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退役事务厅关于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参赛企业宣传片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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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退役事务厅关于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参赛企业宣传片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拟对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参赛企业宣传片制作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单位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二、采购项目名称
  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参赛企业宣传片制作项目
  三、资金情况
  预算总金额不超过7.*元
  四、项目要求
  (一)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第三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要求,编写5个参赛项目视频宣传片脚本。
  (二)组织专业拍摄团队,自备专业拍摄设备,按照采购方指定时间、地点,到各地区参赛企业完成5部视频宣传片的实地拍摄及后期剪辑、制作、配乐、合成渲染等。
  (三)8月中旬前完成编辑、制作、修改和调试。
  (四)5部宣传片要符合主流媒体播出要求,符合在各省级以上主流媒体、 (略) 刊播技术指标要求。
  (五)采购方享有对拍摄宣传片产生的视频素材和成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六)依据采购方要求编制1部吉林省退役军人第三届创业创新大赛视频宣传片,时间不少于5分钟。
  五、项目申请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自主制作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和相关比赛项目影视片的制作经验);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一)服务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加项目磋商。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七、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一)公司法人及经办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报名时提交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留复印件加盖公章,办三证合一的可以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
  (三)近几年的主要业绩资料;
  (四)与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合作合同和成品影视片2部;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雷同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报名材料制作要求
  报名材料纸质版采用A4纸尺寸装订成册,装订材料应有封面、目录、封底和页码。视频资料刻录光盘。
  九、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7月18日(2024年7月18日17时截止停收投标文件;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方式: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所需提供资料报送至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422办公室。
  地址: (略) (略) 1968号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联系人:吴晓晗
  联系电话:0431-*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7月12日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拟对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参赛企业宣传片制作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单位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二、采购项目名称
  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参赛企业宣传片制作项目
  三、资金情况
  预算总金额不超过7.*元
  四、项目要求
  (一)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第三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要求,编写5个参赛项目视频宣传片脚本。
  (二)组织专业拍摄团队,自备专业拍摄设备,按照采购方指定时间、地点,到各地区参赛企业完成5部视频宣传片的实地拍摄及后期剪辑、制作、配乐、合成渲染等。
  (三)8月中旬前完成编辑、制作、修改和调试。
  (四)5部宣传片要符合主流媒体播出要求,符合在各省级以上主流媒体、 (略) 刊播技术指标要求。
  (五)采购方享有对拍摄宣传片产生的视频素材和成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六)依据采购方要求编制1部吉林省退役军人第三届创业创新大赛视频宣传片,时间不少于5分钟。
  五、项目申请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自主制作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和相关比赛项目影视片的制作经验);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一)服务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加项目磋商。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七、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一)公司法人及经办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报名时提交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留复印件加盖公章,办三证合一的可以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
  (三)近几年的主要业绩资料;
  (四)与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合作合同和成品影视片2部;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雷同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报名材料制作要求
  报名材料纸质版采用A4纸尺寸装订成册,装订材料应有封面、目录、封底和页码。视频资料刻录光盘。
  九、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7月18日(2024年7月18日17时截止停收投标文件;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方式: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所需提供资料报送至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422办公室。
  地址: (略) (略) 1968号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联系人:吴晓晗
  联系电话:0431-*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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