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青少年宫素质培训项目美术类运营权招标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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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青少年宫素质培训项目美术类运营权招标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龙华区青少年宫素质培训项目(美术类)运营权招标(二次)
项目编号:2490A*-01A
项目地址:龙华区
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信息 龙华区青少年宫位于龙华大道与清泉路交汇处,为占地面积约 8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26 万平方米的五层建筑(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其中针对本项目的美术类培训区域教室面积约 414.4平方米,位于青少年宫一层。美术组项目主要包含绘画、书法等课程。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出培训合作机构,整合社会资源,利用专业培训机构的优质课程、专业师资、丰富的项目资源等优势为辖区青少年提供优质服务,实现项目化运作。 二、项目定位 龙华区青少年宫立足培养孩子兴趣特长, (略) 场发展趋势及家长和孩子的需求,秉承公益性质,合理设置课程,打造高质量、高水准、专业化、品牌化、社会化的素质培训。按照“定位科学、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服务优良、充满活力 ”发展思路,实行区块化运营模式,整合吸纳各类资源,走具有龙华区域特色品牌发展的校外教育之路,全方位打造服务广大青少年的一流校外教育基地、文体活动基地、实践体验基地、对外交流基地,成为一个有温度、有体验、有特色的龙华青少年文化生活新地标。
公告名称:龙华区青少年宫素质培训项目(美术类)运营权招标(二次)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信息:龙华区青少年宫位于龙华大道与清泉路交汇处,为占地面积约 8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26 万平方米的五层建筑(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其中针对本项目的美术类培训区域教室面积约 414.4平方米,位于青少年宫一层。美术组项目主要包含绘画、书法等课程。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出培训合作机构,整合社会资源,利用专业培训机构的优质课程、专业师资、丰富的项目资源等优势为辖区青少年提供优质服务,实现项目化运作。
采购单位名称: (略) 龙华区青少年宫
交货期(天):730
交货期说明:服务期限2年
招标/采购范围:龙华区青少年宫位于龙华大道与清泉路交汇处,为占地面积约 8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26 万平方米的五层建筑(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其中针对本项目的美术类培训区域教室面积约 414.4平方米,位于青少年宫一层。美术组项目主要包含绘画、书法等课程。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出培训合作机构,整合社会资源,利用专业培训机构的优质课程、专业师资、丰富的项目资源等优势为辖区青少年提供优质服务,实现项目化运作
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略) 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 (略) 或具有 (略) 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 (略) 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 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不 (略) 、区青少年宫系统存在任何合同纠纷、涉诉官司等问题[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按本交易实施机构提供的模板签署)中作出声明]。 6.投标人近五年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已被移出的除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已被移出的除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应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联系人:戴晓晴
联系电话:*
,龙华区
项目名称:龙华区青少年宫素质培训项目(美术类)运营权招标(二次)
项目编号:2490A*-01A
项目地址:龙华区
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信息 龙华区青少年宫位于龙华大道与清泉路交汇处,为占地面积约 8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26 万平方米的五层建筑(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其中针对本项目的美术类培训区域教室面积约 414.4平方米,位于青少年宫一层。美术组项目主要包含绘画、书法等课程。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出培训合作机构,整合社会资源,利用专业培训机构的优质课程、专业师资、丰富的项目资源等优势为辖区青少年提供优质服务,实现项目化运作。 二、项目定位 龙华区青少年宫立足培养孩子兴趣特长, (略) 场发展趋势及家长和孩子的需求,秉承公益性质,合理设置课程,打造高质量、高水准、专业化、品牌化、社会化的素质培训。按照“定位科学、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服务优良、充满活力 ”发展思路,实行区块化运营模式,整合吸纳各类资源,走具有龙华区域特色品牌发展的校外教育之路,全方位打造服务广大青少年的一流校外教育基地、文体活动基地、实践体验基地、对外交流基地,成为一个有温度、有体验、有特色的龙华青少年文化生活新地标。
公告名称:龙华区青少年宫素质培训项目(美术类)运营权招标(二次)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信息:龙华区青少年宫位于龙华大道与清泉路交汇处,为占地面积约 8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26 万平方米的五层建筑(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其中针对本项目的美术类培训区域教室面积约 414.4平方米,位于青少年宫一层。美术组项目主要包含绘画、书法等课程。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出培训合作机构,整合社会资源,利用专业培训机构的优质课程、专业师资、丰富的项目资源等优势为辖区青少年提供优质服务,实现项目化运作。
采购单位名称: (略) 龙华区青少年宫
交货期(天):730
交货期说明:服务期限2年
招标/采购范围:龙华区青少年宫位于龙华大道与清泉路交汇处,为占地面积约 8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26 万平方米的五层建筑(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其中针对本项目的美术类培训区域教室面积约 414.4平方米,位于青少年宫一层。美术组项目主要包含绘画、书法等课程。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出培训合作机构,整合社会资源,利用专业培训机构的优质课程、专业师资、丰富的项目资源等优势为辖区青少年提供优质服务,实现项目化运作
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略) 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 (略) 或具有 (略) 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 (略) 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 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不 (略) 、区青少年宫系统存在任何合同纠纷、涉诉官司等问题[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按本交易实施机构提供的模板签署)中作出声明]。 6.投标人近五年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已被移出的除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已被移出的除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应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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