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造新城挥发性有机物初始排污权核定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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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智造新城挥发性有机物初始排污权核定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智造新城挥发性有机物初始排污权核定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卓宏 (略) (略) 生态环境局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智造新城挥发性有机物初始排污权核定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JZH*

二、采购项目名称:智造新城挥发性有机物初始排污权核定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服务工作内容

采购预算

1

智造新城挥发性有机物初始排污权核定服务项目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45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多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

六、投标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 7 月 12 日至 2024年 8 月 1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浙江卓宏 (略) ( (略) 柯城区鑫港大厦18楼)。

报名方式:*@*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确定报名。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线下获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

七、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三证(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未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书上须明确授权代表姓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八、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2 日14:30:00时

十、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 2 日14:30:00时

十一、开标地点:浙江卓宏 (略) 会议室( (略) 柯城区鑫港大厦18楼东侧)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纪检组投诉。

十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570-*

地址: (略) 江郎中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卓宏 (略)

项目联系人:章女士,联系电话:0570-*、*

地址: (略) 柯城区鑫港大厦18楼东侧

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纪委
联系人: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


(略) 生态环境局

浙江卓宏 (略)

2024年 7 月 12 日


关于智造新城挥发性有机物初始排污权核定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卓宏 (略) (略) 生态环境局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智造新城挥发性有机物初始排污权核定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JZH*

二、采购项目名称:智造新城挥发性有机物初始排污权核定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服务工作内容

采购预算

1

智造新城挥发性有机物初始排污权核定服务项目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45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多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

六、投标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 7 月 12 日至 2024年 8 月 1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浙江卓宏 (略) ( (略) 柯城区鑫港大厦18楼)。

报名方式:*@*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确定报名。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线下获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

七、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三证(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未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书上须明确授权代表姓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八、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2 日14:30:00时

十、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 2 日14:30:00时

十一、开标地点:浙江卓宏 (略) 会议室( (略) 柯城区鑫港大厦18楼东侧)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纪检组投诉。

十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570-*

地址: (略) 江郎中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卓宏 (略)

项目联系人:章女士,联系电话:0570-*、*

地址: (略) 柯城区鑫港大厦18楼东侧

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纪委
联系人: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


(略) 生态环境局

浙江卓宏 (略)

2024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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