)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工程师,勘察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 (5)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各成员单位同时录入信息。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日 00时00分至**日 13时2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上发布。
7.其他
其他补充说明:监督单位:天柱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天柱县县城,联系电话:0855-*。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 (略) 代理机构:贵州 (略)
地址:天柱县凤城街道 地址: (略) 天柱县凤城街道汉华阳光城4栋117号
联系人:程晃 联系人:王心钢、曾俊、周航平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 (略)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略) (略) 能源局关于天 (略)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核准的批复黔能源审〔2024〕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天 (略) ,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非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天柱县 天柱县联山街道联山村产城互动区5号路东面 。
2.2 建设规模:建设容积为10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储罐2个、容积为9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残液储罐1个及所需附属设施。
2.3 合同估算价:*元。
2.4 计划工期:365天 。
2.5 标段划分:天 (略)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2.6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级及以上;(2)勘察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级及以上;(3)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工程师,勘察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 (5)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各成员单位同时录入信息。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日 00时00分至**日 13时2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上发布。
7.其他
其他补充说明:监督单位:天柱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天柱县县城,联系电话:0855-*。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 (略) 代理机构:贵州 (略)
地址:天柱县凤城街道 地址: (略) 天柱县凤城街道汉华阳光城4栋117号
联系人:程晃 联系人:王心钢、曾俊、周航平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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