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实训室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实训室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上级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现就北京 (略) 2个实训室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 (略) “ (略) 特高专业群与实训基地项目”实训室建设招标
二、项目编号 *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两个实训室装修改造,具体面积可现场勘验,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投标人的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注:企业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2024年7月9日——7月10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工作日)。企业未合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2.发放地点: (略) 海 (略) 1号北京 (略) 实训楼306办公室。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 (略) 海 (略) 1号北京 (略) 实训楼306室,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经验证后递交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 (略) 海 (略) 1号北京 (略) 实训楼商务谈判实训室开标(实训楼10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电话另行通知)。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实训中心
2024年7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上级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现就北京 (略) 2个实训室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 (略) “ (略) 特高专业群与实训基地项目”实训室建设招标
二、项目编号 *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两个实训室装修改造,具体面积可现场勘验,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投标人的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注:企业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2024年7月9日——7月10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工作日)。企业未合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2.发放地点: (略) 海 (略) 1号北京 (略) 实训楼306办公室。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 (略) 海 (略) 1号北京 (略) 实训楼306室,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经验证后递交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 (略) 海 (略) 1号北京 (略) 实训楼商务谈判实训室开标(实训楼10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电话另行通知)。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实训中心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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