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装置特形件加工设备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操纵装置特形件加工设备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操纵装置特形件加工设备(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国信国际工程 (略) 受某单位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的措施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某单位操纵装置特形件加工设备(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操纵装置特形件加工设备(二次)
二、项目编号:GXCZ-A1-*/1-3-7
三、项目资金:上级下拨
四、质量标准:满足谈判文件和相关国家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五、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操纵装置特形件加工设备 | 套 | 1 | *.00 | 合同签订生效后,供货方在3个月内供货 | 供货方负责将设备发运至采购方现场 |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须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提供报价的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以及缴纳社保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须提供承诺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方式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9日(09: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申领地点: (略) 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20层2015室。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4、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5、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的同 (略) 的系统http://**中注册单位信息(免费),已注册过的单位无需注册。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09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07室。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3、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4年8月1日09时00分
谈判地点: (略) (略) 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07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 (略)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某单位
地 址: (略)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 (略)
地 址: (略) 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20楼
联 系 人: 张益超、王佩
联系电话:*、*
邮 箱:*@*63.com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操纵装置特形件加工设备(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国信国际工程 (略) 受某单位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的措施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某单位操纵装置特形件加工设备(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操纵装置特形件加工设备(二次)
二、项目编号:GXCZ-A1-*/1-3-7
三、项目资金:上级下拨
四、质量标准:满足谈判文件和相关国家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五、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操纵装置特形件加工设备 | 套 | 1 | *.00 | 合同签订生效后,供货方在3个月内供货 | 供货方负责将设备发运至采购方现场 |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须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提供报价的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以及缴纳社保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须提供承诺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方式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9日(09: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申领地点: (略) 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20层2015室。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4、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5、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的同 (略) 的系统http://**中注册单位信息(免费),已注册过的单位无需注册。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09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07室。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3、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4年8月1日09时00分
谈判地点: (略) (略) 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07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 (略)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某单位
地 址: (略)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 (略)
地 址: (略) 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20楼
联 系 人: 张益超、王佩
联系电话:*、*
邮 箱:*@*63.com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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