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冀11强清39号衡水隆泰供水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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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冀11强清39号衡水隆泰供水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

衡水隆泰 (略) 清算组

公 告

(略) (略) 根据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日裁定受理衡水隆泰 (略) (以下简称 隆泰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日指定河北 (略) 担任衡水隆泰 (略) 清算组,赵强为清算组负责人。现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隆泰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衡水隆泰 (略) 清算组(通讯地址: (略) 桃城区中华街道和平西路538号昊坤大厦;联系人:芦律师;电话:*、*)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不按规定申报债权的,不能在强制清算程序中行使权利。

二、隆泰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隆泰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经理、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 (略) 财产、印章和账簿、 (略) 有关的资料。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应对企业债务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衡水

衡水隆泰 (略) 清算组

公 告

(略) (略) 根据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日裁定受理衡水隆泰 (略) (以下简称 隆泰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日指定河北 (略) 担任衡水隆泰 (略) 清算组,赵强为清算组负责人。现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隆泰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衡水隆泰 (略) 清算组(通讯地址: (略) 桃城区中华街道和平西路538号昊坤大厦;联系人:芦律师;电话:*、*)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不按规定申报债权的,不能在强制清算程序中行使权利。

二、隆泰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隆泰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经理、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 (略) 财产、印章和账簿、 (略) 有关的资料。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应对企业债务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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