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07江夏段新南环海吉星至贺站段改扩建拆迁建筑物、苗木及附着物等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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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07江夏段新南环海吉星至贺站段改扩建拆迁建筑物、苗木及附着物等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L-2024-0361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02795

3、项目名称:G107江夏段新南环(海吉星)至贺站段改扩建拆迁建筑物、苗木及附着物等评估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2.*(万元)

6、最高限价:112.*(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一)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二)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取得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从事资产评估活动的资质备案证明;
(3)项目负责人是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并实际从事评估工作的专职人员,提供身份证、资产评估师证书、完整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至今在本单位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包含养老、工伤、失业、医疗);
(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包括减、免、缓缴纳税收的申报及批复网上截图等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串标围标等相关类似案件当事人查询记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2)(7)供应商需提供保证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8)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如国家 (略) 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申请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文件

3、方式:

使用电子秘钥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85/login?cloudid=147,注册咨询联系电话:027-*;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01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85/login?cloudid=147)。

五、开启

1、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民之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性资金;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坡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江夏区山坡街新街49号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恒希诚誉 (略)

地址:江夏区文化大道江夏天地S11-3楼

联系方式: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恒希诚誉

电话:0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L-2024-0361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02795

3、项目名称:G107江夏段新南环(海吉星)至贺站段改扩建拆迁建筑物、苗木及附着物等评估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2.*(万元)

6、最高限价:112.*(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一)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二)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取得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从事资产评估活动的资质备案证明;
(3)项目负责人是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并实际从事评估工作的专职人员,提供身份证、资产评估师证书、完整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至今在本单位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包含养老、工伤、失业、医疗);
(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包括减、免、缓缴纳税收的申报及批复网上截图等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串标围标等相关类似案件当事人查询记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2)(7)供应商需提供保证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8)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如国家 (略) 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申请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文件

3、方式:

使用电子秘钥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85/login?cloudid=147,注册咨询联系电话:027-*;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01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85/login?cloudid=147)。

五、开启

1、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民之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性资金;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坡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江夏区山坡街新街49号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恒希诚誉 (略)

地址:江夏区文化大道江夏天地S11-3楼

联系方式: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恒希诚誉

电话: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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