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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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

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 JSZC-*-SZCH-C2024-004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CH-C2024-0041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了更好地提高园区协调劳动关系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其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同时,对于已经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资格的人员通过主题培训、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专业知识水平,更大限度地发挥其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促进园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拟开展年度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政府采购工作。

(二)项目要求:

1、项目一: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等级培训

1.1参加对象: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及劳动关系协调人员。未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证的,参加四级培训;已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证的,参加二三级培训。

1.2培训形式:采取线下集中培训(开设2个班),每班培训8天,每天8个课时,合计128课时。

1.3培训教材:教材参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教程:《劳动关系协调员基础知识》、《劳动关系协调员(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以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辅导讲义《劳动关系协调员(评价指南)》。包括职业道德、劳动关系概论、劳动标准管理、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劳动规章制度建设、企业民主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社会保险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等。

1.4培训计划:按照技能等级要求,劳动关系协调员不少于120标准学时。培训全年开展2期,每期不少于8天授课,课后作业辅导,培训结束后组织报名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等级鉴定,每年培训总人数150人。

1.5合同金额预计约40万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预计金额,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1.6 磋商响应单位须告知参加项目一培训人员,参加本项目培训后通过考试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的,不得再申领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补贴。

2、项目二:劳动关系协调员能力提升培训

2.1参加对象:已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证的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及劳动关系协调人员为主。

2.2培训形式:邀请理论和实务经验丰富的授课老师进行授课,课件内容提前把关,授课老师讲解主题中的疑难法律问题和前沿理论,穿插真实案例,与学员适时互动,力争达到较好的培训效果。

2.3专项能力提升:系列主题培训,每年共4场,培训主题根据相关要求设定,主要面向劳动关系协调员。4场专项能力提升培训参加总人次应不低于600人次。

2.4复杂疑难案例研讨会:组织园区优秀劳动关系协调员、相关专家参与复杂疑难案例研讨,每年共4场。4场复杂疑难案例研讨会参加总人次应不低于320人次。

2.5模拟仲裁庭活动:组织开展模拟仲裁庭活动,每年共4场。4场模拟仲裁庭活动参加总人次应不低于320人次。

备注:劳动关系协调员能力提升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1240人次。

2.6合同金额预计约30万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预计金额,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三)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止。

(四)人员安排及要求:

磋商响应单位须配备符合项目要求的2名(含)以上专职管理人员,须提供为其缴纳的最新一期的社保证明。同时须为项目配备至少5名法律、劳动仲裁、人力资源或心理学相关授课人员。授课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劳动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相关从业经历或高校法律相关专业专职讲师,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且具有企事业单位专业系统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相关授课经验。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所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

(五)磋商响应单位为本项目配备的授课人员,须实名授课。对于相关授课人员未到达现场授课的将进行考勤并作相应处罚:缺一名扣5000元,以此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获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4、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5、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监督电话:0512-*。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9、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10、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11、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磋商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地址: (略) 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6楼

联系人:徐苏琦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苏州诚 (略)

地 址: (略) 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琦、高凡、周文娴

电 话:0512-*、0512-*


信息来源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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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

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 JSZC-*-SZCH-C2024-004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CH-C2024-0041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了更好地提高园区协调劳动关系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其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同时,对于已经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资格的人员通过主题培训、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专业知识水平,更大限度地发挥其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促进园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拟开展年度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政府采购工作。

(二)项目要求:

1、项目一: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等级培训

1.1参加对象: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及劳动关系协调人员。未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证的,参加四级培训;已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证的,参加二三级培训。

1.2培训形式:采取线下集中培训(开设2个班),每班培训8天,每天8个课时,合计128课时。

1.3培训教材:教材参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教程:《劳动关系协调员基础知识》、《劳动关系协调员(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以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辅导讲义《劳动关系协调员(评价指南)》。包括职业道德、劳动关系概论、劳动标准管理、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劳动规章制度建设、企业民主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社会保险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等。

1.4培训计划:按照技能等级要求,劳动关系协调员不少于120标准学时。培训全年开展2期,每期不少于8天授课,课后作业辅导,培训结束后组织报名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等级鉴定,每年培训总人数150人。

1.5合同金额预计约40万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预计金额,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1.6 磋商响应单位须告知参加项目一培训人员,参加本项目培训后通过考试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的,不得再申领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补贴。

2、项目二:劳动关系协调员能力提升培训

2.1参加对象:已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证的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及劳动关系协调人员为主。

2.2培训形式:邀请理论和实务经验丰富的授课老师进行授课,课件内容提前把关,授课老师讲解主题中的疑难法律问题和前沿理论,穿插真实案例,与学员适时互动,力争达到较好的培训效果。

2.3专项能力提升:系列主题培训,每年共4场,培训主题根据相关要求设定,主要面向劳动关系协调员。4场专项能力提升培训参加总人次应不低于600人次。

2.4复杂疑难案例研讨会:组织园区优秀劳动关系协调员、相关专家参与复杂疑难案例研讨,每年共4场。4场复杂疑难案例研讨会参加总人次应不低于320人次。

2.5模拟仲裁庭活动:组织开展模拟仲裁庭活动,每年共4场。4场模拟仲裁庭活动参加总人次应不低于320人次。

备注:劳动关系协调员能力提升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1240人次。

2.6合同金额预计约30万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预计金额,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三)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止。

(四)人员安排及要求:

磋商响应单位须配备符合项目要求的2名(含)以上专职管理人员,须提供为其缴纳的最新一期的社保证明。同时须为项目配备至少5名法律、劳动仲裁、人力资源或心理学相关授课人员。授课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劳动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相关从业经历或高校法律相关专业专职讲师,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且具有企事业单位专业系统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相关授课经验。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所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

(五)磋商响应单位为本项目配备的授课人员,须实名授课。对于相关授课人员未到达现场授课的将进行考勤并作相应处罚:缺一名扣5000元,以此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获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4、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5、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监督电话:0512-*。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9、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10、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11、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磋商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地址: (略) 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6楼

联系人:徐苏琦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苏州诚 (略)

地 址: (略) 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琦、高凡、周文娴

电 话:051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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