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粤东环境监控中心供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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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粤东环境监控中心供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粤东环境监控中心供餐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8:1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7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754-*-8028
采购单位 (略) 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泰山路9号7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纪先生 0754-*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小姐 0754-*-8028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书.pdf

项目概况

2024年粤东环境监控中心供餐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24QY072

项目名称:2024年粤东环境监控中心供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项目内容:2024年粤东环境监控中心供餐服务
最高限价:¥*.00
2.项目编号:HS24QY072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早、午餐用餐人员约为35人, (略) 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早、午餐用餐人员约为64人,两餐采用分餐形式供餐。为提高用餐服务水平,保障膳食的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用餐环境,保障工作人员饮食科学均衡,做好应急用餐准备,现就该项目采购一名合格的供应商。 (略) 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场地免费给供应商使用,场地水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略) 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
4.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
5.本项目属于自主采购项目。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磋商的,须取得 (略)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略) 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6.已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同时电子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 (略) 泰山路9号7楼        

联系方式:纪先生 07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02室            

联系方式:陈小姐 0754-*-8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0754-*-802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粤东环境监控中心供餐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8:1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7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754-*-8028
采购单位 (略) 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泰山路9号7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纪先生 0754-*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小姐 0754-*-8028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书.pdf

项目概况

2024年粤东环境监控中心供餐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24QY072

项目名称:2024年粤东环境监控中心供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项目内容:2024年粤东环境监控中心供餐服务
最高限价:¥*.00
2.项目编号:HS24QY072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早、午餐用餐人员约为35人, (略) 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早、午餐用餐人员约为64人,两餐采用分餐形式供餐。为提高用餐服务水平,保障膳食的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用餐环境,保障工作人员饮食科学均衡,做好应急用餐准备,现就该项目采购一名合格的供应商。 (略) 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场地免费给供应商使用,场地水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略) 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
4.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
5.本项目属于自主采购项目。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磋商的,须取得 (略)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略) 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6.已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同时电子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 (略) 泰山路9号7楼        

联系方式:纪先生 07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02室            

联系方式:陈小姐 0754-*-8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0754-*-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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