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阳镇古份村引榕路箱涵及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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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阳镇古份村引榕路箱涵及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洪阳镇古份村引榕路箱涵及道路建设工程,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 (略) 洪阳镇古份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集体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建设地点: (略) 洪阳镇古份村。

  (二)预算审核造价(招标控制价):*.42元。

  (三)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建设并验收合格;

  (四)招标范围:对古份村引榕路箱涵及道路进行施工建设等,包含道路、箱涵、排水管及交通标线施工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资格性审查

  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持有效证书及相关资料到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济标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投标价为最高限价*.42元,最低标底价为*.40元,凡超过有效报价范围的标都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经核对无误后,在招标控制价*.42元的基础上,摇珠确定下调系数,下调系数范围为1%-5%,由评委会人员随机摇取5次,取平均值,在最高限价上进行下调,确定合理标价。再从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价取平均值与合理标价之和除以2,确定复合标价。以最接近复合标价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其余依此类推,第一名为中标人。方式由竞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由交易所工作人员启封并报送评委会评比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人必须严肃认真,标书一经提交,不得撤回,否则古份村村委会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古份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招标会现场进行全程监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或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资料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

  (二)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其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的,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打印页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时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及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含投标单位相关证件复印件、有关资料及报价清单等),提供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 (略) 洪阳镇古份村村民委员会(户名: (略) 洪阳镇古份村村民委员会,账号:*行名:中 (略) 洪阳支行)转账预交人民币*万元(10000元)为投标保证金, (略) 洪阳镇古份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二)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时间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3、串通投标的;4、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签订合同等环节因作假而被取消中标资格的;5、因投诉属实取消投标资格的;6、其它违反规定、妨碍公平竞争准则的行为。

  六、报名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本公告内容“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书面原件。)

  (三)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保证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凭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属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日至**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址: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登记处(洪阳镇政府办公大楼五楼514房间)。

  八、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招标会议时间:**日上午10时30分准时开始(北京时间),投标人应提前十分钟到场签到。

  (二)会议地点: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交易大厅(洪阳供水五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交易所公 (略) 洪阳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 (略)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平台(http://**:8788/)上公布,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本公告自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其它要求

  (一)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按时参与现场竞标和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再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竞标资格。

  (二)投标人在中标后,经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应 (略) 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进场施工建设。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单方违约,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本次招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古份村委会咨询。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次招标活动的解释权归古份村村民委员会。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洪阳镇古份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

  发布机构: (略) 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

  十二、发布时间: 2024 年 7 月 13 日



附件:

1.工程量清单.pdf

  一、招标条件

  洪阳镇古份村引榕路箱涵及道路建设工程,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 (略) 洪阳镇古份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集体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建设地点: (略) 洪阳镇古份村。

  (二)预算审核造价(招标控制价):*.42元。

  (三)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建设并验收合格;

  (四)招标范围:对古份村引榕路箱涵及道路进行施工建设等,包含道路、箱涵、排水管及交通标线施工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资格性审查

  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持有效证书及相关资料到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济标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投标价为最高限价*.42元,最低标底价为*.40元,凡超过有效报价范围的标都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经核对无误后,在招标控制价*.42元的基础上,摇珠确定下调系数,下调系数范围为1%-5%,由评委会人员随机摇取5次,取平均值,在最高限价上进行下调,确定合理标价。再从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价取平均值与合理标价之和除以2,确定复合标价。以最接近复合标价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其余依此类推,第一名为中标人。方式由竞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由交易所工作人员启封并报送评委会评比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人必须严肃认真,标书一经提交,不得撤回,否则古份村村委会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古份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招标会现场进行全程监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或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资料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

  (二)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其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的,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打印页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时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及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含投标单位相关证件复印件、有关资料及报价清单等),提供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 (略) 洪阳镇古份村村民委员会(户名: (略) 洪阳镇古份村村民委员会,账号:*行名:中 (略) 洪阳支行)转账预交人民币*万元(10000元)为投标保证金, (略) 洪阳镇古份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二)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时间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3、串通投标的;4、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签订合同等环节因作假而被取消中标资格的;5、因投诉属实取消投标资格的;6、其它违反规定、妨碍公平竞争准则的行为。

  六、报名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本公告内容“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书面原件。)

  (三)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保证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凭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属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日至**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址: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登记处(洪阳镇政府办公大楼五楼514房间)。

  八、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招标会议时间:**日上午10时30分准时开始(北京时间),投标人应提前十分钟到场签到。

  (二)会议地点: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交易大厅(洪阳供水五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交易所公 (略) 洪阳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 (略)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平台(http://**:8788/)上公布,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本公告自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其它要求

  (一)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按时参与现场竞标和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再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竞标资格。

  (二)投标人在中标后,经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应 (略) 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进场施工建设。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单方违约,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本次招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古份村委会咨询。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次招标活动的解释权归古份村村民委员会。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洪阳镇古份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

  发布机构: (略) 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

  十二、发布时间: 2024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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