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民政局关于公开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2024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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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民政局关于公开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2024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的公告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为做好20 (略) 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我局现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1家第三方机构承接该项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 (略) 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二)预算金额:*.00元。

  (三)采购需求: (略) (略) 性社会组织进行评估服务,每家7200元,按实际评估数量进行结算。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项目内容

  (一)组织具备资质的专家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式,对符合参 (略) 性社会组织进行初评。

  (二) (略) 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汇报评估情况,整理汇总相关评估材料,出具初评意见。

  (三)接受评估对象复评申请,并组织复评小组进行复评。

  (四)配合做好调查评估过程和评估公示的社会投诉。

  三、报名单位条件

  (一)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二)具备相关评估工作专业力量。

  (三)近年有承接政府部门委托实施同类评估服务经验者优先。

  (四)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提供材料

  (一)报名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及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服务方案及费用报价。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经费、培训费、工作人员工资福利、评估工作经费、差旅费、评估指导费、专家评审费、档案建设管理费、机构基本建设费、公示公告和牌匾证书费等完成相应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费用由报名单位提出。

  (四)其他可以佐证报名单位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上述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与遴选的资格。

  五、报名时间和材料报送地址

  报名单位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我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地址: (略) 端 (略) (略) (略) 36栋103室,刘生,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六、遴选方式

  我局将采取内部评审方式,择优选取1家项目单位。遴选结果通过 (略) 公布,未被选定的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报名单位基本情况表


(略) 民政局

2024年7月12日


附件:报名单位基本情况表.wps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为做好20 (略) 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我局现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1家第三方机构承接该项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 (略) 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二)预算金额:*.00元。

  (三)采购需求: (略) (略) 性社会组织进行评估服务,每家7200元,按实际评估数量进行结算。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项目内容

  (一)组织具备资质的专家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式,对符合参 (略) 性社会组织进行初评。

  (二) (略) 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汇报评估情况,整理汇总相关评估材料,出具初评意见。

  (三)接受评估对象复评申请,并组织复评小组进行复评。

  (四)配合做好调查评估过程和评估公示的社会投诉。

  三、报名单位条件

  (一)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二)具备相关评估工作专业力量。

  (三)近年有承接政府部门委托实施同类评估服务经验者优先。

  (四)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提供材料

  (一)报名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及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服务方案及费用报价。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经费、培训费、工作人员工资福利、评估工作经费、差旅费、评估指导费、专家评审费、档案建设管理费、机构基本建设费、公示公告和牌匾证书费等完成相应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费用由报名单位提出。

  (四)其他可以佐证报名单位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上述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与遴选的资格。

  五、报名时间和材料报送地址

  报名单位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我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地址: (略) 端 (略) (略) (略) 36栋103室,刘生,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六、遴选方式

  我局将采取内部评审方式,择优选取1家项目单位。遴选结果通过 (略) 公布,未被选定的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报名单位基本情况表


(略) 民政局

2024年7月12日


附件:报名单位基本情况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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