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电务段关于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及信号点灯单元等物资采购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电务段关于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及信号点灯单元等物资采购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略) (略) 福州电务段对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及信号点灯单元等一批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采购估算价为*.48元(不含税)。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图号/材质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供货时间 | 到货地点 |
1 | 信号点灯单元 | *(3S) | 台 | 47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 | 福州电务 (略) 顺昌县大干镇富文火车站 |
2 | 灯丝断丝报警主机 | PB-3(加强) | 台 | 1 | ||
3 |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 矮三显 | 台 | 6 | ||
4 |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 矮二显 | 台 | 9 | ||
5 | 铝合金信号机构 | 进站5显高柱 U.L.H.U.B | 台 | 2 | ||
6 | 镀锌色灯信号机梯子 | 8.5m | 架 | 4 | ||
7 | 信号机引线管 | Φ40X800mm,高柱机构与XB箱连接,带单个镀锌防脱弯头 | 个 | 4 | ||
8 | 信号机引线管 | Φ40X800mm,矮柱信号机引入管,带两个镀锌防脱弯头 | 个 | 20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报价人须在“ (略) ”(或原“*”平台)已注册并纳入中 (略) (略) 统一供应商库。
3.3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因存在企业行为和产品质量不良行为被国铁 (略) 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定为C、D级供应商;其他被列入暂停采购的情形。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1《报价函》。
4.2 公告时间:2024年7月15日8点至2024年7月18日8点
4.3 报价截止时间: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及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于公告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8点前上传。
4.4递交报价资料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附件1)、按质量技术要求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检测报告。
4.5 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报价人须为 (略) 注册的合格供应商。《报价函》中“报价单位”栏填写内容必须与“中 (略) (略) 统一供应商库”单位全称一致。
5.2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1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3 以经评审的最低报价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5.4 报价人以不含税价格进行报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报价评审按不含税总金额高低进行评审。
5.5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6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相关要求。
六、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要求
6.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到货。
6.2交货地点:福州电务 (略) 顺昌县大干镇富文火车站。
6.3产品到达后,由买方按合同约定标准验收,有异议应在10日内书面向卖方提出。
七、质量技术要求及售后服务:
一、点灯单元及报警总机
1.技术规格条款
1.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富文站信号设备大修工程的信号机构。
1.2基本功能要求
1.2.1信号点灯单元应符合有关设计规范、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1.2.2采用一体化结构密闭防潮型,接线端子应在点灯单元上部。
1.2.3列车信号机点灯单元应具有信号机主灯丝断丝定位报警的功能。
1.2.4采用具备三丝双灯转换点灯单元(主灯泡主丝断丝转点副丝、副丝断丝后转副灯泡点灯)。
1.2.5报警总机应具备防火能力,可与灯丝报警继电器配合使用,能显示灯丝断丝的具体灯位,同时将断丝信息上传集中监测,符合集中监测接口功能。
2. 相关标准及要求
信号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检查、试验和验收除应满足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及下述主要技术标准外,还应遵照适用的中国国家标准(GB)、铁道行业标准(TB)。
《国铁集团关于印发<国 (略) 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通知》(铁科信〔2023〕152 号)文件规定;
GB/T2423.1-200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d:低温试验方法
GB2423.2-200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d:高温试验方法
GB2423.4-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 通信信号产品的温升
TB/T 1917-2008 铁路信号灯泡技术条件
TB/T 3202-2020 铁路信号点灯单元
Q/CR 442-2 (略) 信号集中监测系统技术条件
运基信号 2006【317】号 * 铁路信号用变压器通用技术条件
TB/T2313—92 铁路信号用变压器、继电器、硅整流器雷电冲击试验
TB/T 3073-2003 铁路信号电气设备电磁兼容试验及限值
GB/T 5169.10-2006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 10 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灼热丝装置和通用试验方法
信号维护规则 铁总运[2015]238号
3.技术规格
3.1基本组成
信号点灯单元主要由变压器和交流灯丝转换继电器组成,一体化结构且具备防潮功能,接线端子在变压器顶面,采用5毫米接线端子。
3.2主要功能
信号灯交流点灯;主、副灯丝转换;智能点灯单元应提供灯位断丝信息。
报警单元平时处于不工作状态, (略) 进行隔离,提高抗雷击能力,延长使用寿命。
报警总机不得影响信号设备的正常工作,主、副灯丝单处或多处断丝应能同时定位报警 。
3.3主要技术指标
a 周围空气温度:-40℃- +70℃. b 变压器应符合以下要求:
b一次线圈:额定电压 180V、220V;空载电流≤11mA 二次线圈:二次电压 13、14、16V;二次电流 2.1A
c 变压器空载时,其二次端子电压的误差不应大于规定值的±5%;满载时其二次端 子电压不应小于规定值的 85%。
d 主灯丝断丝时,点灯单元应能自动转换到副灯丝,转换时间不应大于 0.1s。
e (略) 中,点灯单元继电器线圈的有效压降不应大于 1.2V,主、副灯丝点灯 的压降差值不应大于 1.1V。
3.4 安装尺寸
应符合 TB/T3202-2008 信号点灯单元 3.3 相关要求。点灯单元在“XB1”变压器箱内应可安装 3 个,“XB2”变压器箱内应可安装 5 个, 也应可直接安装在机构内。
3.5 依据《国铁集团关于印发<国 (略) 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通知》(铁科信〔2023〕152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认证机构( (略) 专用产品认证资质)出具的有效期内投标产品认证证书,同时提供具有国家级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关于投标产品本批次同规格型号的有效、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
4.测试及验收
4.1 一般要求
点灯单元应已上道使用,上道时间不少于 3年,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2 测试
4.2.1 设备出厂前的测试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出厂前,应在工厂进行模拟测试,所模拟条件要符合现场运营条件和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4.2.2 现场调试
a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方提供说明书(包括设备的技术性能、技术指标)、测试记录。
b投标人有义务协助采购方了解并解决现场调试中遇到的问题。
5.维护及管理
5.1中标人提供的合同物资设备(含相应的配件)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开通运营后5年,终身维修。
5.2信号点灯单元的使用寿命15 年。
6.附则
6.1生产厂家所提供产品需要通过IS*质量认证。
6.2总则与技术规格书矛盾时,以技术规格书的规定为准。
二、信号机构
1.技术规格条款
1.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富文站信号设备大修工程的信号机构。
1.2基本功能要求
1.2.1信号机构采用短遮檐(长度170mm),高柱信号机构采用小背板(宽度600mm)。
1.2.2 信号机灯座采用双灯三丝定焦盘灯组,且公共极的螺杆须加弹簧垫圈和增加一根1.5mm2(ZR-BVR 7*0.52)线缆连接至公共极抽板位置。
1.2.3信号机机构保证密封性良好,安装螺栓螺母要求防腐蚀不锈钢材质。
1.2.4信号机构与基础之间配置防震橡胶垫。
2.相关标准及要求
2.1信号机构应满足国家标准和原铁道部有关的行业标准及技术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略) 部分)(TG/01-2014));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
《 (略) 信号维护规则》(铁运[2015]238号);
《透镜式色灯信号机构及信号表示器》(TB/T1413-2001);
信号机构及表示器必须通过国家有关权威机构的认证和质量检测。
2.2 使用条件:
信号机构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可靠地工作:
周围空气温度-40~70℃;
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
周围无引起爆炸危险的有害气体;
设备应能抗15级台风。
3.技术条件
3.1 机构的零部件、易损件应具有互换性;标准件、外购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
3.2机构的门盖应开启灵活,无卡死现象,机构门、通线孔应密封良好,机构的零部件应能互换.
3.3 机构灯室之间不应窜光,不应因外光反射而造成错误显示。
3.4 矮型信号机构的灯箱间采用栓接,灯箱与灯箱间、灯箱与底座之间及高柱信号机构的托架与机柱间应连接牢固,并应具有防松措施。
3.5机构的灯光颜色、发光强度等应符合铁道行业相关规定。
3.6机构的绝缘电阻、绝缘耐压等应符合现行 TB/T 1413 的要求。
3.7信号机构外壳防固体异物、防水侵入的性能符合GB4208中的IP43级的规定。
3.8信号机构及表示器采用的灯泡应符合*的规定。
3.9信号机构及信号表示器采用玻璃应符合*(及其修改单)的规定。
4.外观要求
机构表面平整,无毛边,无裂缝、无针孔。
表面涂层均匀,无气泡、无漏涂。
镀件光洁,无斑点、无漏涂。
非金属表面做到平整,有光泽、无裂缝、无气泡、无缺料、无明显变形等缺陷。
信号机构的各种透镜、偏散镜不得有裂纹和影响显示的剥落。
信号机构应满足点灯单元安装需求。
5.标志、包装、运输
每台产品(或产品单元)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产品标牌,其内容包括: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制造日期及出厂编号
制造厂名称
6.产品质保期为开通后2年。
八.结算方式
8.1在产品验收合格,且收到符合约定的增值税发票后,9个月内付清货款(质保金除外),质保金自验收合格后*年一次性付清。
8.2付款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名称: (略) (略) 福州电务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XM
地址: (略) 晋 (略) 49号北侧
开户行及账号: (略) 工行火车站支行 *0740
电话号码:0591-*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福州电务段
详细地址: (略) (略) 49号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0591-*
本次公开询价采 (略) 上发布。
(略) (略) 福州电务段
2024年7月12日
一、采购条件
(略) (略) 福州电务段对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及信号点灯单元等一批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采购估算价为*.48元(不含税)。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图号/材质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供货时间 | 到货地点 |
1 | 信号点灯单元 | *(3S) | 台 | 47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 | 福州电务 (略) 顺昌县大干镇富文火车站 |
2 | 灯丝断丝报警主机 | PB-3(加强) | 台 | 1 | ||
3 |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 矮三显 | 台 | 6 | ||
4 | 铝合金色灯信号机构 | 矮二显 | 台 | 9 | ||
5 | 铝合金信号机构 | 进站5显高柱 U.L.H.U.B | 台 | 2 | ||
6 | 镀锌色灯信号机梯子 | 8.5m | 架 | 4 | ||
7 | 信号机引线管 | Φ40X800mm,高柱机构与XB箱连接,带单个镀锌防脱弯头 | 个 | 4 | ||
8 | 信号机引线管 | Φ40X800mm,矮柱信号机引入管,带两个镀锌防脱弯头 | 个 | 20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报价人须在“ (略) ”(或原“*”平台)已注册并纳入中 (略) (略) 统一供应商库。
3.3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因存在企业行为和产品质量不良行为被国铁 (略) 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定为C、D级供应商;其他被列入暂停采购的情形。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1《报价函》。
4.2 公告时间:2024年7月15日8点至2024年7月18日8点
4.3 报价截止时间: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及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于公告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8点前上传。
4.4递交报价资料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附件1)、按质量技术要求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检测报告。
4.5 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报价人须为 (略) 注册的合格供应商。《报价函》中“报价单位”栏填写内容必须与“中 (略) (略) 统一供应商库”单位全称一致。
5.2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1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3 以经评审的最低报价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5.4 报价人以不含税价格进行报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报价评审按不含税总金额高低进行评审。
5.5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6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相关要求。
六、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要求
6.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到货。
6.2交货地点:福州电务 (略) 顺昌县大干镇富文火车站。
6.3产品到达后,由买方按合同约定标准验收,有异议应在10日内书面向卖方提出。
七、质量技术要求及售后服务:
一、点灯单元及报警总机
1.技术规格条款
1.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富文站信号设备大修工程的信号机构。
1.2基本功能要求
1.2.1信号点灯单元应符合有关设计规范、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1.2.2采用一体化结构密闭防潮型,接线端子应在点灯单元上部。
1.2.3列车信号机点灯单元应具有信号机主灯丝断丝定位报警的功能。
1.2.4采用具备三丝双灯转换点灯单元(主灯泡主丝断丝转点副丝、副丝断丝后转副灯泡点灯)。
1.2.5报警总机应具备防火能力,可与灯丝报警继电器配合使用,能显示灯丝断丝的具体灯位,同时将断丝信息上传集中监测,符合集中监测接口功能。
2. 相关标准及要求
信号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检查、试验和验收除应满足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及下述主要技术标准外,还应遵照适用的中国国家标准(GB)、铁道行业标准(TB)。
《国铁集团关于印发<国 (略) 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通知》(铁科信〔2023〕152 号)文件规定;
GB/T2423.1-200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d:低温试验方法
GB2423.2-200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d:高温试验方法
GB2423.4-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 通信信号产品的温升
TB/T 1917-2008 铁路信号灯泡技术条件
TB/T 3202-2020 铁路信号点灯单元
Q/CR 442-2 (略) 信号集中监测系统技术条件
运基信号 2006【317】号 * 铁路信号用变压器通用技术条件
TB/T2313—92 铁路信号用变压器、继电器、硅整流器雷电冲击试验
TB/T 3073-2003 铁路信号电气设备电磁兼容试验及限值
GB/T 5169.10-2006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 10 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灼热丝装置和通用试验方法
信号维护规则 铁总运[2015]238号
3.技术规格
3.1基本组成
信号点灯单元主要由变压器和交流灯丝转换继电器组成,一体化结构且具备防潮功能,接线端子在变压器顶面,采用5毫米接线端子。
3.2主要功能
信号灯交流点灯;主、副灯丝转换;智能点灯单元应提供灯位断丝信息。
报警单元平时处于不工作状态, (略) 进行隔离,提高抗雷击能力,延长使用寿命。
报警总机不得影响信号设备的正常工作,主、副灯丝单处或多处断丝应能同时定位报警 。
3.3主要技术指标
a 周围空气温度:-40℃- +70℃. b 变压器应符合以下要求:
b一次线圈:额定电压 180V、220V;空载电流≤11mA 二次线圈:二次电压 13、14、16V;二次电流 2.1A
c 变压器空载时,其二次端子电压的误差不应大于规定值的±5%;满载时其二次端 子电压不应小于规定值的 85%。
d 主灯丝断丝时,点灯单元应能自动转换到副灯丝,转换时间不应大于 0.1s。
e (略) 中,点灯单元继电器线圈的有效压降不应大于 1.2V,主、副灯丝点灯 的压降差值不应大于 1.1V。
3.4 安装尺寸
应符合 TB/T3202-2008 信号点灯单元 3.3 相关要求。点灯单元在“XB1”变压器箱内应可安装 3 个,“XB2”变压器箱内应可安装 5 个, 也应可直接安装在机构内。
3.5 依据《国铁集团关于印发<国 (略) 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通知》(铁科信〔2023〕152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认证机构( (略) 专用产品认证资质)出具的有效期内投标产品认证证书,同时提供具有国家级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关于投标产品本批次同规格型号的有效、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
4.测试及验收
4.1 一般要求
点灯单元应已上道使用,上道时间不少于 3年,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2 测试
4.2.1 设备出厂前的测试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出厂前,应在工厂进行模拟测试,所模拟条件要符合现场运营条件和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4.2.2 现场调试
a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方提供说明书(包括设备的技术性能、技术指标)、测试记录。
b投标人有义务协助采购方了解并解决现场调试中遇到的问题。
5.维护及管理
5.1中标人提供的合同物资设备(含相应的配件)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开通运营后5年,终身维修。
5.2信号点灯单元的使用寿命15 年。
6.附则
6.1生产厂家所提供产品需要通过IS*质量认证。
6.2总则与技术规格书矛盾时,以技术规格书的规定为准。
二、信号机构
1.技术规格条款
1.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富文站信号设备大修工程的信号机构。
1.2基本功能要求
1.2.1信号机构采用短遮檐(长度170mm),高柱信号机构采用小背板(宽度600mm)。
1.2.2 信号机灯座采用双灯三丝定焦盘灯组,且公共极的螺杆须加弹簧垫圈和增加一根1.5mm2(ZR-BVR 7*0.52)线缆连接至公共极抽板位置。
1.2.3信号机机构保证密封性良好,安装螺栓螺母要求防腐蚀不锈钢材质。
1.2.4信号机构与基础之间配置防震橡胶垫。
2.相关标准及要求
2.1信号机构应满足国家标准和原铁道部有关的行业标准及技术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略) 部分)(TG/01-2014));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
《 (略) 信号维护规则》(铁运[2015]238号);
《透镜式色灯信号机构及信号表示器》(TB/T1413-2001);
信号机构及表示器必须通过国家有关权威机构的认证和质量检测。
2.2 使用条件:
信号机构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可靠地工作:
周围空气温度-40~70℃;
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
周围无引起爆炸危险的有害气体;
设备应能抗15级台风。
3.技术条件
3.1 机构的零部件、易损件应具有互换性;标准件、外购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
3.2机构的门盖应开启灵活,无卡死现象,机构门、通线孔应密封良好,机构的零部件应能互换.
3.3 机构灯室之间不应窜光,不应因外光反射而造成错误显示。
3.4 矮型信号机构的灯箱间采用栓接,灯箱与灯箱间、灯箱与底座之间及高柱信号机构的托架与机柱间应连接牢固,并应具有防松措施。
3.5机构的灯光颜色、发光强度等应符合铁道行业相关规定。
3.6机构的绝缘电阻、绝缘耐压等应符合现行 TB/T 1413 的要求。
3.7信号机构外壳防固体异物、防水侵入的性能符合GB4208中的IP43级的规定。
3.8信号机构及表示器采用的灯泡应符合*的规定。
3.9信号机构及信号表示器采用玻璃应符合*(及其修改单)的规定。
4.外观要求
机构表面平整,无毛边,无裂缝、无针孔。
表面涂层均匀,无气泡、无漏涂。
镀件光洁,无斑点、无漏涂。
非金属表面做到平整,有光泽、无裂缝、无气泡、无缺料、无明显变形等缺陷。
信号机构的各种透镜、偏散镜不得有裂纹和影响显示的剥落。
信号机构应满足点灯单元安装需求。
5.标志、包装、运输
每台产品(或产品单元)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产品标牌,其内容包括: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制造日期及出厂编号
制造厂名称
6.产品质保期为开通后2年。
八.结算方式
8.1在产品验收合格,且收到符合约定的增值税发票后,9个月内付清货款(质保金除外),质保金自验收合格后*年一次性付清。
8.2付款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名称: (略) (略) 福州电务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XM
地址: (略) 晋 (略) 49号北侧
开户行及账号: (略) 工行火车站支行 *0740
电话号码:0591-*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福州电务段
详细地址: (略) (略) 49号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0591-*
本次公开询价采 (略) 上发布。
(略) (略) 福州电务段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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