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入口大道法治文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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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区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入口大道法治文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略)

广陵区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入口大道法治文化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江苏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受 (略) 广陵区司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就 广陵区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入口大道法治文化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广陵区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入口大道法治文化建设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下午 3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WM-*号

2、项目名称:广陵区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入口大道法治文化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6.*元(含1.*设计费)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16.*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25个日历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验收。

7、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8、合同主要条款:

付款方式:所有货物按照合同要求安装完成,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支付全部款项

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合同,供货量按实结算。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7与上一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注一: (略) 不能提供1.5-1.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投标人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07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9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q.com,联系电话:*)邮件标题为企业全称+项目简称。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开标当日交付《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http://**)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售价:300 元/份,确认参加投标时缴纳,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8月2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广陵区司法局三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 2024 年 8 月 2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广陵区司法局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份正本、*份副本)、 电子版投标文件*份。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 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 (略) 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 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 ”或“副本 ”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项目各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广陵区司法局

地 址: (略) 广陵 (略) 18号(汤汪派出所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邗江区吉安公寓2-102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舟

,广陵区
(略)

广陵区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入口大道法治文化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江苏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受 (略) 广陵区司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就 广陵区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入口大道法治文化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广陵区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入口大道法治文化建设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下午 3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WM-*号

2、项目名称:广陵区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入口大道法治文化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6.*元(含1.*设计费)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16.*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25个日历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验收。

7、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8、合同主要条款:

付款方式:所有货物按照合同要求安装完成,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支付全部款项

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合同,供货量按实结算。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7与上一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注一: (略) 不能提供1.5-1.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投标人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07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9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q.com,联系电话:*)邮件标题为企业全称+项目简称。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开标当日交付《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http://**)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售价:300 元/份,确认参加投标时缴纳,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8月2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广陵区司法局三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 2024 年 8 月 2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广陵区司法局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份正本、*份副本)、 电子版投标文件*份。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 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 (略) 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 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 ”或“副本 ”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项目各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广陵区司法局

地 址: (略) 广陵 (略) 18号(汤汪派出所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邗江区吉安公寓2-102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舟

,广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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