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常年法律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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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常年法律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略) 2024年度常年法律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本项目 (略) 2024年度常年法律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度常年法律服务项目;

1.2采购人: (略)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为充分利用外部法律资源的力量,提高公司整体法律服务水平, (略) 治理风险和日常经营风险,采购人拟就 (略) 日常经营管理性事务聘请1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万元。

1.5成交供应商:1家,第一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常年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联投置业( (略) ,以下统称“联投置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应联投置业要求,为日常业务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提供与联投置业经营活动有关的相关法律信息;2.协助联投置业草拟、审查、修改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 3.根据联投置业要求,就联投置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决策和实施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提供口头或书面形式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协助联投置业建立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4.为维护和保障联投置业合法权益,按照联投置业要求以联投置业法律顾问名义对外作授权声明或出具律师函;5.协助联投置业对员工组织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法律素质,每年度不少于两次;6.根据联投置业经营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书和律师声明等法律文件;7.代表联投置业参加重大经营活动的项目谈判, (略) 股东会、董事会、总办会等会议,对会议内容进行见证;8.协助联投置业建立和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控制体系和有关管理制度,对风险控制制度提出意见或者建议。提示联投置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就联投置业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协助联投置业起草、审核、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工作规范;9.积极参与处理调解联投置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尚未形成诉讼仲裁案件的民事经济争议或者其它法律纠纷事项;10.每周指派专职律师至少提供两天驻场咨询服务;11.其他经双方一致同意的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2.3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一年服务期届满之日止;

2.4服务地点:(1) (略) 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9楼;(2)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1)所提供的服务优质、高效,做到及时响应、满足采购人需求;(2)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均符合所有现行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4)对获悉的与采购人相关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所有信息(包括以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知悉的)等予以保密;(5)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1)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均为合格;(2)已进入湖北联投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律所;(3)连续正常执业5年及以上;(4)律所合伙人数量在10人(含本数)以上,专职执业律师数量在50人(含本数)以上。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日至**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常年法律服务项目)。

3.1.4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近5年内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的行为,且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的处罚;(5)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者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7)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服务团队至少包含一名合伙人及四名执业律师,主办律师至少有1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其他成员至少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服务律师均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且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

3.1.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日0:00至**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2时0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9楼

联系人:舒经理

电话:027-*

**日

(略) 2024年度常年法律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本项目 (略) 2024年度常年法律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度常年法律服务项目;

1.2采购人: (略)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为充分利用外部法律资源的力量,提高公司整体法律服务水平, (略) 治理风险和日常经营风险,采购人拟就 (略) 日常经营管理性事务聘请1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万元。

1.5成交供应商:1家,第一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常年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联投置业( (略) ,以下统称“联投置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应联投置业要求,为日常业务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提供与联投置业经营活动有关的相关法律信息;2.协助联投置业草拟、审查、修改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 3.根据联投置业要求,就联投置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决策和实施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提供口头或书面形式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协助联投置业建立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4.为维护和保障联投置业合法权益,按照联投置业要求以联投置业法律顾问名义对外作授权声明或出具律师函;5.协助联投置业对员工组织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法律素质,每年度不少于两次;6.根据联投置业经营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书和律师声明等法律文件;7.代表联投置业参加重大经营活动的项目谈判, (略) 股东会、董事会、总办会等会议,对会议内容进行见证;8.协助联投置业建立和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控制体系和有关管理制度,对风险控制制度提出意见或者建议。提示联投置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就联投置业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协助联投置业起草、审核、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工作规范;9.积极参与处理调解联投置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尚未形成诉讼仲裁案件的民事经济争议或者其它法律纠纷事项;10.每周指派专职律师至少提供两天驻场咨询服务;11.其他经双方一致同意的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2.3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一年服务期届满之日止;

2.4服务地点:(1) (略) 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9楼;(2)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1)所提供的服务优质、高效,做到及时响应、满足采购人需求;(2)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均符合所有现行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4)对获悉的与采购人相关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所有信息(包括以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知悉的)等予以保密;(5)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1)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均为合格;(2)已进入湖北联投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律所;(3)连续正常执业5年及以上;(4)律所合伙人数量在10人(含本数)以上,专职执业律师数量在50人(含本数)以上。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日至**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常年法律服务项目)。

3.1.4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近5年内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的行为,且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的处罚;(5)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者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7)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服务团队至少包含一名合伙人及四名执业律师,主办律师至少有1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其他成员至少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服务律师均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且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

3.1.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日0:00至**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2时0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9楼

联系人:舒经理

电话:0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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