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甸镇高前村工业园区临时种植区发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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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甸镇高前村工业园区临时种植区发包招标公告



双甸镇高前村工业园区临时种植区发包项目

招租公告

经批准对双甸镇高前村工业园区临时种植区发包项目进行公开招租。

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双甸镇高前村工业园区临时种植区发包项目。

项目概况:出租土地位于高前村工业园区临时种植区,约88.91亩。

在小麦收割后临时种植区以流转方式对外发包。(承包期内因本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承包户应无条件服从,同时根据承包户种植情况,给予水稻不高于750元/亩、小麦不高于430元/亩阶段性进行垫青补偿,并按夏四秋六的比例核减当季承包费)(详见地形图附后)。

租赁期:一年。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或社会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公告领取及信息发布

1、投标人在如东限额交易平台(网址详见附件→项目投标方)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及相关招标资料)。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网站中有关该工程的答疑内容。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网上开评标系统。

3、签到及解密:投标人必须进入会议室签到,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不能按时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友情提醒:请各投标人在投标之前熟悉操作手册,及时安装好相关软件系统,并做好电脑环境检查,以免在投标时造成操作失误等现象无法投标 )

4、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投标人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红色公章)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副本*份)。

5、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如东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采购公告等,登*地址“网址详见附件”。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并投标人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采购人进行现场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如东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网址详见附件)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

注: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供应商如需办理CA加密锁和电子签章。详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详见附件)-交易指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使用办理的CA锁直接登录海洲新程区镇限额平台(网址详见附件→项目投标方)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下载采购公告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13-*。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海洲新程区镇限额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

(五)其他补充事宜

1.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公告。

(2)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详见附件。

(3)特别注意: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需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六)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资料:

A、资审文件部分:

1.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若为自然人则无需提供营业执照,但须提供自然人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或经营者本人或自然人投标时则无需提供);

3.授权委托人的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或经营者本人投标时也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入账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除经济标部分)。

注:

(1)资审文件部分必须按以上第1-5项的顺序以PDF 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资审文件部分”上传至“资审文件”内。资审文件部分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其“经济标部分”不参加评审,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

(2)各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提交前,请认真复查自己的投标文件制作的清晰情况,如投标文件不清晰,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经济标部分:

1.投标报价函;(格式见附件二)

注:

(1)系统里填招租报价必须与投标函的报价一致,如投标人填写错误造成废标,后果自负。

(2)完整的一套经济标部分必须以 PDF 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经济标部分”按要求上传至“经济标文件”里的投标函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

(七)投标文件的制作与提交

1.投标文件分为资审文件和经济标文件两个部分。

2.各投标人须按采购公告要求将“资审文件”的组成文件上传至“资审文件”内,将按采购公告要求的“经济标文件”的组成文件上传至“经济标文件”内。

3.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退回投标文件,不得再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日上午9时30分前(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向双甸镇人民政府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元。

中标人与发包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后,其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转为履约保证金。承租期结束交回土地,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中标人。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租结束并且由本人办理退款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投标人银行账户。

投标保证金,成交价款指定缴纳账户如下:

账号:*7297

户名:如东县双甸镇财政局

开户行:工行如东双甸支行

请缴款人务必注明缴款人名称、款项、用途(请注明是双甸镇高前村工业园区临时种植区发包项目招租保证金)等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缴款人自行承担。

(九)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形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人投标无效:

(1)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

(3)投标文件未按本公告规定的格式制作的;

(4)投标文件未按本公告要求盖章及签署的;

(5)投标人提供虚假、伪造、过期资料的;

(6)投标文件资料漏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8)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低于本项目的招租底价的(本项目招租底价1000元/亩);

(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本公告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0)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11)投标文件未对采购公告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2)投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公告中另有规定为无效投标情形的;

(1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自然人进行投标的;

(14)投标文件资料不全或内容偏离本公告规定,询价小组认为未对本公告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5)投标人和报名时不一致的或投标人未报名的;

(16)未按采购公告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且按照采购公告明确的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7)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或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同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租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租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十)招租须知:

1、本次招租实行招租者自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投标人为2个以上(含2个)的采用竞价方式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仅有1个的将采用单一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招租底价为1000元/亩。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低于招租底价的视为废标。

3、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现场进行一轮线上远程书面报价,最终远程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最终远程报价最高出现相同时,由最终远程最高报价相同者再次报价直至出现唯一最高报价。

(十一)本项目交款方式:先付款,后使用。签订合同后3日内中标人按照夏季40%、秋季60%的比例支付当季度的租赁费,下季度的租赁费于秋播前(11月底前)、夏播前(5月底前)支付,一年分两个季度付清租赁费。

(十二)其他说明

1、投标人需在投标前进行实地考察,向如东县双甸镇人民政府了解实际情况,以确保制定出合理的招租方案及招租报价,否则由此引起的误投风险及相应的损失自行承担。

2、本地块按现状交付。

3、土地用途仅限种植小麦和水稻。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或不签订合同的或签订合同后不履约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招标人:如东县双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小波

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人:王海美

电话:*

如东县双甸镇人民政府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租。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函

如东县双甸镇人民政府 :

一、采购标段名称:双甸镇高前村工业园区临时种植区发包项目。

二、我单位将遵照有关规定,并根据该项目公告的规定,经研究后,我方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大写 元/亩。

投 标 人(加盖公章): (自然人投标无需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签字或盖章): (自然人投标仅须签字)

年 月 日





双甸镇高前村工业园区临时种植区发包项目

招租公告

经批准对双甸镇高前村工业园区临时种植区发包项目进行公开招租。

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双甸镇高前村工业园区临时种植区发包项目。

项目概况:出租土地位于高前村工业园区临时种植区,约88.91亩。

在小麦收割后临时种植区以流转方式对外发包。(承包期内因本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承包户应无条件服从,同时根据承包户种植情况,给予水稻不高于750元/亩、小麦不高于430元/亩阶段性进行垫青补偿,并按夏四秋六的比例核减当季承包费)(详见地形图附后)。

租赁期:一年。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或社会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公告领取及信息发布

1、投标人在如东限额交易平台(网址详见附件→项目投标方)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及相关招标资料)。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网站中有关该工程的答疑内容。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网上开评标系统。

3、签到及解密:投标人必须进入会议室签到,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不能按时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友情提醒:请各投标人在投标之前熟悉操作手册,及时安装好相关软件系统,并做好电脑环境检查,以免在投标时造成操作失误等现象无法投标 )

4、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投标人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红色公章)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副本*份)。

5、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如东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采购公告等,登*地址“网址详见附件”。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并投标人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采购人进行现场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如东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网址详见附件)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

注: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供应商如需办理CA加密锁和电子签章。详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详见附件)-交易指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使用办理的CA锁直接登录海洲新程区镇限额平台(网址详见附件→项目投标方)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下载采购公告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13-*。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海洲新程区镇限额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

(五)其他补充事宜

1.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公告。

(2)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详见附件。

(3)特别注意: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需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六)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资料:

A、资审文件部分:

1.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若为自然人则无需提供营业执照,但须提供自然人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或经营者本人或自然人投标时则无需提供);

3.授权委托人的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或经营者本人投标时也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入账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除经济标部分)。

注:

(1)资审文件部分必须按以上第1-5项的顺序以PDF 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资审文件部分”上传至“资审文件”内。资审文件部分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其“经济标部分”不参加评审,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

(2)各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提交前,请认真复查自己的投标文件制作的清晰情况,如投标文件不清晰,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经济标部分:

1.投标报价函;(格式见附件二)

注:

(1)系统里填招租报价必须与投标函的报价一致,如投标人填写错误造成废标,后果自负。

(2)完整的一套经济标部分必须以 PDF 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经济标部分”按要求上传至“经济标文件”里的投标函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

(七)投标文件的制作与提交

1.投标文件分为资审文件和经济标文件两个部分。

2.各投标人须按采购公告要求将“资审文件”的组成文件上传至“资审文件”内,将按采购公告要求的“经济标文件”的组成文件上传至“经济标文件”内。

3.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退回投标文件,不得再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日上午9时30分前(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向双甸镇人民政府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元。

中标人与发包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后,其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转为履约保证金。承租期结束交回土地,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中标人。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租结束并且由本人办理退款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投标人银行账户。

投标保证金,成交价款指定缴纳账户如下:

账号:*7297

户名:如东县双甸镇财政局

开户行:工行如东双甸支行

请缴款人务必注明缴款人名称、款项、用途(请注明是双甸镇高前村工业园区临时种植区发包项目招租保证金)等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缴款人自行承担。

(九)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形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人投标无效:

(1)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

(3)投标文件未按本公告规定的格式制作的;

(4)投标文件未按本公告要求盖章及签署的;

(5)投标人提供虚假、伪造、过期资料的;

(6)投标文件资料漏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8)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低于本项目的招租底价的(本项目招租底价1000元/亩);

(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本公告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0)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11)投标文件未对采购公告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2)投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公告中另有规定为无效投标情形的;

(1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自然人进行投标的;

(14)投标文件资料不全或内容偏离本公告规定,询价小组认为未对本公告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5)投标人和报名时不一致的或投标人未报名的;

(16)未按采购公告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且按照采购公告明确的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7)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或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同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租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租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十)招租须知:

1、本次招租实行招租者自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投标人为2个以上(含2个)的采用竞价方式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仅有1个的将采用单一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招租底价为1000元/亩。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低于招租底价的视为废标。

3、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现场进行一轮线上远程书面报价,最终远程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最终远程报价最高出现相同时,由最终远程最高报价相同者再次报价直至出现唯一最高报价。

(十一)本项目交款方式:先付款,后使用。签订合同后3日内中标人按照夏季40%、秋季60%的比例支付当季度的租赁费,下季度的租赁费于秋播前(11月底前)、夏播前(5月底前)支付,一年分两个季度付清租赁费。

(十二)其他说明

1、投标人需在投标前进行实地考察,向如东县双甸镇人民政府了解实际情况,以确保制定出合理的招租方案及招租报价,否则由此引起的误投风险及相应的损失自行承担。

2、本地块按现状交付。

3、土地用途仅限种植小麦和水稻。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或不签订合同的或签订合同后不履约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招标人:如东县双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小波

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人:王海美

电话:*

如东县双甸镇人民政府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租。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函

如东县双甸镇人民政府 :

一、采购标段名称:双甸镇高前村工业园区临时种植区发包项目。

二、我单位将遵照有关规定,并根据该项目公告的规定,经研究后,我方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大写 元/亩。

投 标 人(加盖公章): (自然人投标无需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签字或盖章): (自然人投标仅须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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