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经开区湘商产业园二期创新创业产业园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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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经开区湘商产业园二期创新创业产业园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标段招标公告

(略) 经开区湘商产业园二期创新创业产业园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略) 经开区湘商产业园二期创新创业产业园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标段 (略) 发展和改革局武发改审批【20205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及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略) 经开区湘商产业园二期创新创业产业园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标段

2.2 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湘商产业园

2.3 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 (略) 经开区湘商产业园二期创新创业产业园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标段建设地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商产业园总建筑面积80068.48㎡。共建设11栋厂房,其中标准化厂房8栋(建筑面积小计60720.96㎡),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小计725.48㎡),宿舍楼2栋(建筑面积小计12096.04㎡),湘二期浙商产业园外围道路(城东路、新铺东路)建设项目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4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略) 经开区湘商产业园二期创新创业产业园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标段建设地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商产业园总建筑面积80068.48㎡。共建设11栋厂房,其中标准化厂房8栋(建筑面积小计60720.96㎡),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小计725.48㎡),宿舍楼2栋(建筑面积小计12096.04㎡),湘二期浙商产业园外围道路(城东路、新铺东路)建设项目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略) 令2000年第279号保修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略) 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 (略) 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施工)为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且无在建工程, (略) 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5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6禁止中标人转包及违法分包,并且不允许企业有打牌子、挂靠等行为,如有以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评标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Ι)”,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日~**日17:00止自行从https:///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s:///”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投标人应自行在https:///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11221000(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略) 交易中心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9-*。

10.其它说明

10.1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就现场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进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无不良行为记录作出承诺。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址: (略) 东方之星一楼

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


(略) 经开区湘商产业园二期创新创业产业园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略) 经开区湘商产业园二期创新创业产业园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标段 (略) 发展和改革局武发改审批【20205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及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略) 经开区湘商产业园二期创新创业产业园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标段

2.2 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湘商产业园

2.3 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 (略) 经开区湘商产业园二期创新创业产业园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标段建设地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商产业园总建筑面积80068.48㎡。共建设11栋厂房,其中标准化厂房8栋(建筑面积小计60720.96㎡),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小计725.48㎡),宿舍楼2栋(建筑面积小计12096.04㎡),湘二期浙商产业园外围道路(城东路、新铺东路)建设项目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4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略) 经开区湘商产业园二期创新创业产业园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标段建设地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商产业园总建筑面积80068.48㎡。共建设11栋厂房,其中标准化厂房8栋(建筑面积小计60720.96㎡),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小计725.48㎡),宿舍楼2栋(建筑面积小计12096.04㎡),湘二期浙商产业园外围道路(城东路、新铺东路)建设项目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略) 令2000年第279号保修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略) 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 (略) 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施工)为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且无在建工程, (略) 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5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6禁止中标人转包及违法分包,并且不允许企业有打牌子、挂靠等行为,如有以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评标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Ι)”,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日~**日17:00止自行从https:///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s:///”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投标人应自行在https:///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11221000(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略) 交易中心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9-*。

10.其它说明

10.1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就现场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进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无不良行为记录作出承诺。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址: (略) 东方之星一楼

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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